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个小统计,在玩《哈利·波特》新手游的飘粉,先在评论区签个到。
反正飘的朋友圈是被刷屏了。
PS:包括飘本人。
但我也观察到。
游戏上架这两周,路人粉越来越嗨,许多哈迷们的心情却有点复杂。
从第一天,对着对角巷、霍格沃茨、学院休息室等熟悉又精致的场景大呼“过年了”。
到玩着玩着,不对劲的地方越来越多。
哈利还学了两节课的飞天扫帚,怎么一年级新生,一入学就能在天上飞?
本应该和对象一样,选了就要做彼此唯一的魔杖。
也在第二天一上线,就被游戏送上门的“小三”逼着出了轨。
还有,最离谱的——
入学不到一周,身为一年级新生的玩家们,猝不及防地,就掌握了黑魔法。
从钻心剜骨到阿瓦达索命,咒语卡牌的动画做得的确既精致,又还原剧情。
但对着伏地魔将哈利架在雕塑上施咒的剧情,哈迷真的笑不出来。
要知道,《哈利·波特》中几乎最让人意难平的一次死亡——塞德里克的尸体,就躺在这个场景的不远处。
游戏展示这个情节,不为重述,不为缅怀,反而是开心地告诉你:
“看,你掌握了这个(杀了塞德里克,折磨哈利·波特的)超厉害的黑魔法!”
膈应。
如果说诸如飞天扫帚无师自通、一主n杖这样的细节设定,还可以在“毕竟是个游戏”的角度下可以接受。
“黑魔法随便用”这事,就是打着《哈利·波特》IP的这款游戏,完全颠覆了原著正邪对立的世界观。
直接导致霍格沃茨的决斗场,堪比阿兹卡班大乱斗。
有点惭愧的是,飘依旧没卸载。
只是把它权当一个音综,上线就是卡点跳舞。
毕竟对于哈迷而言,能看看霍格沃茨的场景,稍微有点儿巫师代入感,也是好的。
只能说越反感,反而证明越爱。
巫师大战结束多年,麻瓜的热情丝毫未减。
吐槽之下,有人孜孜不倦地做着“如何不用黑魔法打胜仗”的攻略。
也有人卸了游戏,重回原著中找快乐。
这些天,飘飘亲眼所见,有为冷门学院重新正名的。
知足吧,赫奇帕奇还有纽特,拉文克劳只有内卷
有给魔法世界里各位边缘人物写小作文的。
实在有点手痒。
不如也凑个热闹,来聊一道经久不衰的“哈圈必争之题”。
不是斯内普是好是坏。
不是格林德沃到底爱不爱邓布利多。
而是——
哈利,到底为啥没和赫敏在一起?
回答之前,不如我们先反过来想想——
赫敏为什么没和哈利在一起?
问得出这问题的,多少抱着点对罗赫恋的不满情绪。
这么说吧,哪怕赫敏最后跟威克多尔·克鲁姆在一起了,可能都不会有这么多的哈赫党。
罗恩和赫敏,乍看确实有落差。
在救世主哈利、学霸赫敏身边,那个满脸雀斑,笨手笨脚,家境贫穷,成绩也不大好的罗恩,太像背景板。
但他们在一起,真是所谓的“美女学霸搭配直男屌丝”吗?
