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接触(又称职业暴露,通常指血源性病原体的接触)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中,通过眼、口、鼻及其他黏膜、破损皮肤或非胃肠道接触含血源性病原体[如乙型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毒(HCV)、艾滋病病毒(HIV)等]的血液或其他潜在性传染性物质的状态。
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发生暴露的情况主要有∶被含有血源性病原体的血液、体液污染的利器刺伤皮肤;被含有血源性病原体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黏膜;被携带血源性病原体的生物样本、废弃物污染了皮肤或者黏膜;其他因医疗活动发生或可能感染以上血源性病原体的情况。
被未被污染的利器(如干净的针头、安瓶、玻片等)损伤不属于职业暴露,因为未被污染的利器没有接触过患者的血液或体液,不会有血源性病原体感染的危险,但这种情况仍属于锐器伤,是否需要向管理部门报告备案,应视医疗机构具体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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