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中的故事荒诞不经,却采用记实的创作方式,很多作品中都可以看到详细的时间、地点、人名,言之凿凿,仿佛确有其事。《遵化署狐》讲述的便是山东诸城丘志充的传奇故事。
一、《遵化署狐》故事梗概:
山东诸城的丘公任遵化道台。长期以来,群狐出没于遵化衙署之中,甚至占据了后院一栋楼作为老巢,“时出殃人”。前任官员无可奈何,只得将群孤供养起来。
遵化市位于河北省唐山市
丘公到任后,闻而怒之。狐仙听闻丘公性情刚烈,准备主动退让,于是化作一位老妪告知其家人:“希望禀告大人,我三天之后就举家搬走。”丘公得知后,默然不语。次日阅兵,完毕后,丘公让官兵把大炮抬进衙署,把群孤盘踞的高楼围了个水泄不通,随后一声令下,万炮齐鸣,顷刻间,高楼被夷为平地。群狐“革肉毛血,自天雨而下”,忽然一道白光冲天而去,一只狐狸遁去。
清代遵化州署衙门平面图
又过了两年,丘公派了一个干练的仆人带着大笔金银去京城活动,想要行贿升迁。事情还没办成,暂时把金银寄放在衙役家的地窖里。谁知一个老头到朝廷鸣冤叫屈,说自己的一家老小遭人杀害,并状告丘公克扣军粮、贿赂朝廷官员,赃款就藏在那个衙役家里。
朝廷震怒,派人去衙役家搜查,但一无所获。老头以足点地,搜查的人明白了他的意思,往地下一挖,果然发现了大批金银,丘公因此被杀。再去找那个老头,怎么也找不到了,到处打听,谁也没有听说过这个人。
丘公这个人虽然嫉恶如仇,但是自身又不够检点,最后授人以柄。这个故事即使放在今天也有相当的借鉴意义:严以待人,四处结怨,又疏于自律,迟早会遭到报复。
二、丘志充事迹
诸城丘公在历史上确有其人,即丘志充,诸城柴村人(今高密市柴沟镇邱家大村人,1946年3月划归高密)。历代统治者尊崇儒学,为避讳孔丘常改“丘”为“邱”,清雍正年间较为普遍,丘志充也写作邱志充。
柴沟镇位于高密西南部,与诸城东北部毗邻
由于行政区划的变迁,导致很多历史文化名人的归属地发生了变化。最典型的莫过于刘墉(刘罗锅),其出生地逄(音同旁)戈庄村在历史上一直属于诸城。1946年3月,逄戈庄村划归高密后,刘墉也就相应地变成了高密人(高密市注沟镇逄戈庄村)。
高密市注沟镇逄戈庄村刘墉纪念馆
丘志充,字左臣、号六区,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进士,授工部都水司主事,累升工部郎中,后任河南汝宁府知府。天启年间,先后任磁州兵备副使、四川监军副使、湖广按察使司副使、湖广布政使司右参政、河南按察使。天启六年(1626年)擢山西右布政使、怀来道。
丘志充行贿事件
明天启七年(1627年)正月,丘志充派人车载饷银至北京,托太医院吏目王家栋行贿,谋求升迁。被东厂侦知,下镇抚司狱。根据丘志充、王家栋供词,共得赃银九千一百三十两。这年三月初四,“丘志充、王家栋俱著监侯处决”。虽然丘志充于1627年已论死,但直至五年后的崇祯五年(1632年)才被处死。
《明熹宗实录》记载:“天启七年正月辛未,逮山西布政使司右布政使、怀来道丘志充至,下镇抚司究问,以东厂缉获王家栋,供称志充车载饷银,钻谋京堂也。”“赃银九千一百三十两,命勒限严追,以助大工。”(明末,一两白银约等于人民币700元)
明代谈迁在其《国榷》中亦有相关记载,除了赃款数目不一致外,事件经过大体一致:“逮山西怀来道右布政丘志充至,下镇抚狱。以饷金三千托太医院吏目王家栋营京堂,东厂迹之。论死。”
《金瓶梅》手抄本最早持有者之一
丘志充是小说《金瓶梅》手抄本最早持有者之一(约藏有二分之一),对《金瓶梅》的早期传播起到了关键作用,也是揭开《金瓶梅》作者之谜的重要切入点。丘志充与诸城丁氏家族(丁纯、丁惟宁、丁耀亢)过从甚密,两家为世交,而后者被怀疑是《金瓶梅》的作者。
明代谢肇折《金瓶梅.跋》记载:此书向无镂板,抄写流传,参差散失。余于袁中郎(袁弘道)得其十三,于丘诸城得其十五,稍为厘正,而阙所未备,以俟他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