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社区主要服务项目及主要事迹 街道及村社区相关清单目录(1)

乡镇社区主要服务项目及主要事迹 街道及村社区相关清单目录(2)

乡镇社区主要服务项目及主要事迹 街道及村社区相关清单目录(3)

乡镇社区主要服务项目及主要事迹 街道及村社区相关清单目录(4)

平城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职责及任务清单

一、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职责清单

(一)街道党工委职责清单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省委、市委、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

  2.讨论决定本街道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对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的工作全面负责。需由街道办事处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街道办事处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全面加强街道党建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组织、宣传、统战、政法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负责决定本街道城市基层党建的重大问题,提升基层党建整体水平。

  4.领导街道办事处依法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能,支持街道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按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加强党对武装、统战等工作的领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管理机关干部和社区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发动、指导、协调、组织驻地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参加社区建设、社区管理、社区服务、文明城市建设等工作。

  5.负责统筹推进依法治理基层各项工作,强化综合治理,及时处理矛盾纠纷,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确保辖区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6.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协调机制,作为街道统筹区域化党建工作的议事协调平台,建立落实各级党组织向属地街道党工委报到制度,着力形成地区事务共同参与、共同协商、共同管理的工作格局。

  7.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街道办事处职责清单

  1.根据法律、法令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决议和命令。

  2.依法承接好上级下放到街道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强化基层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3.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确保各项社区建设目标任务落实。

  4.负责法治基层建设,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矫人员的过渡性帮扶教育工作。

  5.组织开展辖区内群众性文化、体育、教育等活动,提高居民群众素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6.组织开展辖区的信访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向区人民政府反映群众诉求,做好本辖区的稳定工作。

  7.按照职责权限,负责辖区内的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等的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8.发展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事业,协助做好待业人员就业推荐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在本辖区内具体实施国家、省、市、区劳动与社会保障政策,开展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办理等工作。做好民政、卫生健康和残联等工作。

  9.组织开展辖区的公共安全工作。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做好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10.负责本级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工作,做好本级服务事项和上级下放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承接、调整、梳理、督办等工作。

  11.加强街道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建设。依托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整合街道内部决策、管理、监督职责及力量,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12.按照省、市、区的统一安排和要求,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开展本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3.整合街道网格管理和指挥平台,依托社区合理划分基本网格单元,统筹网格内党的建设、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社会救助等工作,实现“多网合一”。合理确定网格监督任务和事项,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建立健全发现问题、流转交办、协调联动、研判预警、督查考核等综合指挥工作机制,实现基层管理跨部门、跨层级协同运转。

  14.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做好本辖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及国防动员工作。

  15.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和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任务清单

(一)街道党工委任务清单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街道党工委的决议。

  2.领导、支持、保证本街道办事处和群众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3.参与党的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按照分配的名额,选举产生区党代表,推荐提名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省、市党代会代表人选。

  4.抓实基层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做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排查整顿工作,切实增强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本级街道、社区干部的教育、管理、选拔和监督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6.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街道和社区党员干部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7.派驻机构(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和自然资源所)实行派驻单位和街道双重管理,工作人员党组织关系纳入街道管理,主要负责人任免、奖惩听取所在街道党工委意见,工作考核以街道为主。

  8.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9.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街道办事处任务清单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街道党工委的领导,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3.负责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等的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指导、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

  7.推行“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机制,由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牵头,联合派驻站所人员和市级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本辖区范围内各领域违法行为。并建立同市级执法部门间信息共享、线索和案件移送、联合调查、案情通报等协调配合机制。

  8.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和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平城区村党组织、村委会职责及任务清单

一、村党组织、村委会职责清单

(一)村党组织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要问题并及时向街道党工委报告。需由村民委员会提请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情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后,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农村基层协商、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群团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村党组织自身建设,严格组织生活,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对村、组干部和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培养村级后备力量。做好本村招才引智等工作。

  5.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经常了解群众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6.领导本村的社会治理,做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生态环保、美丽村庄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二)村委会

  1.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实施村民自治、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2.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3.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4.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5.组织实施本村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指导村民建设住宅,兴办和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和公共卫生,推动农村社区建设。

  6.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村民之间、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7.依法开展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等工作,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促进本村和谐稳定。

  8.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村党组织、村委会任务清单

(一)村党组织

  1.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和忠实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学习形势政策、科学文化、市场经济、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等知识。

  2.加强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建设和谐美丽乡村。

  3.组织群众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民主法治教育。

  4.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5.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对党员、群众进行无神论宣传教育,做好农村宗教工作。

  6.全面领导隶属本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7.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8.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组织党员群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乡村。

  9.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10.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

  11.教育和监督党员履行义务,尊重和保障党员的各项权利。推进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12.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

