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最喜欢的婚姻爱情自然是才子佳人,郎才女貌,所以诸如司马相如和卓文君、张生和崔莺莺的故事最受欢迎,它们几乎满足了普罗大众男男女女所有的幻想和羡慕嫉妒。
但才子佳人的婚姻大多发生在故事里,千人一面,左右不过奉子成婚大团圆,看多了就难免腻烦。《红楼梦》里的贾母就说过:“……佳人才子,最没趣儿”。但如若不是才子佳人,婚姻就要丰富生动地多。
有丑男配美女,比如武大郎和潘金莲,比如土行孙和邓婵玉。但是对于这样的搭配,人们要么怀有一丝猥琐的嘲笑,要么感叹一声鲜花插在牛粪上——似乎总带着一股欲说还休的恶意。而且,有意思的是,丑男配美女的结果似乎都不太妙:武大郎和潘金莲自不必说,土行孙最后战死,邓婵玉悲痛欲绝,为爱执着,单枪匹马冲到敌方大营,结果可想而知。当然这也是在故事里,到了丑男配美女大行其道的今天,人们总是从中嗅出金钱的臭味,一边感叹好白菜被猪拱,一边其实对丑男羡慕嫉妒恨不得自己成为那个多金丑男。
土行孙和邓婵玉
也有丑女配美男,比如黄月英嫁给诸葛亮,比如孟光嫁给梁鸿。诸葛亮“身长八尺,面如冠玉”,自然是个大帅哥,而黄月英据说是“黄头黑面”,绝对是丑女一枚;至于梁鸿,则是“身长七尺,形貌昳丽”,是远近有名的美男子,孟光呢,肤色黑且粗糙,身材矮小且壮实,自然和漂亮毫不沾边。但他们举案齐眉,相敬如宾,佳话流传至今。如今的俊男配丑女,前提定然是丑女多金,这就有些难以启齿的尴尬了。
梁鸿和孟光举案齐眉
以上都是以外貌而论人,肤浅之至。
黄月英和孟光面相虽丑,但都是才女,属于郎才女亦才一类,我们大概还是欣然接受甚至大加赞赏的。但你闲看文人才子的婚姻,会发现有一些完全“配不上”让你大跌眼镜的搭配。
先说胡适先生,民国大学者,他的原配江冬秀却是个文盲。民国名人很多都有包办婚姻的历史,他们大多也都勇敢地与封建包办婚姻决裂,寻找与自己精神相通的另一半。胡适则不然,终其一生都与江冬秀琴瑟和鸣,“胡适大名重宇宙,小脚太太亦随之”。
胡适和江冬秀
还有季羡林,国学泰斗,学识与声望自不必多言。他的夫人彭德华是一位识字不过百的文盲,且大季羡林四岁。季羡林远赴异国,夫妻之间没有通过一封信,原因是彭德华不会提笔写字,世俗所谓没有共同语言,其情形大概如此。但,两人白头偕老,季羡林说“德华永远活在我的记忆里……”。
季羡林和彭德华
再说一个外国的,卢梭,法国启蒙思想家,他的妻子叫戴莱斯,是一名文盲女洗衣工,且相貌丑陋,她对卢梭有一种近乎麻木的崇拜,但对丈夫的写作内容一无所知。
在世俗看来,才子必然要配个佳人才合理。人们对理想婚姻的追求大概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婚姻不仅仅是肉体上的结合,更应当是精神上的契合。大多数人其实实现不了这个理想,但不妨碍认同这个理想。普通人可以接受忍受没有精神的婚姻,因为普通人精神上不够丰富,物质上不够自由。但那些文化名人则不然,他们其实完全有选择的自由——因为他们的声望或者财富。
然而他们竟然没有。
事实上文人才子们对于精神契合的婚姻尤其敏感,精神契合的基础是什么?当然是同等的学识,共同的趣味,相似的三观。所以有人为陈世美抱不平,从精神契合的角度出发,陈世美和秦香莲的结合自然比不上和公主的结合来得般配。普通人可以接受,文人才子们如何能忍受?
我们很好奇这些文人才子们是靠什么维持这样“奇怪”婚姻的,是他们太愚蠢,还是他们太高尚?抑或是他们有什么特殊的癖好?
当然不能用我等俗人之心去度才子之腹了。
人类的精神沟通或许不完全依赖同等的见识和地位吧。当两个人在学识地位上不对等的时候,沟通精神灵魂的还有一种重要的东西:尊重。
最初的结合可能源于被逼,可能源于一时冲动,也可能因为阴差阳错。但渊博的学识,敦厚的人格赋予了胡适季羡林内心对人的尊重,而正是这种源于内心的尊重,让他们感受到了身边这个普通的女人身上的闪光点,或者贤惠,或者忠诚,或者慈爱,当看见这一切的时候,外在的容貌和学识就隐退在后面,人性的光芒闪现出来,这就是爱。
这种尊重断然不是居高临下的垂怜,更不是自以为是的施舍,而是彼此平等的相知。
以上大概也还是要归入极端婚姻这一类,平凡的世界里大部分还是平凡男人和平凡女人上演柴米油盐生离死别的人间活剧,但彼此尊重,在任何婚姻都应当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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