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船税申报的热点问题

车船税申报的条件是什么?

答:应税车辆未被代收代缴车船税、应税船舶未被委托代征车船税的,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车船税申报。

车船税的申报缴纳时间是?

答:车船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月计算,一次缴纳,纳税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新能源车是否需要缴纳车船税?是否需要进行申报?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第二条规定,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

另外, 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需要进行免税申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六税一费”优惠事项资料留存备查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1号)规定,纳税人享受车船税优惠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申报时无须再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纳税人根据具体政策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将有关资料留存备查。

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无需申报。

如何在电子税务局申报免税的新能源车辆的车船税?

答:符合免征车船税政策的新能源车,可直接在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点击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车船税税源信息采集,录入车辆信息,选择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0012061001|SXA031900251|《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第四条|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采集税源信息后,选择当期应申报车船税,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后,系统自动带出申报数据,点击申报即可。

如图:

车船税是怎么申报(关于车船税申报的热点问题)(1)

车船因质量问题发生退货时能否申请退还已缴的车船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车船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3号)的规定:“第十九条已经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因质量原因,车船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可以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退货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退货月份以退货发票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

申请办理退税资料:应提供资料:

1.《退(抵)税申请表》4份;

2.车船税完税凭证1份;

节能汽车在征收车船税时是否有税收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第一条规定:“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一)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能乘用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排量为1.6升以下(含1.6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双燃料和两用燃料乘用车);

2.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能商用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燃用天然气、汽油、柴油的轻型和重型商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双燃料和两用燃料轻型和重型商用车);

2.燃用汽油、柴油的轻型和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2、附件3。”

个人在电子税务局如何缴纳车船税?

答:个人在电子税务局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时,需先办理车船税税源信息采集,首先实名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车船税信息采集】;信息采集完毕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车船税申报】选择对应车船信息进行申报。申报提交成功后,自动跳转到申报结果查询界面,选中需要缴纳税款的项目,点击第三方扫码缴税。界面弹出缴款二维码,可使用支付宝、微信或云闪付方式扫码付款。

对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税款数额有异议,怎么办?

答:纳税人对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税款数额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也可以在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税款后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诉,税务机关应在接到纳税人申诉后按照本地区代收代缴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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