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某单位员工陆小英,在人生最美的年纪,嫁给了自己喜欢的人。没想到,等待她的并不是美满幸福的婚姻生活,而是“地狱”般的人生。婚后,她无意中发现老公是男同,且有多个出轨对象。更悲惨的是,在离婚后,她检查出自己被传染上了艾滋病。

河南男子感染艾滋(蚌埠女子发现老公是同性恋有多个性伴侣)(1)

像陆小英一样,男同性恋者的妻子,也被称为同妻,近几年渐渐走进大众的视线。在12月1日第28个世界艾滋病日到来前夕,记者采访了市疾控中心和两位同妻,将这一群体的情况呈现给广大读者。

同性恋者妻子一个数量庞大的隐性群体

从1995年发现第一例感染者开始,我市在防艾治艾的道路上已经走过了20年。市疾控中心性病与艾滋病防治科科长王祥说,我市的艾滋病疫情总体发病率较低,但近年来疫情上升速度较快。

在我市艾滋病感染者中,约95%的患者通过性传播感染,其中约71%是男男同性传染。“往年这一比例维持在50%左右,今年上升了20%。”王祥说,我市艾滋病感染者中已婚的占36%,17%的感染者为离异人士。已发现的男性感染者数量远多于女性,男女比例为15比1。“我市女性艾滋病感染者,多是被男友或老公传染。”

王祥介绍,我国男同性恋比例占成年男性比例的2%至4%,这些人群,迫于家庭及社会的压力,大多选择隐瞒自己的性取向,迈入婚姻殿堂,娶妻生子。

2012年,成都的大学女教师罗洪玲,与男同性恋丈夫结婚不到半年就跳楼自杀,同妻再一次走入大众的视线。同妻不仅不能得到性生活上的满足,还要遭受冷落、漠视和家庭暴力以及性病和艾滋病的威胁。

王祥说,最新调查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同妻数量超过1600万,超九成遭遇过家庭暴力,三成人在婚姻中没有性生活,但仅有三成人选择离婚。

陆小英就曾是“同妻”中的一员。她和其他同妻一样,不能、不敢、不会发出声音,被传统文化打压,或为孩子忍辱负重,不敢大声申诉,数量庞大,年龄各异。同妻中相当部分的女性存在“性盲”问题,对于性取向之类并不了解,而男同在结婚时通常有意将这一部分隐去不谈致使同妻在婚后才发现自己所托非人。

此外,还有少部分同妻在婚前就知晓丈夫的性取向,但是出于侥幸心理和对爱情的向往,她们认为男同在婚后可能会转变性取向,抱着这样的希望走进婚姻,然后看希望一点点磨成绝望。

嫁了个“男同”离婚后发现感染艾滋病

“我们通过相亲认识,第一面感觉他干净帅气,心生好感。”陆小英是我市艾滋病女性患者中,首个明确知道自己嫁的是“男同”,并选择离婚的女性。

陆小英说,婚前恋爱一年时间里,男朋友徐良从没碰过她,甚至像情侣间的牵手和接吻的举动都没有。“那时候还傻傻的觉得是尊重”。

婚后,徐良对她依然“相敬如宾”,没有亲密。在外人面前走过时,他偶尔会挎着陆小英的胳膊。“当我主动要求亲密时,他会生气抱怨,说我不懂得矜持”。

“开始我怀疑他身体不正常,也尝试着劝他去医院看看,他反而说是我不正常,需求过高。”婚后一年,陆小英没有怀孕,父母开始给他们施压,徐良偶尔会主动找她“亲热”,“没想到,这才是真正的噩梦。几个月一次的夫妻生活中,他总像是在完成任务,根本没有亲密可言。”婚后一年多,陆小英慢慢从徐良朋友和以前的同事口中,了解到他的过去,开始心生怀疑。

“有一次他在洗澡,电话响了,我接了,没说话。对方是个男声,张口就喊‘亲爱的’。我直接挂掉电话,把号码记住,用另一个手机号,以男人的身份跟这个人聊天,套出来他是我老公的性伴侣之一。对方还发来一张他跟我老公暧昧的照片。”陆小英说,她感觉天都要塌了,但却不能跟任何人说,包括自己的父母、朋友。

