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宾阳来南宁买房的周女士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她爱人去年在五象湖光学府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交了近60万元的首付款,跟开发商签商品房预售合同近一年,还银行月供已半年。然而今年4月,周女士的爱人去交契税时才发现,房子居然还没备案。
签预售合同快一年了,房子还没备案
周女士告诉记者,去年6月,她爱人在五象湖光学府购买了一套房,总价81万多元,并于6月30日跟开发商——广西润琅置业有限公司签了商品房预售合同。
去年12月,负责办理新房贷款的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分行通知,从当月开始还月供。
周女士说,签了购房合同后,他们还特意问了新房的备案登记手续,销售人员说会在3个月内办妥。他们以为房子的备案手续早办好了,结果今年4月份去交契税时,系统查询不到该房屋的任何信息。
周女士向住建部门咨询,才知道开发商居然还没办理备案登记。她去了售楼部几次,接待的负责人先说要跟领导汇报,随后又说还要再等两个月。
售楼部:因内部原因延误
争取在6月底办妥备案
开发商为何迟迟没有办理备案登记?该小区售楼部一负责人解释说,主要是因为公司的股东太多,在办理备案手续前,需要各股东签字确认,有的股东不在南宁,或者有的出差了,内部系统流程比较繁琐,影响和延后了备案。
目前,售楼部已将情况汇报给公司领导,争取6月底之前办妥备案手续。
对此,周女士认为只是托词。她还质疑,她的房子还没备案,银行又是如何办理贷款的?
对此,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分行对接该楼盘的一负责人称,银行办理的是预抵押贷款,并且购房者已进行网签,贷款办下后,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要在约定的时间内办妥备案手续,他们也在催促开发商尽快处理。
律师提醒:
备案后房屋买卖才算正式生效
预售的商品房应该在什么时间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购房者购买只进行了网签,没备案的商品房是否会存在风险?
广西齐庄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林勇说,目前很多新房都实行预售制,按照我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商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如果预售房只网签没有备案,可能会导致一房多卖的现象,网签是为了实现备案的管理效果,是不具备备案的法律效力的。一般来说,网签在前,备案在后,只有备案后,房屋买卖才算正式生效。
最新进展:住建部门已介入调查
南宁市良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接该楼盘的一名姓杨的工作人员说,他已接到周女士的反映,目前已联系对接开发商项目部,对方解释是工作疏忽,忘了拿周女士爱人的合同去备案了。
针对周女士遇到的情况,住建部门要求项目部尽快将备案手续办妥,如购房者坚持要退房,按双方合同约定处理。同时,要求售楼部对遗漏备案的购房合同进行排查,并及时上报。
转自丨南国早报记者 经小飞
来源: 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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