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时期的公人与私人(周朝时期国人与)(1)

周朝时期的公人与私人(周朝时期国人与)(2)

文|喜闻Talk

编辑|喜闻Talk


前言

“国人”、“野人”均为周代的被统治阶层,但因其仍保留着一些原始部落组织的特点,故“国人”、“野人”在其社会中的地位也各不相同。

“城”为两重,一重为内,一重为外,一重为郭。《孟子·公孙丑下》说:“三里之城,七里之郭”

这片不大的土地,住国内的,被称为“国人”,在这之外的被称为“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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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国人”指的就是那些普通的周人。在徐复观看来,“国人”由三种成分组成,即士大夫、自由农夫和工商的商人,和希腊时期城市中的自由民相似。

“国人”与“野人”皆源于原始时代的农场化的公社农民以“国”为单位,或以“都”为单位,或以“邑”为单位。

“国人”与“野人”在西周时代,因为一个是被征服的民族,一个征服者,所以他们在社会上的地位是不同的

一、 国人的身份

“国人”能够参政的。《尚书·洪范》中说:“君王有大疑惑,其所及,其所及之臣,所及之民,其所至之事也”从这一点来看,“国人”参与政治是从氏族社会习俗中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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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周时期,“国人”的权力并不逊色于战国时期,徐复观说:“国家人民已经成为了父权制贵族的一种直接的支持,它是父权制贵族的一种军事力量,它具有了对抗父权制贵族的能力。”

“国人”介入政事的途径,有许多种,如主宰或废选,或插手外事、或插手国都之事等。

《左传》成公十年:"郑先生取闻叔申计策。"三个月后,太子离世。夏四月,郑人杀了嵇康,子如不畏众怒,立轲为王,“国人”不赞成,于是把轲杀死,又立轲为王,子如只好逃走。”

《左传》哀纪年:“吴之攻楚,故有陈怀公之命。怀公向国人请教",陈怀公认为,在制定国家对外方针时,应先向“国人”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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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宣公12年(前597年):“楚子围郑氏,十又七天郑人卜行成,则有福也;占卜在大宫,且巷中有车马,此为吉兆。当国力降临时,守军泪流满面。”

这些都说明了“国人”在国家迁移中的作用,以及在战争中的作用。

从以上引证可以看出,“国人”和士大夫之间存在着一种互相制衡的关系。

当“国人”受到侵害时,他们有权利、有权力进行反击,因此,他们也会借助“国人”的势力来达到自己的目标。

这一治理模式与周以后的集中治理模式有着显著的不同,并带有一定的民主化特点

为什么在那个时候,会有这样的治国之道?为什么“国人”的身份这么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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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原因在于,这一时期的社会仍具有原始氏族社区的一些特点。氏族社会的利益高于一切,因此,不管是“国人”还是王公贵族,都在努力地保持着这个传统。

“国人”虽属民间,却具有与王公贵族的亲属和氏族社会的一份子。

他们比其他民族的人在社会上的地位要高一些。它也是氏族社会中遗留下来的风俗习惯,与当时的社会发展程度密切相关。

在春秋时代,晋与楚两个大国争夺霸权,中原诸国深受其害,朝楚则晋攻之,朝晋则楚攻之。卫国夹在晋和楚中间

卫国国君因违反“国人”的意愿,擅自行动,而被放逐到相牛国,若不能从氏族的传统中看到“国人”的所作所为,实在难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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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国人”是否也可以被认为是一个社会的主宰?

没有。徐复观《两汉思想史》认为:“国人与土地有关,居于城内和城外的农夫,是组成“国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这主要有三方面的因素:其一,“国人”与贵族有着密切的亲属关系,他们更倾向于效忠于贵族的统治者;

二是由于“国人”在社会中所处的特殊位置及自身的利益,使得他们与上层阶级之间的矛盾冲突得到了较大程度的缓解;

三是与时政制度相联系,在这个时代,士兵和雅典的军队差不多但并不是真正的军队。

如果一个国家的君主和贵族对自己的人民不友善,行为不当,那么“国人”就会用“不准从军”来威胁他们。

在人口不多的年代,每个士兵都是珍贵的物资,“国人”一停战,当权者又无力压制,只有和“国人”做些让步,奉承他们,才能让他们心甘情愿地为当权者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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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周礼·秋宫·小司寇》中说:“掌外朝之政,以致万民而询焉:一曰询国危,二曰询国迁,三曰询立君”。这句话,并不是无稽之谈。

