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拳打击下,仍有违法分子企图“借疫生财”,通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价外加价、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公平健康的市场秩序。

今天(5月11日),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再曝光一批违法经营者。

监管部门表示,将持续保持监管力度,确保疫情期间重要民生物资、防疫用品的价格平稳和质量安全,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从重从快打击违法行为,坚决遏制违法势头,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团购大米过期

5月1日,嘉定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居民反映,称团购的大米超过保质期。

经查,上海某果业有限公司近期取得生活物资保障资质,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4月28日,小区居民以微信群跟团的形式购买当事人销售的“鲍老二香米”(10公斤/袋)。4月30日,消费者收货发现有15袋“鲍老二香米”超过了保质期(生产日期为2021年10月8日,保质期为常温下6个月)。

大米是疫情管控期间生活保障重点物资,当事人的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构成了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嘉定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河坊街蟹黄包事件(食品店冒充清美)(1)

食品店冒充“清美”

近期,黄浦区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举报,反映黄浦区某食品店在某平台经营一家“清美豆制品”店铺,要求核查商品来源是否合法。

经查,当事人未经上海清美绿色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授权,擅自使用“清美”名称作为平台内店铺店招,开展经营活动,引人误认为是“清美”商品或者与“清美”存在特定联系。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实施了“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的混淆行为。

黄浦区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河坊街蟹黄包事件(食品店冒充清美)(2)

汤包馆高价卖菜

近日,徐汇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市民反映,称某餐饮管理公司在外卖平台上售卖的土豆等蔬菜价格很高。

经查,老盛兴汤包馆番禺路店(番禺路667号)以9.6元/公斤购入土豆,以13元/公斤购入番茄,在外卖平台上分别以26元/公斤和35元/公斤销售,进销差价率分别为170.8%和169.2%,远高于周边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差价率。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目前案件正在抓紧办理中。

河坊街蟹黄包事件(食品店冒充清美)(3)

烟酒行哄抬价格

5月9日,黄浦区市场监管局检查黄浦区尚腾烟酒行(经营者为江某)时发现,当事人在店内经营蒜苔、花菜、蚕豆等蔬菜。

其中,蒜苔进货价7元/斤、销售价13元/斤;花菜进货价5.5元/斤、销售价10元/斤;毛豆进货价5.5元/斤、销售价12元/斤;蒜头进货价6元/斤、销售价13元/斤,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商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价格法》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构成哄抬价格。

由于当事人利用疫情哄抬价格,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黄浦区市场监管局启动行刑衔接程序,将本案移交公安部门处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河坊街蟹黄包事件(食品店冒充清美)(4)

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

黄浦区市场监管部门在巡查中发现,江西中路某食品店有快递员聚集。

经查,龚某通过微信朋友圈销售各类水果及预包装食品,并从江西中路某食品店发货销售。执法人员现场查见16盒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构成了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的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无中文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罚款25000元的行政处罚。

河坊街蟹黄包事件(食品店冒充清美)(5)

题图来源:徐汇区市场监管局

文中图片来源:嘉定、徐汇、黄浦等区市场监管部门

来源:作者:陈玺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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