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咱市灵活就业困难人员,

每月可领取补贴400元。

咋申领?

赶紧往下瞅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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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对象

1.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

2.离校1年内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

按照申请年度养老保险实际缴纳月数进行补贴,补贴标准由200元/月/人上调至400元/月/人。实现灵活就业登记后次月开始享受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可享受补贴至退休。

办理材料

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的人员提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时应向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提供以下资料:

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三份;

2.《就失业登记证》复印件一份;

3.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4.申请者本人社保卡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在一张纸上);

5.离校1年内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需另外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籍证明一份;

6.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原件一份;

7.灵活就业承诺书一份。

办理流程

1.进行失业登记:(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乡镇办人社所进行失业登记。(2)申请人可搜索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进行失业登记。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通过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人社所认定

3.进行灵活就业登记:(1)申请人可通过“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个人事项→注册账号→就业登记,完善信息后提交(长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即可。(2)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乡镇办人社所进行就业登记。

重要说明

1、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和就业特困人员为主要补贴对象。

2、只有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缴纳的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才能申请此项补贴。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标准的人员,请尽快去户籍地或常住地人社所进行认定。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

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

1.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2.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3.困难家庭(包括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等)中就业困难的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4.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5.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夫妻双方因离异或丧偶,需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在学子女的人员)。

6.其他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7.已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停止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1)被用人单位招用,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的;

(2)未按规定时间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但在国外就业、留学的;

(4)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已满;

(5)弄虚作假、骗取社会保险补贴的;

(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建设办人社所:6015619

金桥办人社所:6220639

长社办人社所:2759032

长兴办人社所:6709023

和尚桥镇人社所:6161238

坡胡镇人社所:662018

石固镇人社所:6635686

老城镇人社所:6672988

董村镇人社所:6892598

后河镇人社所:6619286

南席镇人社所:6712112

大周镇人社所:6666612

石象镇人社所:6695967

增福镇人社所:6653589

古桥镇人社所:6600121

佛耳湖镇人社所:6849839

扫描二维码领取相关表格

注意这类人有补贴至少1000元(好消息每月补贴400元)(1)

全媒体记者/刘蒙蒙

校审/书方 美编/王锐 终审/赵凤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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