  13.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14.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重从青年农民、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

(二)村委会

  1.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2.提出建议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管理本村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财产。

  3.做好村后备干部选拔培养,辅助性岗位人员聘用,其他人员使用管理等工作。

  4.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修订。

  5.负责村级公益事业的发展、财务收入、支出及银行账户等日常管理和有关经费的使用管理;负责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的开发、经营、管理。

  6.协助做好集体土地征收及各类补偿费用、农村宅基地相关手续初审、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做好救助救灾救济等慰问款物发放、做好特困人员临时救助的申请初审等日常管理工作。

  7.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老年人高龄津贴申请、组织村民参与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

  8.全力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9.做好村务公开及印章使用管理工作。

  10.督促和帮助适龄儿童少年及时入学,为妇女儿童提供有效服务。

  11.制定村级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台帐,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集体资源有效合理利用。

  12.讨论决定由村民会议授权的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矛盾和问题。

  13.宣传和落实好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引导好群众利用好相关政策。

  14.带领群众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帮助拓宽群众增收渠道,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

  15.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平城区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职责及任务清单

一、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职责清单

(一)社区党组织

  1.宣传、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讨论决定社区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团结组织党员、群众,完成各项任务。

  2.落实党内各项制度,严格党的“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及发展党员工作,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3.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4.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街道党工委报告重要情况。

  5.全面领导隶属本社区的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群团组织等组织和各项工作,巩固党在城市执政基础,领导基层社会治理,整合辖区各类共驻共建资源,服务社区群众,维护和谐稳定,建设美好家园。

(二)社区居委会

  1.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依法履行应尽义务。

  2.办理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

  3.调解民间纠纷。

  4.协助做好维护社会治安及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工作。

  5.向街道(乡镇)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二、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任务清单

(一)社区党组织

  1.定期通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通过微信、微博、抖音等线上形式和标语、条幅、宣传画、公示版面、电子屏等线下形式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宣传。

  2.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街道(乡镇)的各项决策部署,执行上级党(工)委的决议、决定,做好党建引领小区治理、党群服务中心(驿站)建设和规范管理运行、网格化管理、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和协调共治、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参与小区治理、新兴行业和新就业群体管理、规范业委会(物管会)建设管理等重点工作。

  3.加强社区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着力构建“社区党委(总支)——小区(片区)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四级组织体系。严格执行“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常态化制度化。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新就业群体的组织领导,推动新就业群体融入基层治理。

  4.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和党员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党员学习,鼓励社区在册党员、报到在职党员、流动党员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党员在疫情防控、抢险救灾、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重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好离退休老党员、流动党员的服务工作,为生活困难党员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5.对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情况以及执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决定和决议情况、居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6.对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及时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党员克服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想。严格社区干部管理监督,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厉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7.持续推行社区大党委制度,依托一问二议三定运行机制,动态完善“需求、资源、项目”三个清单,畅通和规范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驻区机关单位、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各类组织和群体有效参与的基层治理途径,持续巩固提升共驻共建运行机制。

  8.按照“一小区一特色”要求,创新党建引领小区治理模式,完善议事协商机制、党员参与机制、居民服务机制、文明创建机制、监督管理机制、考核激励机制等党建引领小区治理机制。积极培育学术交流、志愿服务、公益活动、文化艺术、体育健身、休闲娱乐等形式多样的小区(片区)社会组织,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丰富基层治理内涵。通过实施党建引领小区治理服务品牌创建行动,推出叫得响、立得住、有影响的党建引领小区治理服务品牌。

(二)社区居委会

  1.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实各项惠民利民政策。

  2.组织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研究解决社区重大事项,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自治。

  3.制定居民自治章程,居规民约等基本制度。

  4.管理本社区居委会的财产,根据自愿原则筹集本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经费。

  5.准确把握加强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任务和要求,深化社区教育、拓展社区服务、活跃社区文化、优化社区环境、维护社区秩序,努力提高居民素质、生活质量,共建和谐幸福美丽社区。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等。

  6.做好建设法治社区、平安社区、美丽社区等建设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卫生治理、绿化美化、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和培训等各项工作,保障居民人身财产安全,提高服务居民质量和水平。

  7.做好居民社会保障工作。配合民政、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帮助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为社区内的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失业职工、低收入家庭等社会困难群体提供社会保障服务。

  8.按照职责权限,为辖区居民办理相关手续,开具各类证明并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涉及辖区居民的各项工作。

平城区街道干部岗位职责及任务清单

一、街道干部岗位职责清单

(一)党工委书记

  主持党工委全面工作,发挥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讨论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经济发展和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街道行政组织、群团组织,加强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组织体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二)办事处主任(兼任党工委副书记)

