20.某发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要求把包括在企业管理费中的费用子目检验试验费以暂列金额单独列项,然后以检验试验签证进行确认。这一做法妥当吗?
不妥当。凡包括在企业管理费中的费用子目,原则上不得再单独计提费用。2020《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湘建价〔2020〕56号)在测算计费基础与费率标准时综合进行了考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规定,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给管理人员的计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办公软件、现场监控、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降温(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等费用。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企业施工生产和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的职工退职金、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经费,集体福利费、夏季防暑降温、冬季取暖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等。
7)劳动保护费:是企业按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如工作服、手套、防暑降温饮料以及在有碍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8)检验试验费: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和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对此类检测发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但对施工企业提供的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施工企业支付。
9)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工会法》规定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
10)职工教育经费: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提,企业为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以及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各类文化教育所发生的费用。
11)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的财产、车辆等的保险费用。
12)财务费:是指企业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13)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4)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投标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等。
工程结算
21.某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对工程量增加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及幅度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全部做了调低处理。这一做法合理吗?
不合理。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包含一定范围及幅度内的风险费用。没有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及幅度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应当按照原合同约定执行;工程量超过15%以上部分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应按合同约定比例做调低处理,且与未调整价格部分分开列项,按不同单价和工程量计算清单项目合价。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9.3.1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分部分项工程量:1)调增量小于原工程量的 15%(含 15%)时,按照原综合单价确定;2)调整量大于原工程量的 15%以上部分,或涉及变更新增项目,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取费标准、计费程序、综合人工工资单价及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确定综合单价,但应执行投标报价优惠比例;3)调减的工程量以及设计变更取消的项目,按照原综合单价确定。9.3.2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1)单价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数量乘以本办法第 9.3.1 条规定计算;2)总价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变量以及投标时的公式计算;3)新增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按本办法第 9.3.1 条(2)款确定。
工程结算
22.某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工程费用中标下浮率=1-【工程费用中标价(不含专业工程暂估价、预备费)/工程费用招标控制价(不含专业工程暂估价、预备费)】×100%。这种计算公式合理吗?
不合理。针对全部工程费用进行简单扣除后计算下浮率不科学。下浮率是针对单位工程建安造价中可以竞争的费用项目而设置的优惠计算方式。单位工程建安造价=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单价措施项目费 总价措施项目费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暂列金额 专业工程暂估价 总承包服务费 安全责任险与环境保护税等) 销项税额。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安全责任险与环境保护税和销项税额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投标报价时,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金额填写。
工程费用以及预备费是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的费用项目组成要素。一般来说,工程总承包费用项目可以包括以下费用:建安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的总承包管理费(发包人直接进行分包的项目),研究试验费(应委托第三方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检验的项目),设计费(不含勘察费),专项评价及验收费中应由发包人委托其他咨询服务单位实施的专项验收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工程保险费,市政公用设施费(含市政公用服务报装、验收、开通以及占用、毁损公共设施补偿费),联合试运转费等;预备费(暂列金额中的不可预见费)。包括在工程总承包中的费用项目,应针对费用项目性质具体约定使用原则及相应批准权限。如单位工程建安造价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中按工程量计量部分,其他项目费中的暂列金额(含不可预见费、检验试验费)、专业工程暂估价、安全责任险与环境保护税等,原则上应当由发包人批准或确认。
工程结算
23.某项目工程竣工结算,施工方要求按投标报价金额结算全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被建设单位予以拒绝。这一做法合理吗?
合理。2020《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湘建价〔2020〕56号)然规定“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清单应按国家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但并不等于就可以直接结算其全部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是以费率暂估的费用,包括按固定费率计算部分和按工程量计量部分。其中,固定费率计算部分包括安全生产费、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费和临时设施费,即安全文明施工费。这部分费用进入工程结算有基本要求:一是施工组织设计有部署和安排;二是有经监理方和发包人检查确认并符合相应要求的证明文件。按工程量计量部分包括扬尘控制措施费、场内道路费、排水费、施工围挡(墙)费和智慧管理设备及系统费。这部分费用的结算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有部署和安排,实施前有专门的方案和费用预算报批,施工过程中有监理检查记录,施工完成后有验收证明等,按工程量计算部分应当套取相应定额或按项计算,并根据专业工程取费表计算管理费、利润。工程结算时其与固定费率部分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按总费率计取的预算总额。
工程结算
24.某项目招标控制价,甲供材料均没有按确定的材料名称及单价计入综合单价。发包人解释说:甲供材料在施工前单独采购,并送达工地现场。在工程结算时,施工方均按甲供材料名称及单价进入工程造价,导致工程结算价超过签约合同价。这一做法合理吗?
