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廉租房申报条件中,有一条为民政认定的低保家庭。想获悉如何认定低保家庭?
答:上海低保申请条件
根据上海市民政局2019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上海市申请低保的条件为:
在本市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且符合低保家庭财产标准规定的本市户籍家庭,可申请低保。
在2021年7月,上海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经济状况认定标准中,收入标准调整为居民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660元可申请低保。
本市户籍家庭包括:
(一)全部由本市户籍居民组成的家庭;
(二)本市户籍居民与其在本市共同生活的非本市户籍的配偶、子女组成的家庭。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
(一)配偶;
(二)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三)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四)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一)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二)在监狱内服刑、在戒毒所强制戒毒的人员;
(三)市民政局依照有关规定认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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