  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主持街道全面工作。全面负责本街道发展改革、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秩序治理、街区更新、物业管理监督、应急管理、平安建设、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三)人大工委主任

  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主持街道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

(四)党工委副书记(2名)

  分管党建工作副书记: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协助党工委书记负责基层党建、党员队伍管理等工作,配合区政协开展调研、民主监督等工作。

  分管政法工作副书记: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协助党工委书记负责政法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群团工作、拥军拥属等工作。

(五)纪工委书记

  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主持街道纪工委全面工作。

(六)组织委员

  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协助党工委书记、副书记抓好基层党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统一战线工作、民族宗教工作、宣传工作、侨务工作、政协联络、群团工作、拥军拥属等工作。

(七)人武部长

  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负责街道人民武装工作、应急救援工作、民兵建设等工作。

(八)办事处副主任

  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协助办事处主任负责本街道发展改革、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秩序治理、街区更新、物业管理监督、应急管理、平安建设、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九)党建办公室主任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负责街道机关日常工作。

(十)公共管理办公室主任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负责街道公共管理相关工作。

(十一)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负责街道公共服务相关工作。

(十二)公共安全办公室主任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负责街道公共安全相关工作。

(十三)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负责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日常管理。

(十四)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负责发挥服务街道机关、社区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功能工作。

(十五)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负责街道党员群众综合便民服务工作。

(十六)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负责街道退役军人权益保障、优待抚恤工作。

二、街道干部岗位任务清单

(一)党工委书记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组织带领干部群众完成各项工作。

  2.主持党工委全面工作,发挥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度,定期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议,主动谋划并讨论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经济发展和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3.领导街道行政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行使职权;领导街道群团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领导和指导社区党组织,驻街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的工作;加强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组织体系建设。

  4.组织开展本街道思想政治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其派出机构及其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事处主任

  1.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2.积极开展辖区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工作,落实卫生健康、养老助残、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就业创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和法律服务等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组织实施辖区环境保护、秩序治理、街区更新、物业管理监督、应急管理等城市管理工作,营造辖区良好发展环境。

  4.积极开展辖区平安建设工作,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6.推进社区发展建设,指导居民委员会工作,支持和促进居民依法自治,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7.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大工委主任

  1.在上级人代会会议期间,做好代表团服务和保障工作。

  2.定期了解和反映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在本辖区的执行情况。

  3.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查、评议、向选民述职等活动。联系辖区各级人大代表,听取代表对辖区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意见。

  4.接待和处理本辖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督促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

  5.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请示、汇报工作。

  6.办理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党工委副书记(2名)

  分管党建工作副书记:

  1.协助党工委书记抓好党的建设,督促检查党工委决议及重大决策的执行落实情况。

  2.协助党工委书记安排部署工作,推进工作落实,联系、协调、处理重要工作。

  3.协助党工委书记加强党工委自身建设和所辖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党员日常教育、培训、管理和监督及发展党员工作。

  4.负责分管部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5.配合区政协联系辖区内政协委员开展调研、民主监督等工作。

  分管政法工作副书记:

  1.健全完善街道政法工作运行机制,组织推进街道政法工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统筹落实街道社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定期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所在街道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

  3.完成街道党工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纪工委书记

  1.负责街道纪工委全面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积极开展本街道违纪违法案件调查处理。

  3.加强本街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政治和业务素质。

  4.定期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及时分析研判本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完成街道党工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组织委员

  1.协助党工委书记、副书记抓好基层党建工作。

  2.按照中央、省市文件要求,落实好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3.组织实施本街道和所辖基层党组织干部教育、管理和考核工作。

  4.组织开展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5.开展统战方针政策和理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做好统战、民族宗教、侨务方面宣传教育。

  6.建立健全党外后备干部、党外知识分子、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社会新阶层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少数民族及“三胞”眷属等基础台账。搭建社区统战工作网络。

  7.发现、选拔、培养党外代表人才,积极向区委组织部、统战部推荐党外优秀人才,向区委统战部推荐党外和非公企业政协委员、人大代表。

  8.指导非公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加强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队伍建设,做好非公企业服务协调工作。

  9.依法加强对宗教场所、民间信仰场所的管理,抵制境外宗教敌对势力的渗透,制止非法宗教活动。

  10.做好日常统战信息的搜集、报送工作。

  11.协助区政协及其各专门委员会做好区级政协委员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调研、民主监督活动,反映街道社情民意。

  12.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做好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宣传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开展本街道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

  13.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人武部长

  1.按照武装部要求,组织实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2.积极开展本街道民兵日常组织建设。

