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个月小孩一般体重是多少(婴幼儿的正常体重是多少)(1)

体重为各器官、系统、体液的总重量。其中骨骼、肌肉、内脏、体脂、体液为主要成分。因体脂与体液变化较大,体重在体格生长指标中最易波动。体重易于准确测量,是最易获得的反映儿童生长与营养状况的指标。儿科临床中用体重计算药量、静脉输液量

新生儿出生体重与胎次、胎龄、性别以及宫内营养状况有关。我国1995年九市城区调查结果显示平均男婴出生体重为3.3±0.4kg,女婴为3.2±0.4kg,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参考值相近(男3.3kg,女3.2kg)。出生后体重增长应为胎儿宫内体重生长的延续。生后一周内如摄入不足,加之水分丢失、胎粪排出,可出现暂时性体重下降或称生理性体重下降,约在生后3~4日达最低点下降(3%~9%),以后逐渐回升,至出生后第7—10日应恢复到出生时的体重。

如果体重下降超过10%或至第10天还未恢复到出生时的体重,则为病理状态,应分析其原因。如生后及时合理喂哺,可减轻或避免生理性体重下降的发生。出生时体重受宫内因素的影响大,生后与营养、疾病等因素密切相关。

图表1

随年龄的增加儿童体重的增长逐渐减慢。我国1975年、1985年、1995年调查资料显示,正常足月婴儿生后第一个月体重增加可达1—1.5kg,生后3个月体重约等于出生时的体重的2倍(详细见图表1);第一年内婴儿前3个月体重的增加值约等于后9个月内体重的增加值,即12个月龄时婴儿体重约为出生时的3倍(9kg),是生后体重增长最快的时期,系第一个生长高峰;生后第二年体重增加2.5~3.5kg,2岁时体重约为出生时的4倍(12kg);2岁至青春前期体重增长减慢,年增长值约2kg。

儿童体重的增长为非等速的增加,进行评价时应以个体儿童自己体重增长的变化为依据,不可用“公式”计算来评价,也不宜以人群均数(所谓“正常值”)当作“标准”看待。

当无条件测量体重时,为便于医务人员计算小儿用药量和液体量,可用以下公式估计体重:

年龄:12个月,体重:10(kg);

年龄:1-12岁,体重kg:年龄(岁)x2 8;

年龄:12个月,身高:75(cm);

年龄:2-12岁,身高cm:年龄(岁)x7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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