二、 野人的身份

“野人”是指被征伐的其它部落,如殷商等,生活在都邑以外的蛮荒之地。

“野人”,身份卑微,又被称为“庶人”,与西周王朝的王公贵族没有任何关系,而是来自于战乱中的平民。

“庶”一词,有卑微、旁支、低贱的意思,比如庶子,就是在姬姓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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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吴王灭商、东征成功之后,《尚书·召诰》中,他们把被逼到周朝的殷民称为“殷庶”、“庶殷”

《尚书·梓材》中,把那些被他们征服的部落、国家称为“庶邦”。《左传》昭公三十二年曰:“三姓之后,于今为庶。”杜注云:“三后,虞、夏、商”。可见,虞、夏、殷亡后的人民成了庶人。

“庶人”和“国人”在西周时代是有区别的,前者指的是外来民族,而后者指的是本国民族。

他们之间的身份差异最早是从政治角度来看的。

此时的“野人”,虽仍保持着部落习俗,但从典籍上看,却未见“野人”参与政治的事例

“野人”不被称为“田民”,而是被称为“甿”,又被称为“萌”、“氓”,或许是反映了“野人”没有政权,也没有建立学校、接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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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野人”和“国人”身份的不同,还体现在赋税制度中

《周礼·地官·小司徒》:“小司徒之职,掌建邦之教法,以稽国中及四郊都鄙之夫家九比之数,以辨其贵贱、老幼、废疾。”

所有的赋税,与其祭祀、饮食、丧事有关,都是禁止的,都是对六个村庄的官员颁布的,让他们根据村庄的人口数量,进行比较,然后聚集在一起,使用他们的士兵。

那就是,在那个时候,老百姓要服兵役,要做农活,要做苦力,要纠察通逃,不过,“国人”和“野人”的责任,却是有区别的。

凡与周王公有亲属者,皆为上等,非亲属者,皆为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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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确切地说,在那个时代,参军虽然是一种责任,但却是一种权利“国人”可以“以起军旅”,而“野人”则只能从事“田役”。

“国人”的服役期从20年到60年不等,而“野人”的服役期从15年到65年不等,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他们为统治阶层服务的程度是有高低之分的。

《周礼·地官·均人》:“凡均力政(征),以岁上下。丰年,则公旬用三日焉;中年,则公旬用二日焉;无年,则公旬用一日焉。凶札(指年谷不熟而有疾病流行),则无利征,无财赋。

这一段话的意思是,在《国语·周语中》中,“国人”可以在西周境内从事“修城郭”,“除道”,“成梁”等工作,也可以说,“国人”都是依年成丰。而“野人”的服役期、却没有固定,也没有种类和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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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幽风·七月》中有一句话,叫做“野”,就是一个村落,男人在田地里干活,女人在织布,等庄稼收割了,他们就会去给贵族干活,等春天一过,他们就会去种地。

四、“国人”和“野人”的身份,在免除兵役方面,也是有区别的。

《周礼·地官·乡大夫》中说:“舍(免除)者,国中贵者、贤者、能者、服公事者、老者、疾者,皆舍。”这一记录表明,在西周时代,“野人”的身份低于“国人”。

从这一点可以看出,“野人”在当时的所有阶级中,处于最低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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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原因还在于,氏族社会的特征在这一时期得以保存。在原始时代,氏族杀死其它氏族成员,使他们在战斗中被俘虏。到了最后,取代了杀死,取而代之的是奴役,迫使他们为自己工作。

到了周代,这一习俗不仅得以延续,还得到了加强。

因为“国人”参与政治是周代氏族社会遗留下来的特征,因此,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当权者与被当权者的血脉关系日益疏离,主者与被当权者的不平等性日益凸显。

到了这个时候,随着周国人口的增加,实力的提升,君王有了足够的军队,士卒已经不是主力,君王对“国人”的依赖也在不断降低,“国人”的身份一落千丈,威慑力也在不断下降。

倘若“国人”起兵造反,便可动用常备军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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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国人”与“野人”并无分别,并非“野人”享有“国人”的权益,而应该说,“国人”丧失权益,成为“野人”。

“国人”身份的丧失,固然是一个悲剧,也标志着中国原始性的民主主义制度的结束,但从历史的角度而言,却又是一个时代发展的必然。

[参考文献]

[1]孟子.公孙丑下.

[2]徐复观.两汉思想是史(第一卷)[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3]尚书.洪范.

[4]左传.

[5]周礼.秋宫.小司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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