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市公安局起草通告

拟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市司法局正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泰州海陵区禁放区域 泰州拟扩大市区禁燃禁放区域(1)

具体禁放区域

海陵区、高港区、泰州医药高新区

新通扬运河以南、沪陕高速以北、引江河以东、京泰路(京泰路南延线经周山河至东风快速路)和东风快速路以西所形成的区域;环港大道以南、港口路以北、南官河以东、高港大道以西形成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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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海陵区禁放区域 泰州拟扩大市区禁燃禁放区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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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海陵区禁放区域 泰州拟扩大市区禁燃禁放区域(3)

姜堰区

新通扬运河以南、328国道以北、溱湖大道(双登大道)以东、229省道以西所形成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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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海陵区禁放区域 泰州拟扩大市区禁燃禁放区域(4)

8月8日之前,你可在将自己的意见或建议通过邮寄信件、传真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

通信地址:泰州市司法局行政法规处

邮政编码:225300

传真:0523-86197862

电子邮箱:tzzqyj@126.com(“泰州征求意见”首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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