合理。招标控制价没有计入,工程竣工结算应该计入,少计费用引起的责任应由招标人承担。除安装工程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外,施工企业管理费及利润、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以直接费为计费基础,安全责任险及环境保护税以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为计费基础。其中,直接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和单价措施项目费中的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组成。增值税计费基础包括材料费,甲供材料不进入综合单价,将造成少计施工企业管理费及利润、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安全责任险及环境保护税和增值税。
2020《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湘建价〔2020〕56号)3.4.1规定,“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下简称甲供材料)应在招标文件中提供‘发包人提供材料一览表’,载明甲供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交货方式、交货地点等。在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施工图预算和竣工结算编制时,甲供材料单价均应计入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中。”5.2.4 规定:“甲供材料应按招标文件载明的除税单价(扣除进项税)计入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3.2.1规定:“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下简称甲供材料)应在招标文件中按照本规范附录 L.1 的规定填写《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写明甲供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交货方式、交货地点等。承包人投标时,甲供材料单价应计人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中,签约后,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扣除甲供材料款,不予支付。”
工程结算
25.某项目工程竣工结算,承包方按专业类别及实施阶段计算的建筑信息模型(BIM)费办理了工程结算。审计部门提出要细化建筑信息模型(BIM)物理系统构成及相应功能,并以各专业工程费占建安工程费的比例和系统及其功能完善程度结算建筑信息模型(BIM)费。这一做法合理吗?
合理。只是按专业工程和建设阶段计费,难以判断其价格与价值是否相符。建筑信息模型(BIM)是一个多维的信息系统,是建筑物理和功能特性的数字化表达,可体现设计、施工和运营的过程和结果。2020《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湘建价〔2020〕56号)2.0.24 规定:建筑信息模型是指“在建设工程及设施全生命周期内,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字化表达,并依此设计、施工、运营的过程和结果的总称。”其价格高低由组成系统和功能及完善程度所决定。其中,系统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建筑BIM模型:柱、梁、楼板、楼梯、电梯、天花板、地坪、车道、基础、门、窗等。
2)结构BIM模型:结构柱、结构梁、剪力墙等。
3)装修BIM模型:轻隔间、中空水泥板、墙面涂层、楼板涂层、门、窗等。
4)景观BIM模型:道路、路缘石、花圃、树木、路灯、座椅、旗杆等。
5)机电BIM模型:原则上建立2mm以上的管路,2mm及以下暗管线不建立,仅建立给排水及消防管线。具体包括:
(1)消防栓系统:消防栓泵组、消防栓、消防水箱、管线、阀件等;
(2)灭火器系统:灭火器等;
(3)撒水系统:撒水泵组、撒水头、管线、阀件等;
(4)泡沫系统:泡沫泵组、泡沫喷头、管线、阀件、感知器等;
(5)给水系统:给水泵组、管线、阀件、水箱、水表组等。
6)卫生排水系统:排水泵组、卫生器具、管线、阀件等。
7)空调系统:空调箱、送风机、消音箱、风管、风门、风口、管线、阀件等。
8)电力系统:照明设备、配电盘、发电机组、电缆架等。
9)弱电系统:控制盘、受信总机、电缆架等。
功能应用包括:多专业的接口协调整合、可视化工程信息、预铸组件、特殊部位的钢筋检讨、装修外墙的检讨、帷幕墙的分割检讨、协助施工图绘制、室内装修分色表、工程数量及价格计算、机电管线整合、建筑机电整合、机房细部优化调整、冲突检讨、协助现场施工等内容。
《湖南省建设项目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服务计费参考依据》(湘建价〔2018〕237号 )按建筑类别(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专业类别(如土建、安装、装饰、钢结构等)和建设阶段确定了费用测算标准,预算编制时可以参考。
招标控制价
26.某项目施工合同签订后,对照施工图纸对招标控制价及中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了全面清算,发现招标控制价及中标人的投标报价缺项、漏项、错项较多,决定不支付给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的咨询服务费,并中止了与该单位的服务合同。这一做法合理吗?
不合理。招标控制价编制的准确性与完整性,与其依据的基础资料特别是施工图设计文件与针对本项目拟定或选定的施工方案相关。不区分招标图纸与拟用于施工的施工图纸之间的差异以及差异产生的原因,简单地以施工图纸裁定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质量不严谨。
委托人应提供部分招标控制价编制的基础依据,如施工图设计文件、地质勘察报告工程造价信息来源及时间和主要材料(设备)市场价格、暂列金额、暂估价、施工方案包括专项施工方案、拟定的招标文件及补充通知、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项目立项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等,在这分享造价培训提供的一个下载造价信息方法,百度 “ 贡献造价学会 ” 即可,告别找信息价的烦恼,急需造价信息又没办法拿到的可以先下来用。并对这些资料的准确性与完整性负责。受托人主要是依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耗量定额和计价办法,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等编制招标控制价,并要求委托人对提供资料存在的问题进行核实、澄清、修改、补充等。
2020《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湘建价〔2020〕56号)5.2.1 规定,编制最高投标限价依据包括:本办法;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耗量定额和计价办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当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时,参照市场价;合理可行的初步施工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依据专家论证的施工方案进行编制;拟定的招标文件及补充通知、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应依据的资料,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施工现场情况、地勘水文资料、工程特点,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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