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至今,中国人都十分重视家庭观念。比如《墨子》中有句“治天下之国若治一家”,这是把国当作家来治理。《论语》里有句“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这是在强调以后工作尽量离父母近一点,在提醒人们要时刻维系家庭。还有中国人留下来的“传家宝”;家丑不可外扬;光宗耀祖等词。由西周时期宗法制形成的家庭观念一直延续至今。
其实唐宋时期的家庭规模是差不多的,主要的还是五口之家。但由于唐宋治理方式上的不同,宋朝的平均家庭规模要比唐朝家庭规模小一些。
唐朝政府将礼制和法令相结合,导致了唐朝大规模家庭的产生中国人的家庭观念为什么那么重呢?因为在农耕文化下,家是一个基本的生产单位,也就是基本的生活方式。一栋房子,一片田地,男耕女织,自给自足。国家则也以家庭为单位征收服役,所以,准确的计算出户籍数目,按家庭数量纳税是至关重要的。
我们现代主要的家庭模式包括核心家庭和主干家庭,核心家庭则是父母与未成年的子女两代人组成的家庭,我们一般称它为小家庭。主干家庭则是以中年人及我们的父母为主干,加上我们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及我们三代人所组成的家庭,这比核心家庭的规模略大一些。
秦朝建立以后,宗法制作为旧社会的社会体系从此不被国家法律体系所保障,就随着奴隶主制度的崩溃而彻底瓦解。秦孝公用商鞅变法将家庭单位强行分为最细小的程度,大规模家族逐渐减少,所以先秦时期的家庭结构一般都是像现代的核心家庭。
汉朝吸取了秦朝灭亡的教训,在“无为而治”和“与民休息”的制度下,经济复苏,国家太平,百姓们的思想不再被禁锢,也开始反对商鞅变法所推行的最小家庭制度。而后期因秦朝“法制”的失败,汉朝开始选择儒家思想为正统思想,采取“以政为德”的政策,统治者们鼓励老百姓们孝敬自己的父母,从而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如此,孝道就显得格外重要。与父母分家的行为不再被世人们允许,家庭规模逐渐改变,五口之家、三世同堂变成此时常规的家庭模式。
在南北朝时期,祸乱纷纷,中国陷入了长期的混战之中,大家都指望着依附自己的家族,家族规模不断扩大,导致出现了个别超大规模家庭的出现。
隋朝则经过三十七年的时间,统一了将长达近四百年的分裂局面的中国。唐朝全面继承了隋朝的政治制度,在政治、文化、经济和外交等方面都达到了很高的成就,可谓是中国历朝历代里最强盛的时代。优越的生活促进了人口的增长,可以在各类资料中看出,唐朝时期正常的家庭人数达到了五人,平均人数则达到了七到八人,再高一些的九、十人也有。
这都得益于唐朝的礼法规定,为了使儿女子孙们尽心尽力孝敬父母长辈,唐朝的律法明确规定:祖父母或者父母在世时,不得分家或者攒私房钱,否则就要面临流放三年的有期徒刑。在这样的法律制度下,老百姓们在道德层面上被适当的约束了。
表面上看,这仅仅是体现了唐朝对孝文化的提倡,使孝文化上升一个层次;实际上这是对大家庭的维护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使唐朝的家庭结构变得稳定。但是,即便是律法摆在了这里,家家也有本难念的经,自家有自家的处理方式,老百姓们也不可能全部都遵从。
老百姓们在政府来登记时,声称没有分家,而实际上一个大家庭早就不知被分成了多少个了。这样,既没有违反国家的规定,又可以实现有些人想分开过的愿望,何乐而不为呢?民间这种情况自然也很多,政府官员们也不是不知道,毕竟这种事情也不好强制性管理,只要老百姓报上来的是一个大家庭,也就无所谓了。在《唐律疏议》中就有相关户籍汇报的法律记载:
“但云别籍,不云令其异财,令异财者明其无罪。”
但若是这样,官员们统计的户籍数目就不是准确的。而且有些人家的女儿早已嫁出去好多年,有一部分在婆家已经记录在册,在娘家也记录在册,就会产生重复的现象。于是,官员们主要看家庭里的男人的数量。在唐朝,奴隶也属于家庭财产的一部分,有些家庭还将奴隶记载在自己的户籍内,有其年龄、性别和一些具体信息。这也是唐朝家庭规模十分大的原因之一。
宋朝采用了不同于唐朝的赋役制度,且不再注重关于家族制度的法律,家庭规模普遍较小宋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分散地方权力,采取了与唐朝不同的赋役制度,分别是职役、差役和夫役。宋代税法一般以土地、财产为征收赋税的对象。而宋朝为何要采用各种办法来缩小家庭规模呢?
家族关系永远是中国社会中最重要的利益共同体,一个人在社会上存活肯定是相当不容易的。于是,古代人会通过两种方式来保证自己的安全。第一就是我们熟知的结拜兄弟,第二就是自己的家族力量。但是,由我们观看古代电视剧的经验来看,家族内部的斗争也是相当厉害的。而《红楼梦》中的贾府最终衰败的原因也在于家族内部的权力斗争。
虽然家族的内部斗争非常厉害,但是出门对外的态度是相当一致且坚定地。一个家族就像是一个国家,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若被开除族籍,就与这个家族的整体断开了联系,不准埋进祖坟,也不准进宗堂祭祀。这正是因为这样的利益共同体以血缘作为纽带,牢不可破,也成为了了政府官员们的眼中钉。宋朝君主是不会允许任何一个组织力量变成为对国家政权的威胁的。
在宋朝的一些制度的推动下,老百姓们都在想尽办法来缩小家庭规模。与唐朝官员来登记信息时的状态相反,宋朝的老百姓们往往还没有分家,都上报分成了好几个小家庭,这样能减免人们对徭役的承担。即使宋朝在一开始便是使用了唐朝严禁分家的法令,也不得不弱化。
在《续资治通鉴长编》中有过这样的记载:
“在诏士庶之家,应祖父母、父母未葬者不得析居。”
所表达的意思就是废除了唐朝规定的不允许子女们在父母过世三年内分家的法令。这也导致了宋朝的家庭规模仅仅在一到三人之间,小家庭居多。
无论是唐朝的大规模家庭还是宋朝的小规模家庭,这都使当时的人口达到了一个稳定的状态,促进了生产力和消费水平的提高虽然唐朝和宋朝有着完全不同的法律和制度,但老百姓们通过了不同的对策使得中国古代的家庭规模一直处于一个稳定的状态。
其实,家庭规模的大小有着自己的演变规律。最主要的原因是社会的生产力。在古代,生产力低下,各个家庭的劳动收入和生活支出都处于一个比较单一的状态。
此时的科技也很落后,没有什么特别的社会条件或者强行的制度能够打破三世同堂或者五口之家的家庭结构。
因此,这两种家庭结构也是古代最常见的两种。
总的来说,唐朝禁止分家的制度使得大家的户籍信息都纪录在一块,而且不论是大龄女儿还是奴婢也一同纪录。造成唐朝户籍人口较多的现象。宋朝则只将“男丁”记录户籍内,造成了宋朝时期户籍人数较少的现象。
参考历史文献:《续资治通鉴长编》《唐律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