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孙燕
刚刚,杭州交通局发布最新消息——明天(6月24日)0时起,市民游客乘坐巡游出租车,需要在计价器显示费用基础上再支付燃油附加费2元。
这一费用适用范围为杭州上城、拱墅、西湖、滨江、萧山、余杭、临平、钱塘、富阳9区,临安暂不收取,纯电动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也不收取。
据悉,这是因为油价持续上涨、超过油运价格联动调整的第二个启动点。
届时,出租车内外都会张贴燃油附加费价格标签,做到明码标价。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到属地税务部门申领专用的燃油附加费票据,方便有需要的乘客取用。
据悉,这笔费用的收取是根据《关于完善杭州市区巡游出租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文件的规定,自今年3月10日起,浙江省92号汽油最高零售价超过油运价格联动调整的第一个启动点(每升7.53元)后,5月16日24时又上涨至每升8.66元,超过油运价格联动调整的第二个启动点(每升8.48元),并已持续30天(含)以上,再次触发了杭州市区巡游出租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
在巡游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实施过程中,市民如遇到经营者未明码标价,驾驶员未按规定收费或者纯电动出租车、网约车等违规收取燃油附加费等情况的,可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监督电话12345;如遇到司机不按要求提供发票的,可向税务部门反映,监督电话12366。
未来,相关部门将按照该政策规定并结合油价变化,对燃油附加费的收取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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