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一辈人的口中曾流传着这样一句俗语“女顾娘顾不长,娘顾女顾不起”,这句俗语有道理吗?这句俗语其实说起来意思很简单,就是说嫁出去的女儿想要照顾自己的母亲,这种照顾是不能长久的。而母亲想要照顾自己已经出嫁的女儿,也顾不起。之所以会有“女顾娘顾不长”的说法,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
第一方面的原因:
女儿有了属于自己的小家庭,“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深入人心。尤其是旧社会女性地位比较低,甚至不少家长都认为“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因此,当女儿有了属于自己的小家庭之后,生活重心就会必然要转移到自己的小家庭上面;长此以往必然会减少对娘家的关注度,故而有此一说。
第二方面的原因:
传统观念中“养儿防老”的理念,在旧社会“儿子”才是一个家庭延续香火的关键,所以继承家族财产与香火都是由男性承担。如果自己的哥哥或者弟弟结婚之后,作为姐姐就不能对于娘家过于关照;否则极容易因此弟媳或者嫂子的误解:其一,怕你惦记家产;其二,怕你认为他们照顾娘家父母不力。因此才会有“女顾娘顾不长”的说法。
说法还与以往农村传统的思想有关,也与我国千百年的传统文化有关。古时候,女子要遵从“三从四德”,即在家从父、出嫁从夫、老来从子。意思很明显,传统的女性从来没有自主选择权,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听从家里男人的吩咐。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出嫁的女儿和自己的母亲都没有任何决定权,因此母亲想要在一些事情上照顾自己的女儿,或者女儿想要照顾自己的母亲,也是没啥办法的。
随着社会的进步,女性的地位有了一定的提高,但在现实面前,母亲和出嫁女之间想要互相帮衬,也是比较困难的。
虽然说现在女性很多都有自己的工作,也可以自己赚钱养活自己,但毕竟成家了,家庭支出总得征求丈夫的意见,即便丈夫同意了,但自己家里的经济条件真的允许吗?自己的工资除了家庭开支、孩子医疗、教育,再加上房贷车贷,即便真的想帮衬母亲,可能也是有心无力。
而母亲想要帮衬自己的女儿,前提是母亲有这个经济条件,也能掌握家里的经济支出,首先需要和丈夫商讨,即便丈夫同意,那自己的其他子女是否能同意?特别是家里还有其他儿子,如果母亲时常拿钱接济自己出嫁的女儿,那其他的儿子会同意吗?会不会以此为借口,推辞对于母亲的养老义务呢?
与此同理“娘顾女顾不起”的原因其实也很单,一方面是因为女儿成家立业之后,就应该独当一面;如果作为母亲一直对她过于关照,就会减缓女儿成长成熟的时间,对她而言非常不利。
然而“手心手背都是肉”,传统观念中“婆媳关系”一直都很难调和;所以母亲替女儿照顾孩子的事情非常普遍,不少农村少年都是在外婆的怀抱中长大成人,这份恩情与善良一定不能忘却。
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作为母亲自己还有一个大家庭需要照顾,如果还有儿子尚未结婚,那么生活压力之大可想而知;对于大多数忙碌在田间地头的农民而言,实在是没有能力撑起女儿这个家庭。因此才会说“娘顾女顾不起”。
刘备在遗诏中这样告诫刘禅: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惟贤惟德,能服于人。”所以这句俗语“女顾娘顾不长,娘顾女顾不起”,表面看似非常不近人情,其实仔细分析一下就会发现老祖宗的话,非常有讲究。那就是告诫后辈:“勿以善小而不为”,一定要及时行孝,更要量力而行。
各位朋友,你们认为这句俗语现在看来还有道理吗?如果你是出嫁的女儿,或者你有出嫁的女儿,你会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帮助自己的母亲或者自己的女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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