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徐美慧)记者从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获悉,近日,《北京市桥下空间利用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正式获批。《导则》原则上以开放空间为主,将桥下空间可利用功能分为八种类型,并分别对安全保障、设置要求、综合设计、空间使用、设施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桥下空间众多且现状利用存在一定问题,成为了城市中“灰色角落”。《导则》的发布,旨在指导全市桥下空间的提升利用,将城市原本的“灰空间”转变为“公共活力空间”,使之成为城市公共空间的有机组成部分。

《导则》适用于北京市域范围内的城市道路、轨道交通、公路桥梁等桥下空间。其中明确了北京桥下空间利用设计的基本要求,总结桥下空间设计改造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借鉴国内外案例的理念经验,提出了北京桥下空间规划、设计、转变的思路,探索了新建及既有桥下空间利用设计工作可利用、可复制的路径和模式,将有助于提升桥下空间的品质。

根据《导则》,在满足既有规范及相关标准前提下,原则上以开放空间为主,将桥下空间可利用功能分为八种类型,包括公交场站类、停车设施类、市政保障类、景观绿化类、休闲空间类、运动场地类、便民服务类以及复合功能类。

其中,针对停车设施类,《导则》提出以满足社会公共停车需求为主,主要用于停放中、小型机动车和自行车,不得停放中重型、大型、易燃易爆、危险品、有毒有害物品车辆,不得存放报废车、僵尸车辆。同时,在桥下空间周边停车需求高且桥下场地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建设桥下立体停车场。

室内篮球馆基础地面处理(滑板等运动场地)(1)

桥下空间社会停车功能示意图。截图自《北京市桥下空间利用设计导则》

针对休闲空间类,《导则》提出桥下可用于公共活动的空间,既包含点状绿地和场地,也包含线性的绿道、步行休闲廊道等。同时,可结合周边市民使用需求,选择适宜的场地类型,提供休闲娱乐、游憩观赏等功能组合。

对不同功能的休闲空间,《导则》还提出了相对应的建设要求,比如幼儿、儿童游戏场地需要考虑监护或陪伴时使用的休息设施,遛狗区、公园需考虑设置狗粪收集箱、垃圾桶等。

另外,针对运动场地类,《导则》提出在桥下空间许可的区域,鼓励设置市民日常休闲健身及体育运动的专项场地,如篮球、足球、羽毛球、滑板、跑酷及攀岩等。根据场地面积,选择不同类型的体育设施,形成多样的平面布局模式。

室内篮球馆基础地面处理(滑板等运动场地)(2)

室内篮球馆基础地面处理(滑板等运动场地)(3)

桥下运动场地建设示意图。截图自《北京市桥下空间利用设计导则》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各类型运动场地的设置,《导则》均提出了面积分类要求等相关规定。比如,常见的大型球类运动如足球、篮球、排球等,场地四周应进行围合,灯光应满足夜间使用需求;同时需要考虑市民使用需求,尽量与便民服务设施结合设置。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跟踪具体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优秀案例和问题解决方案,不断总结经验,并适时更新完善《导则》,发挥引领作用,支持桥下空间不断焕发新的活力。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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