“后来,我找他摊牌,他不承认,直到我拿出相片。”陆小英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他觉得有了孩子以后,让我在家带孩子,他出门挣钱,这样可以瞒过亲人,过正常的生活,但我不想。”

在陆小英再三要求下,他们协议离婚,直到现在都没有告诉家人,真正离婚的原因,“家人不一定会理解。”

离婚后,陆小英查了一些资料,才开始担心自己会被传染上艾滋。后来去市疾控中心检测,没想到真成了艾滋病感染者。

“不管怎么怨恨与埋怨都于事无补,只希望以后能过得好吧。”陆小英慢慢从阴霾中走出来,遇到了一位爱她的男士,并向对方坦诚自己的经历,如今她已是一位准妈妈。

原标题:她爱他,他爱的却是他……

结婚2年多未圆房女方离婚诉求分割财产遭拒

“结婚2年多,他从没碰过我,我不仅要忍受他的各种冷暴力,还要忍受家人的催生,而我有苦难言。”今年25岁的同妻盖绯霞,近日鼓起勇气选择了通过起诉离婚。

和陆小英经历相似,我市某单位工作的盖绯霞和丈夫在适婚的年龄通过熟人介绍认识。男方长相不错,学历高,工作好,家庭条件也不错。虽然自己外形条件不太好,可男方对她没意见,盖绯霞很高兴,觉得自己捡到了“宝”。

恋爱一年多,两人聚少离多,感情不温不火。初恋的盖绯霞觉得慢慢相处,感情总会更好更升温的。2013年,两人步入婚姻殿堂。

洞房花烛夜,两人并未圆房。盖绯霞以为是太累,害羞。结完婚,丈夫放弃了休婚假,匆匆赶去上班。因为丈夫工作在外地,只能每周末回来。

盖绯霞说,丈夫每次回来后,都跟朋友聚会、喝酒,晚上三四点钟回家,到家后她已经睡了。如果不出去聚会,丈夫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打游戏,深夜才上床。

丈夫的冷漠,让盖绯霞很受伤。她放下羞涩,主动找丈夫亲密,却屡次遭到拒绝。“刚开始嫌我胖,说不想碰我,我开始减肥,他又说还没准备好,不想这么快生孩子。”

“他从不带我走进他的朋友圈,结婚2年多,我们一次关系都没发生过。”盖绯霞说,最终她放弃了希望和挣扎,怀疑并获知了丈夫是男同的事实。

2015年,盖绯霞在家人的支持下,到法院起诉离婚,并出具了自己仍是处女的证明,指出对方存在“过错”,希望能分割财产。男方此时也出具了自己生理功能正常的证明,认为自己无过错,不同意分割财产。

最终,因为两人居住的房屋为男方婚前财产,盖绯霞分文未得。双方都同意离婚,法院判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许离婚。

“浪费了两年的大好青春,受了一身的伤,落了个离异的名声,最终却什么都没有得到。”对于前任丈夫,盖绯霞说“自己被骗了”。

隐瞒性取向结婚“过错”难认定

“有的同妻,可能一辈子都不知道,自己的丈夫是同性恋,有的可能知道了,为了保全孩子和家庭,选择了隐忍,还有的妻子,知道了丈夫得了艾滋病,只以为是生活不检点造成,不会往同性恋上想,依然尽心尽力照顾丈夫。”王祥说,同妻是一个比男同性恋更隐秘的人群,我市绝大多数同妻不为人所知。“有时甚至连她们自己都不知道。”

龙子湖区法院一位法官认为,在《婚姻法》中并没有将性取向列入离婚过错中,要举证丈夫与同性发生性行为或同居的行为,并要求判定其离婚过错,在法律上几乎不可能实现。因为,婚姻法中规定的同居仅限“异性”。“想要撤销婚姻,法律上也不支持,只能判决离异”。该法官说,基于配偶是同性恋的,提起诉讼的多是女性,而且提出撤销婚姻居多。但可撤销婚姻只有一条理由可以实现:人身自由受到胁迫,隐瞒性取向并不算。“我认为有良心的男同不应该隐瞒性取向结婚。”王祥说,迫于外界和自身的压力,男同选择何种生活方式,外人无权干预,男同也并非不能结婚。从良知的角度出发,走向婚姻的男同,应在婚前向女方坦陈自己的性取向,由女方决定是否要成为同妻。(除工作人员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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