  3.落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要求。

  4.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开展拥军优属工作。

  5.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办事处副主任

  1.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党工委和街道办部署的各项任务。

  2.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办事处主任做好公共服务、城市管理、平安建设等各领域工作。

  3.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党建办公室主任

  1.负责街道和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指导。

  2.负责协调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制、巡察、老干部、人武等方面工作。

  3.负责协调人大、政协、工会、团委和妇联工作。

  4.负责人事、保密、档案及公文收发、材料拟写和信息编报等工作。

  5.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公共管理办公室主任

  1.负责协调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管理、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商务、统计等方面工作。

  2.协调配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

  3.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

  1.负责协调教育、科学技术、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退役军人事务、审计、医疗保障、行政审批服务等方面工作。

  2.负责协调残联、文联、工商联、科协等方面工作。

  3.负责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工作。

  4.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公共安全办公室主任

  1.负责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基层平安创建、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群防群治等相关工作。

  2.负责信访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

  3.协调配合司法等相关工作。

  4.负责承办街道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

  5.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

  1.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各领域派驻执法力量、公安等派出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2.组织开展对区域内各类专业执法的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3.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1.积极发挥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功能,开展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理论知识、党务政策咨询等活动。

  2.提供党员培训活动场所,做好区域内党建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

  3.根据职责任务要求,为辖区居民提供相关服务和资源保障。

  4.加强党群志愿者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5.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1.负责制定本中心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合理设置便民服务专门窗口,负责对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集中办理面向群众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

  3.按照要求对本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4.积极受理对各窗口工作人员及便民服务工作的投诉举报。

  5.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以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六)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1.负责宣传贯彻有关退役军人法律、法规、政策。

  2.负责退役军人信访服务相关工作。

  3.负责本辖区退役军人权益服务工作。

  4.定期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待遇保障工作。

  5.指导所辖党组织积极开展拥军优属工作。

  6.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平城区村干部履职行为负面清单

一、思想政治方面

  1.阳奉阴违,搞两面派、伪忠诚,落实上级要求打折扣,变通执行、选择执行,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2.组织、参与宗教活动,纵容、策划或煽动群众聚众闹事、越级上访,组织、参与“黄、赌、毒”、迷信邪教等活动或为其提供便利条件。

  3.面对组织调查、函询、审查,不如实报告情况,阻挠、干扰经济责任及其他事项的审计核查。

二、组织生活方面

  4.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不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搞“一言堂”,擅自决定涉及村级重大事项或村民利益。

  5.不参加组织生活,不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疏于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不注重后备干部的培养。

  6.选举中拉票贿选,或通过暴力、欺骗、威胁等形式干扰、操纵、破坏换届选举。

三、工作落实方面

  7.违反村干部轮班值班、便民服务、请销假等制度,在岗期间从事与岗位职责无关的活动或未经批准擅离职守、违规长期外出,不正常履行职责。

  8.未落实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或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公开过程和内容弄虚作假,流于形式,逃避监督,不按照规定实行民主理财,或者伪造、编造、隐匿、销毁财务会计资料。

  9.不严格遵守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入账不及时,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虚报冒领或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公款私存或利用职权擅自借用公款等。

  10.竞职承诺、创业承诺履行不到位,对村内公共事务、发展村集体经济等工作不上心、不作为,对上级安排的事、责任范围内的事和群众的困难不闻不问,混日子或随意“撂挑子”,对矛盾纠纷或不稳定因素不重视、不调处、不及时上报。

四、服务群众方面

  11.侵害群众利益,在涉农补助、征地补偿、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使用等事项中优亲厚友、徇私舞弊。

  12.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推诿搪塞,吃拿卡要,违规收费、处罚,随意扣留、收缴群众款物。

  13.违背村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或者向村民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加重村民负担。阻挠、干扰村民依法行使询问、质询、罢免等监督权利。

  14.插手或干预经济秩序,在村级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进行暗箱操作,长期侵占或低价签约集体土地或荒山等资产资源,谋取私利。

  15.采取侵占、截留、挪用、私分、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相关涉农资金。

  16.挥霍浪费集体资产,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各类补贴,自定薪酬,或巧立名目滥发津补贴、奖金、误工费、加班费。

五、作风纪律方面

  17.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为本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借婚丧喜庆、生日、乔迁、子女升学等事宜大操大办,违规收受红包、礼品、礼金。

  18.少报、漏报、瞒报个人重要事项或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虚报浮夸、弄虚作假获取荣誉及其他利益。

  19.违反文明行为规范,酗酒闹事、谩骂群众、扰乱公共秩序,破坏公共设施、村容环境卫生等。

  20.违背公序良俗、违反社会公德,不带头遵守和执行村规民约,不赡养老人、虐待老人、薄养厚葬,或者生活奢靡,追求低级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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