未必。
且不论赫敏如何。
真实的罗恩,就与“屌丝”形象相去甚远。
初看,基本盘是不咋样。
但细想一下:
首先,家境贫穷不是“错”。
而成绩,有一说一,哈罗二货的成绩向来也就半斤八两,谁也不比谁高贵。
至于形象这事,根据原著描述,罗恩的形象虽算不上极好,但肯定不“差”,或许跟电影中双子的模样,更为相近。
更何况,他还有拉文德这样的追求者。
而他最核心的能力,则在于——
低调归低调,但每次显山露水都不容小觑。
一年级“他(甘于牺牲)下赢了许多年来霍格沃茨最精彩的一盘棋”,从巨怪手里救下赫敏。
还因为守门优秀 ,硬生生把斯莱特林讽刺的“韦斯莱是我们的王”,变成正儿八经的褒奖。
而除却这些基础条件。
罗赫恋的精髓,是性格相配。
罗恩体内流淌的韦斯莱式个性,和赫敏的性格完美中和。
赫敏虽聪慧过人,但在铁三角里,一直显得比较“无趣”。
初识时,哈利、罗恩想要半夜溜出宿舍pk马尔福,赫敏阻拦无果,便絮絮叨叨地教育了两人一路。
看似骨子里教条,其实不然,它更像一种好学生式的胸怀天下——
喜欢将一切事情看得很严肃。
而罗恩,恰好就是从不过度上升意义感,以幽默应对一切的随性人格。
两人个性的互补,不仅体现在,一个在严肃分析,一个在插科打诨缓解气氛的日常小情趣。
连正儿八经战斗时,因过度紧张而失去冷静的赫敏,也好多次靠罗恩兜了底——
他们被魔鬼网困住时,赫敏只记得魔鬼网怕火,却紧张到忘了自己是女巫,不用木柴也能生火这事,多亏罗恩一语惊醒。
罗恩,韦斯莱家看似最平庸的小儿子,早在家庭环境中练就一颗能与强势之人和谐相处的强心脏。
与朋友偶尔吵架,他永远是最先示软的那一个。
就算生哈利的气,也会让赫敏把比赛的重要信息,透露给哈利。
哪怕被魂器影响心绪负气出走,归来时,却仍是你最好的朋友,还增加了情话buff。
就像作者罗琳说的:
“谁能不爱罗恩呢?他是最好的朋友。”
对习惯上纲上线,脾气不好,自尊也极高的赫敏来说,罗恩这打不还手,骂就抖机灵的好脾气,简直不要太搭。
很多人觉得哈利和赫敏合适,是因为他们认为“强强联手是最配的!”
但,过日子不是打怪兽。
再说了,在赫敏心里,哈利其实也没那么优秀。
在其他同学眼里,哈利是有“大难不死”滤镜的男孩。
火车初遇时,几乎所有人看到哈利都带着惊讶和敬佩,想多看这男孩两眼。
只有赫敏对哈利,仅仅简单地点头示意。
会有这种反应,不只因为她是在麻瓜世界长大,对哈利的传说并不在意。
还因为,赫敏本身也是一个追求平等的女孩,不重出身重能力。
就像网友调侃的《赫敏和她两个没用的男人》那样。
如果没有赫敏,哈利恐怕早在第一部就被魔鬼网缠死了。
哈利在赫敏心里,就是个除了倒霉些,和其他格兰芬多无异的,祛魅彻底的精神小伙。
因为篇幅原因,电影弱化了罗恩的光芒,也放大了点儿哈利的。
但其实,无论书还是电影,我们都能看到,罗赫两人,三天两头就要因为一些小事闹别扭。
在书中,哈利曾说从罗赫的相处中,看到了韦斯莱夫妇的影子。
但赫敏和哈利却很少发生争吵。
如果有,那一定关于黑魔头。
和哈利在一起,赫敏永远在搞事业。
但只有与罗恩在一起,她才像个有生活气和小心思的女孩。
而这种生活气和小心思的日常,才是爱情最美好的模样。
而箭头另一端,哈利,也不太可能选择赫敏。
小时候看《哈利·波特》,只顾着羡慕哈利的英勇,却忽略了许多他性格里的小毛病。
长大后发现,正是这些小毛病,决定了哈利不可能喜欢赫敏。
哈利在姨妈姨父家“为奴数十载”,一朝成为“chosen one”,他或多或少,带着些触底反弹的虚荣心。
所以分院帽曾考虑过把哈利分到斯莱特林,就是看见了他“急于证明自己”。
而这份虚荣,体现在择偶观上,便是重视“颜值”。
哈利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颜狗”。
两任女友,都是校花级别的长相。
小说里写哈利和秋张第一次见面,“当秋张对他微微一笑时,哈利的心一阵跳动”。
