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漫长的中华民族历史中,后人想出了许多词语总结南北方在各个方面的差异,有归纳南北交通运输工具不同的“南船北马”,有概括南北方人民饮食习惯不同的“南米北面”,有南北方自然灾难差异的“南涝北旱”,有总结南北方房屋差别的“南尖北平”,在历史的积淀中流传下来几十个类似的词语,可见南方地区确实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回首元朝的历史,南北的差异已不只限于自然、人文、社会的各个方面,也逐渐影响到中央政府对南北政策实施上产生区别,很多财税制度对于南北地区的规定和实行都是天差地别的,可以总结为“南多北一”,这个词不是指南方赋税沉重、北方赋税少,而是朝廷在财税制度与物价上的规定统一与否,下文将分别对元代南北方财税与物价方面的不同进行分别研究。
北方地区统一的税赋与物价
出生在马背上的蒙古族人并没有赋税制度的历史,直到入主中原后才发现在以小农经济为支柱的中原地区赋税是非常必要的国家政策,北方地区的财税制度是相对稳定的,大体上是以地税、丁税与科差为主,但所应缴的数量与每家居民的民族、人数、贫富有很大的关联,后来增添了许多税务,让百姓面临的赋税压力越来越大。
1.作为基础税的地税与丁税
在元朝最开始的时候,中央规定的每家每户应缴的税收都是相同的,没有地税、丁税之分,但这样无法满足国家财政的支出,于是将税收翻倍,但又造成了百姓的不满。那些赋税对于富人之是九牛一毛的,但贫富差异的存在使这样的财税制度只会让穷人家越来越活不下去,穷人家越来越少、富人越来越富,国家财税收入也就越来越少,所以实行了更加灵活多变的地税和丁税作为代替。
每家百姓需要缴纳地税与丁税中的一种,哪一种多就需要缴纳哪种。地税是按照土地的质量与亩数进行纳税,在《元史·食货志》中规定了根据土地质量的不同每亩田地每天应缴两到五升的粮食作为地税。丁税是人头税、奴隶税、牲畜税的总和,在元初规定每人应缴一石粮食,牲畜、奴隶减半,老幼不算在内。后来地税与丁税经过了多次增加调整,没过多久丁税就增加到了每丁三石,在元朝的历史中进行了多次调整,但总体的趋势还是赋税越来越沉重。
2.成为常态的科差
科差早在唐宋时期就已经开始出现了,但并没有形成正式的制度,也没有大规模地在全国实行,到了元代成为正式的财税项目,广泛实行于全国的各个地区,主要包括包银,俸钞,丝料三种具体形式,是用财产代替徭役的一种制度。
包银是在元朝正式建立前后北方地区割据、各类赋税混杂的局面上收取的,将所有财税统一整合到一起称为包银,一开始在极个别省份实行,后来推行到整个北方,一开始被定为六两、后来改为四两又减到二两,虽然在包银的数量上不断减少,但其他税务的不断增加还是使得一部分百姓入不敷出。
俸钞也涵盖在包银之中,是负责官员俸禄之用,在元初各级官员是没有固定俸禄的,全在压榨百姓中掠夺,后来才征收了每户一两的俸钞用作官员俸禄。
丝料是每几户百姓每年要向地方王侯大臣及中央各付出一定量的丝,由地方官员各自进行收取,但这种方式使中央政府不能查出是否有徇私枉法的举动,于是后来改为了有中央派人到各地进行统一收取后进行发放。
3.各式各样的其他赋税
盐税是元代税收中的重中之重,几乎一半财税收入就来自于盐税,盐业是由国家完全垄断的,盐业中的全部收入除了向制盐、贩盐人员及相关政府官员发放自工资外,其余都作为盐税收归国库,是元朝财政收入的支柱。
岁课是国家招募百姓进行金、银、玉、木等的开采中抽取百姓所得中的一部分。
此外,元朝还出现了种类非常繁杂的役税,为此设立了各种部门进行管理,徭役的种类越来越多、对劳动人民的压力也越来越大,严重增加了百姓的负担。
总体来看,元朝中央政府对财税与物价进行了较为统一的规定和实施,虽然在不同时期进行了多次变革,但总体还是覆盖于整个北方地区的,具备稳定性与广泛性的特点,表现出非常明显的特点。
南方地区多种多样的财税制度相较于北方统一稳定的财税制度,元朝中央政府对于南方地区的管理比较疏松,与北方地区的明确规定不同,在南方地区沿袭了宋代的夏、秋两税,与北方的地税与丁税相对,也有科差与包银的存在,但与北方存在着很大差别,需要一一区别,仔细研究。
1.自唐而起的夏税与秋税
