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我国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政策执行了35年,终于在2016年1月1日终结。
2015年10月,十八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的决策部署。2015年12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全面两孩”政策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次修正案围绕全面实施两孩政策,鼓励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取消了独生子女相关奖励,取消了晚婚假及晚育假,并取消了强制避孕。根据该修正案,全国各省纷纷修订本省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16年3月30日下午,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该修正案将男方护理假由原条例规定的15天变更为20天;同时对女方产假天数进行了重要修订。
笔者仔细查阅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该修正案将原条例第二十四条修改为第二十一条并规定如下:“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按照该修正案的规定,我们来看看新旧条例的对比,算算湖南的产假到底是多少天:
由此看来,为和上位法保持一致,《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果断的取消了晚婚假(12天)、晚育假(30天),独生子女假(30天)。不过,虽然取消了晚育假(30天),独生子女假(30天),但同时又增加了60天产假。
那么,按照《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的规定,产假天数应该是这样的:
生1孩,非难产(如:顺产),产假为158天;
生1孩,难产(如:剖腹产)的,产假为173天;
多生1孩(如:双胞胎),难产的,产假为18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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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劳动与人力资源法律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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