而第二任女友金妮,也是个活泼率真的元气少女,就连魁地奇巨星克鲁姆也夸过金妮漂亮。
也怪电影选角。
扮演赫敏的艾玛·沃特森太过漂亮,所以才显得秋张和金妮,在外形上相形见绌。
但其实,赫敏长相并不出色。
书中描写她的外貌是“有一种盛气凌人的声音,一头浓密卷发和一对兔子似的大门牙”,也曾被嘲笑像花栗鼠,怎么看都不是美女。
原本还原原著的赫敏门牙片段
所以,从书里描写的来看,赫敏怎么都不会进入颜控哈利的择偶范围之内的。
而除颜值外,性格,仍然是最根本的原因。
赫敏和哈利,两人的个性都极其强势,有领导力。
可能有人反驳,赫敏和罗恩性格互补是爱情,为什么哈利和赫敏性格相同就不能产生爱情。
事实上,强势的性格是对外的。
两个强势的人在一起,只会日渐针锋相对。
就像书里哈利说的,要是没了罗恩,单和赫敏做朋友,不仅无趣,而且压力很大。
哈利从小在姨妈家被使唤长大,孤独又自我。进入魔法世界后,又被称为“救世之星”。
这样的经历,很难不形成“独美人格”。
单看他曾多次想脱离铁三角自己完成任务(当然也包含了担心他人的生命安全)就知道。
“独美人格”,最讨厌的就是被指挥、被控制。
偏偏赫敏最爱发号施令。(当然,她配)
但金妮不一样。
她从小就听过哈利的传奇事迹,密室里又被哈利救过一命,在金妮眼里,这位救世主又神圣,又没架子。
哪怕后来和别人恋爱,也是出于“有些自我或许更容易被注意”才去谈的。
目的,还是吸引哈利注意。
自始至终,她对哈利的崇拜与爱就没有消减过。
这种崇拜与依赖,完全满足了哈利的主导欲。
更何况,7年的成长,使金妮将“依附”的度,把握得近乎完美。
试想她若还是当初那个见到哈利连话都说不出的小女孩,莽勇如哈利,大致也很难爱上。
金妮对哈利的仰慕,有心甘情愿的依恋,却不是失去自我的服从。
无论是魔法能力,还是魁地奇技术,她都不亚于哈利。
《混血王子》中,金妮因为施了“蝙蝠精魔咒”而被邀请进入“鼻涕虫俱乐部”。
她是极少数凭借自己能力,而不是家人名气而被斯拉格霍恩邀请的人。(上一个还是伏地魔)
而在与拉文克劳魁地奇比赛中,金妮代替哈利担任找球手,带领格兰芬多队获得了冠军。
而当二人确认彼此心意后,金妮也永远替哈利着想。
邓布利多死后,是她温柔地牵起哈利的手,带他去休息;
当最后的大逃亡开始之前,哈利担心金妮的安全,向她提出分手,金妮也没有大吵大闹,而是冷静地接受,并默默地关心哈利。
这样能力优秀,且内心强大的女孩,与哈利相配,称得上是旗鼓相当。
当然,金哈恋还有一个不是秘密的隐藏原因。
从小被虐待长大的哈利,内心一直有着对家庭的渴望。
而他对美好家庭最完美的想象,就是韦斯莱家。
所以说,无论是从外貌、相处,还是背景。
哈利选择金妮,都是最顺其自然的事情。
其实回头再看《哈利·波特》,不难发现罗赫恋伏笔之多。
从二年级被石化的赫敏与二人再见面时,对哈利落落大方的拥抱,和对罗恩突然收敛的“相敬如宾”;
到四年级舞会,愣头青罗恩吃赫敏接受其它男生舞会邀请的醋,被赫敏反怼“壮壮胆子先邀请我,别把我当替补”。
二人的情感线已经十分明朗。
但不少人少时看《哈》,估计和飘一样,直到哈利开始认真思考“要是这俩货在一起了会不会影响我们友谊”,才放下觉得哈赫是官配的执念。
现在想来,这毫无根据的执念,不外乎是源于“男主女主应该在一起”的思维。
直到长大,咂摸出哈利和赫敏性格中那些细枝末节的好坏两面。
才慢慢发觉罗琳将罗赫写为CP,又在暗中安排了这么适合哈利的一位“女配夫人”的智慧。
正是这种“适合”而不是“应该”的故事情节,更显巫师世界之真实。
因为真实的世界中,才没有什么绝对的男女主角。
而这,大致就是成年后的麻瓜们,还能在《哈利·波特》里,找寻到无数乐趣的原因。
它不是一个npc助玩家降魔的单一故事。
而是一群英雄助推一个英雄的故事。
虽然镜头对准的是哈利,却不过是用哈利的视角,展示了一个十足鲜活的巫师世界。
这个世界里,你共情谁,谁就可以成为《哈》的主角。
