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0月28日讯(通讯员 薛云清 记者 张可)南京人素有“一九一只鸡”的传统,随着秋冬季的到来,喜欢喝鸡汤的人越来越多,这也导致没有资质的活禽宰杀经营户开始冒头。

近日,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接投诉举报,盘城街道盘城社区一乡道旁有人偷偷开展杀鸡活动,异味明显,严重影响了周边环境。在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向社区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得知投诉地点详细地址后,联合盘城街道执法大队赶往现场进行检查。

该投诉地点紧邻道路,南侧有一水塘,周围弥漫着鸡毛、下水混合后的异味,尚未宰杀的鸡圈养在水塘边或者堆放在鸡笼里,环境十分杂乱。执法人员在操作间内发现一台用于禽类屠宰的脱毛机、一个用于脱毛的大锅灶和一小篮鸡毛。执法人员对检查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并对检查进行了全过程录像。

四川取消活禽宰杀销售(乡道旁藏着活禽宰杀销售点)(1)

该屠宰点经营者王某表示,盘城原有几个活禽屠宰点被取缔后,他多次听别人说想买活鸡,就起了在乡道附近杀鸡的想法。执法人员现场向王某宣传了《动物防疫法》《南京市禽类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责令其立即停止宰杀活禽的行为,强调了活禽交易、宰杀场所的设置标准以及动物产品必须经官方兽医检疫合格方可交易,若不按规定极易造成疫病传播,存在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王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承诺将停止杀鸡行为并将屠宰设备运离投诉点。王某的行为涉嫌兴办动物屠宰加工场所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四川取消活禽宰杀销售(乡道旁藏着活禽宰杀销售点)(2)

部分市民认为超市、农贸市场里的光禽不知道何时宰杀,也不知道从哪边来的,并不“靠谱”。在这里,新区总队提醒您,超市和农贸市场有着严格的管理规定,未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的动物产品不可能在其中销售,而外面现宰的虽然看着新鲜,但活禽本身未经检疫,可能患病或携带病毒;且这种活禽屠宰点普遍环境恶劣,消毒措施更是基本没有,隐患十足。开办动物屠宰加工场所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更是触犯法律的行为。根据《动物防疫法》规定,一旦发现,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校对 王菲

来源:扬子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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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取消活禽宰杀销售(乡道旁藏着活禽宰杀销售点)(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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