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5 22:10 | 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 杨平平 通讯员 刘晓玲

“截止8月31日,今年监测有效天数为243天,大气质量优良率为82.3%,较去年同期79%上升3.3%,其中PM2.5平均浓度40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持平(去年同期为40微克/立方米)。”9月5日,面对海宁媒体,市环保局副局长詹善杰说,1至8月份,全市2个饮用水水源地月均水质均达到三类水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我市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结果为“良好”。

当天下午,市环保局召开环境执法情况信息通报会,通报今年1至8月份,海宁环境执法情况,并就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海宁环保督察进展(1至8月罚款近1300万元)(1)

逐渐改善的生态,来自于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更少不了环保局环境执法的保障。通报会上,记者获悉,今年1至8月,市环保局加大执法力度,发现并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104件,总计罚款近1300万元。

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104件

罚款金额近1300万元

今年以来,我市环境执法工作以“蓝天保卫行动”“治水攻坚行动”“清废净土行动”三大系列专项执法攻坚行动为主线,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精准执法,并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协同工作,不断在环境执法方面创新方法、拓展领域、加大力度。

海宁环保督察进展(1至8月罚款近1300万元)(2)

当天下午,记者从通报会上获悉,今年1至8月,市环保局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日常巡查、信访举报、“双随机”检查、在线监控等方式发现并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104件,总计罚款近1300万元。其中,涉及建设项目类35件,罚款301.1万元;涉水类20件,罚款703.29万元;涉气类25件,罚款219.22万元;固废类24件,罚款75.85万元。

“这些案件,主要案由有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未按规定使用有机废气治理设施,超标排放水污染物三大类。”通报会上,环保局副局长詹善杰说,这些案件中,市环保局对7家企业实施查封、扣押,共向公安机关移送刑事环境犯罪案件4起,总计13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移送行政环境违法案件3件,5人被行政拘留,责令停产9家。

詹善杰介绍,为了提升企业信用管理,市环保局将104件行政处罚信息全部公开在网上,并实行黑名单管理。据统计,今年1至8月份共有12家企业被列入嘉兴市级环保“黑名单”,2家企业成功摘帽。“此外,我们还积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前8个月,我们共申请执行6件,执行到位6件,强制执行金额19.11万元。”

海宁环保督察进展(1至8月罚款近1300万元)(3)

通报典型案例

震慑违法排污企业

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深化环境治理全过程监管,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以来,市环保局严厉查处了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环境违法案件,有力震慑了违法排污企业。

“我市首例对违法企业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实施“双罚”的案例……”通报会上,詹善杰对今年查处的3件典型案件进行了说明。

今年5月4日,市环保局黄湾分局执法人员对海宁文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该公司主要从事纸箱包装生产。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但未能提供相应的审批手续。经核实,该项目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开工建设,且该公司未能提供相应的环保验收手续。

海宁环保督察进展(1至8月罚款近1300万元)(4)

针对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自由裁量基准,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纸箱包装生产项目停止建设,罚款4.8万多元。同时,针对违反“三同时”(三同时是什么?)制度的行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限期6个月内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罚款24万余元,并对该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负责人翁某罚款5.9万元。

在同一案件同时使用“四个”配套办法的情况中,市环保局通报了今年5月3日,浙江卫视今日聚焦栏目来我市开展检查,发现袁硖港河道雨水口有废水排放。

随后,市环保局执法人员随即开展调查工作,经现场检查发现,海宁市武峰集成吊顶材料有限公司碱洗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其行为属于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当场,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企业立即停产,并对厂区雨污管网进行修复整改。之后,市环保局对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进行了停产查封。

海宁环保督察进展(1至8月罚款近1300万元)(5)

5月18日,市环保局就该公司不正常使用污水处理设施,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决定书,处罚49.15万元,同时责令其停产整顿。对企业主要负责人逃避监管的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处于拘留10天的处罚。

此外,通报会上,市环保局还通报了强化公安联动追究违法倾倒固体废物刑事责任的案例。

开展专项精准执法

启动联动执法机制

那么,今年环保执法有哪些亮点特色呢?对此,詹善杰介绍,今年按照“严字当头、实字托底”的要求,市环保局进一步把握监管重心,提升执法标杆。

“今年的亮点特色总结来说,就是四个‘更’。”通报会将今年市环保局环保执法的亮点特色如此概括。

海宁环保督察进展(1至8月罚款近1300万元)(6)

目标更精准。记者了解到,今年的环境执法重点依托三大系列专项执法攻坚行动,以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为重点,对涉VOCs排放行业、三大重点区域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重点行业、区域、领域开展专项精准执法。同时,以项目化推进废气治理,制定下发2018年度工业废气治理项目清单,涉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深化治理企业46家,目前已完成14家、“散乱污”整治企业30家,现已全部完成。目前,市环保局已率先制定出台VOCs排放重点企业错时生产方案,有效应对夏秋季臭氧污染,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在饮用水源地保护方面,今年,市环保局紧紧围绕水源地整治,关停二级保护区内企业23家,投入资金1.6亿元。同时,已按照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要求,实施相关工程项目。

联动更紧密。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环境执法司法协作机制,通过定期会商、信息共享等方式,不断完善部门之间的情况通报、线索移送等机制。实现案件移送、协查合作向综合调研、合作治理转变,形成联合打击整治的办案格局。今年6月4日,市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环保局联合举行推进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启动活动。

执法更有力。市环保局依托2018年环境执法大练兵,充分利用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群众举报等手段,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据统计,今年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104件,罚款金额1299万元,较去年同期查处行政处罚案件87件,罚款金额456万元,同比增加19.54%和184.53%。

海宁环保督察进展(1至8月罚款近1300万元)(7)

奖励更广泛。继《海宁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出台后,今年我市又出台了《海宁市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办法》规定,举报海宁市内发生的非法倾倒工业固体废物或医疗废物、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同时被举报人被处以行政处罚、被实施行政拘留或被判决犯有污染环境罪的,可以获得5000至50000元的奖励。市民可以通过来访、12345市长热线来电、邮寄或个人送达等形式提交举报信息,也可以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海宁论坛、浙江政务服务网等新媒体手段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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