这两项税种都是在唐朝时就已经实行的财税制度,分别是夏季粮食收获与秋季粮食收获的时候。在元代与开始治实行了夏税,十几年后又开始增加了秋税。除了时间的不同以外,用以赋税的内容也有所区别,夏税收取木、棉、布等物品折合成粮食进行赋税,秋税只收取粮食作为税赋。
这两项财税在南方的实行没有具体规定的数额,一律按照各地官员根据所在地的实际情况进行收取,由于南方地区与北方城市相比在各地区、省份、城市的贫富差距都更加悬殊,加之统治者对南方政策的改革较少,夏税和秋税成为是南方地区的基础税。
2.突飞猛进的商业税
在元朝类似茶税、盐税等商业税飞快地增长,在元初统治者对商业税的收取还是非常少的,这也促进了元朝经济的繁荣景象,但更加贪婪的统治阶级一次又一次提高了商业税的数量,其中最著名的当属茶税,在70年的时间里增长了240倍之多。其中虽然有发行纸币造成的通货膨胀的原因在里面,但元朝在税收上施加在百姓身上愈发沉重的负担是显而易见的。
国富未能让民也一同富起来,大量的钱财都进了统治阶级的腰包,加上长久以来对待蒙古人、汉人的各种待遇都各不相同,元朝内部各民族的矛盾开始激化到一定程度。
关于元朝的物价在元朝近百年的历史中,国家对于以上生活必需品一直没有进行国家层面的宏观调控,这就直接导致在元朝米、盐、布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大幅度上涨。无论在南方还是北方,大量百姓基本的吃穿得不到满足,除了一些非常短暂的时期,大多数时期的基础物价都在飞速上涨,到了战乱年代更是几十倍、上百倍的涨价,而政府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进行改变,加剧了百姓对朝廷反抗心理。
除开米、面、盐等生活必需品外,其他类似茶叶、牲畜、水果等商品的价格也始终没有稳定下来,价格的不断上涨并没有使得商人在其中获得的经济利益越来越高,主要原因还是元代繁重琐碎的财税,百姓越活越穷,官员越收越富。
到了战乱年代这些不属于生活必需品的商品开始逐渐减少,生产者穷的产不出商品,就算有商品也没有市场卖不出去,就算卖出去也换不了几个钱甚至逐渐亏本,元朝的财税制度带给全国种植业、手工业、畜牧业一场严重的灾难。
根据《新元史》上的记载,与元朝初期相比,在元朝后期米价上涨了近三百倍,盐价上涨了二十倍左右,局部地区盐价上涨了三十多倍,布价也上涨了70倍左右。元朝不稳定的物价的原因主要在于朝廷的不作为,虽然进行了币制改革用以稳定物价,但就结果来看成效是极其有限的,一方面是长期累计的历史原因使得稳定物价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一方面币制改革的缺陷还是十分明显的,钱变得越来越不值钱,进入无限的恶性死循环里。
总结一个国家的物价水平是与当前国家的经济水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的,稳定基础商品的物价也是维持国家经济甚至政治稳定的重中之重,稳定物价就是稳定民心。为稳定物价需要采取合理的财税制度,国家中的每个人民都富裕起来,国家的经济自然也会蓬勃发展了,重税是只顾自己利益不顾民生的恶政,政府要富足起来,应对善用灵活的财税制度努力达到人民经济收益与国家财政收入的平衡平稳发展,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
元朝统治者对于国家南北方实行的“南多北一”的财税制度,统治阶级对于经济政策制定与实施不作为的体现,它们也在元朝的不断发展中自食恶果。南方与北方虽然有着诸多方面上有着极大的差别,但它们在本质上依然同属于一个国家,不能将国家一刀切的一分为二,在稳定物价上应当充分发挥国家的宏观调控作用,元朝失败的币制改革给后世所有国家和地区在经济制度的构想、实施上有了历史借鉴,促使国家经济朝着更加稳固、繁荣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元代的物价和财税制度》
2.《元代的赋税体系和减免政策》
3.《元代物价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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