也因此,《哈》也有许多的戏称。
例如前文提到过的“赫敏和她两个没有用的男人”。
用罗恩对哈利讲的话来说便是:“没有她我们两天就得死。”
赫敏在一年级时,凭借超大的阅读量准确解锁关键信息:魔法石。
二年级制作复方汤剂,让哈利和罗恩得以打入敌方获取信息。
五年级在乌姆里奇的“应试教育”高压下提议建立反抗组织“邓布利多军”。
这铁三角的一路冒险,出谋划策者、发觉剧情重要推动线索者以及“阻止莽撞犯错者”,无一不是头脑清醒的赫敏。
从这个角度看《哈》系列,也不妨说是,女王和她的两个骑士。
当然,以赫敏为主的视角,在《哈利·波特》的无数种打开方式里,已经不算新颖。
更隐蔽却同样生动的,还有将《哈利·波特》的故事视为一个母爱战胜恶魔的故事。
故事中的三个母亲,都对伏地魔的战败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先是哈利的母亲,以自己的牺牲保全了婴儿哈利,挫伤了伏地魔,也奠定了后面所有的故事。
再是罗恩的母亲韦斯莱夫人,几乎肩负了“孤儿哈利”成长期间的母爱一责。
虽一直以一个“暴躁又善良的家庭主妇”形象出现,用魔法好似都是为了洗洗锅做做饭。
却在最终的决战时,为了在大战中牺牲的孩子,怒杀了伏地魔手下最得力的衷心干将。
最后,还有一位食死徒母亲。
因为哈利救下了自己的儿子,而在最关键的时刻倒戈——
在“验尸”时欺骗伏地魔哈利已死,为哈利最后的绝地反击创造了完美的机会。
这是内核党们看到的,一个关于“邪不胜爱”的故事。
而剧情党们更在意的,当属邓布利多整整贯穿7年的暗中铺路。
一面和昏君当道的魔法部周旋,一面安插斯内普收集黑魔头的信息,还得不时为三人组的各种“格兰分少行为”擦屁股。
在这一视角下,哈利更像一个被命运选中的棋子,在邓校步步为营的引导下,将死伏地魔。
说是棋子,但没有瞧不起哈利的意思。
哈利仅11岁便敢耍弄伏地魔的勇气,不贪恋财权,对正义的坚持,这些无一不是他成为主角的要素,也是罗琳最歌颂的品质。
只是说,罗琳的聪明之处,便在于她刻画的是哈利·波特,这个大难不死的男孩儿的伟大。
却又将哈利所见的每一个巫师都写得如此有血有肉,有逻辑有动机。
以至于细看下来,便能发现,哈利的伟大,并不比巫师世界任何一个人的伟大更耀眼。
这才做到了一百个人的眼中,有一百部《哈利·波特》。
最为显眼的暗喻,大概是纳威·隆巴顿这个角色。
稍熟《哈》故事的观众可能记得,故事真正的开始,其实不是那个伏地魔前去杀害哈利的夜晚。
伏地魔之所以要去杀死还是婴儿的哈利,是因为特里劳妮的一则预言:
拥有征服黑魔头能量的人走近了……出生在一个曾三次击败黑魔头的家庭……出生于第七个月的月末……黑魔头标记他为其劲敌,但是他拥有黑魔头所不了解的能量……一个必须死在另一个手上,因为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那个拥有黑魔头能量的人将于第七个月结束时出生……
所有人都以为这个预言暗指的,便是哈利·波特。
但事实上,同样符合预言要求的,还有另一个孩子——纳威·隆巴顿。
一个喜欢草药学,在前四部书都以憨大个儿形象出现,却最终成长为一个手刃伏地魔魂器“纳吉尼”的格兰芬多男孩。
说白了,哈利之所以成为“天选之子”,是因为伏地魔在那不完整的半段预言下,挑选了哈利。
而一个相差无几,只是命运稍有差池的纳威·隆巴斯,就是消解哈利·波特神性的一个存在。
当一个巫师兼具了爱、勇气、正义。
他便是哈利·波特。
也因为此,长大后的我们终于明白。
或许《哈利·波特》里,最不需要限定的,就是哈利·波特。
换句话说——
所有人,都有可能是哈利·波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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