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官网显示,莫比乌斯(杭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莫比乌斯公司”)、杭州星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原杭州大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星晗公司”)因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具体处罚事由显示,莫比乌斯公司从星晗公司采购一款面包服(羽绒服),经检验,该产品含绒量、绒子含量项目不符合标准。
南都·湾财社记者注意到,此次不是杭州星晗公司首次被罚。2021年3月12日,杭州星晗公司因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据天眼查显示,莫比乌斯公司由张奕(张大奕)持股99%、杭州星晗公司由杭州涵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张奕(张大奕)为该公司第二大股东。
信用中国官网截图。
(羽绒服)因含绒量、绒子含量项目不合格
张大奕关联两公司被罚
信用中国官网显示,莫比乌斯(杭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中旬从杭州星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原杭州大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一款面包服(羽绒服),商标为Jupe Vendue,规格型号:160/80A(S),批号:125889001,该批次共10件,进货价为260元/件。莫比乌斯(杭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下旬通过其淘宝网店“吾欢喜的衣橱”销售上述10件服装,销售价为499元/件。
信用中国截图。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2021年10月1日委托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产品进行检验,检样数量1件,备样数量1件。经检验报告(编号:JST-FJ202100701)显示,上述批次面包服(羽绒服)因含绒量、绒子含量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GB/T 14272-2011标准,被判定为不合格。
图源信用中国截图。
最终,莫比乌斯(杭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杭州星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原杭州大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分别被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4990元和2600元。
据天眼查显示,莫比乌斯(杭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29日,注册资本为1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周凤萍,经营状态为存续,主要从事服装销售。股权穿透图显示,莫比乌斯(杭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由张奕(张大奕)和大奕(上海)文化传播工作室分别持股99%、1%。
图源天眼查截图。
据天眼查显示,杭州星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杭州大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27日,主要从事服装销售,是一个原创服饰品牌,旗下拥有品牌“BLACK JUPE VENDUE”,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时尚潮流服饰。由杭州涵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张奕为该公司第二大股东。 张奕(张大奕)曾为《瑞丽》杂志模特,现为如涵控股联合创始人、CMO。
图源天眼查截图
链接
张大奕关联公司不是首次被罚
被罚原因为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南都记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杭州星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原杭州大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不是首次被罚。
2021年3月12日,杭州星晗公司因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被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没收违法所得242.2元,并罚款500元。主要违法事实为该公司销售的小锥型牛仔裤经浙江省轻工业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测,结果为纤维含量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评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图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截图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肖韵蕙 实习生 石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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