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车位还交车位管理费合理吗(买一个车位停放两辆车)(1)

买了车位还交车位管理费合理吗(买一个车位停放两辆车)(2)

张先生购买的车位

买了车位还交车位管理费合理吗(买一个车位停放两辆车)(3)

停车场入口,张贴着收费标准

近日,家住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绿韵小区的业主张先生通过泸州新闻网、川江号新闻客户端“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自己的车够小,自家的车位够大,刚好可以停下两辆车,物业却因此要多收一辆车的管理费。

对此,张先生表示不能理解:花钱买的车位,为什么不能自己做主?自己的车位可以停两辆车,却只能包一个车牌号,那购买车位的意义在哪里?◎ 川江都市报记者 刘燕 摄影报道

2020年8月,张先生在佳乐世纪城·绿韵小区购买了一个车位,因为家里有两辆车,所以选择了一个近30平方米的大车位,可以同时停下两辆车。按照合同约定,张先生向物业公司缴纳80元/月的车位管理费,物业公司也将张先生家的两辆车的车牌号录入了停车系统。但上周,张先生进出小区时,却被物业人员拦住。物业表示,因为车位上同时停了两辆车,需要额外再支付80元/月的车位管理费。

昨日下午,记者随张先生来到该小区停车场看到,入口处张贴着“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其中已购车位的业主,按80元/月/个收取物业服务费。在停车场负二楼,记者看到了张先生购买的停车位,该停车位约有近30m2,前后刚刚能停下两辆小车。

张先生认为,自己购买了车位并取得所有权,在不阻挡通行和消防通道的情况下,应该享有在车位上自由停车的权利。两辆车车牌号都在物业公司处进行过备案,按理说不应该再另行收费。可现在,物业公司却突然要额外收费,侵害了自己的权益。

对此,泸州佳乐物业楼栋管家陈先生解释,佳乐世纪城·绿韵小区有子母车位和标准车位两个类型,按合同约定,已购车位的业主每个车位每月需支付80元的物业服务费,业主可凭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到客户服务中心录入车牌号,车牌号可录入多个,但子母车位可以停放两辆车,标准车位只能停放一辆车,超出的系统将按标准收费。

据登记显示,张先生购买的车位是一个比普通车位大一点的标准车位,按合同约定,标准车位只能停一辆车。“小区内这种车位很多,登记是标准车位,但又可以停两辆车,本来按规定应该按时计费的,考虑到都是小区业主,我们上报了公司,才同意业主在不影响通行和消防通道的前提下,多停一辆车,但需多缴纳一辆车的管理费。”陈先生表示,如果业主对收费有异议,可携带身份证和产权证到客户服务中心进行协商。

物管方这样的收费方式是否合理呢?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股股长费腾表示,根据泸江发改价格〔2013〕5号文件及其附件《泸州市江阳区普通商品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自购车位应该缴纳车位服务费,虽然文件并没有明确缴纳的车位使用费管几辆车,但一般默认为一车一位。在不影响消防安全和通行的情况下,业主要多停一辆车,势必会增加物业公司管理成本,要求多收一辆车的管理费也是合理的。

来源:川江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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