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舔尽你赠我的一额汗,也许早已适应就此跟绑匪同床,谁料你,谁料我,能合作到爱死对方。
——陈奕迅《斯德哥尔摩情人》
1
董誉有个习惯,他会亲手为每个情人雕刻一尊石膏像。
刚开始他放在书房里,房间因此日益拥挤。或长衣长裙纤尘不染、或玉体横陈烟视媚行,这些姿态各异的情人们摩肩接踵,美丽无法得到舒展,他便专门买了一套大平层安置。
他有位画家朋友,画家的灵感一半来着于女人,另一半来自于情欲。但这位朋友是个和异性说话会脸红结巴的社恐,便经常来他的收藏馆寻找灵感。
董誉偶尔也会来,石膏美人将他环绕成一个孤独的国王,眼前活色生香,眼底宇宙般寂寥。
朋友问他:“你情人可真多啊,有遗漏的吗?”
他便是这时候想起朱未希的,不是想念或者思考,而是她就横在他心里,之前他没察觉,经朋友提点,却又再也无法忽略。
“有,有一个,我把雕像直接送给她了。“
其实于董誉而言,想起朱未希是件很意外的事。上次见面还是一年前,他急需一桩轰动性新闻压住公司财务丑闻,想来想去便叫来她,让她跟同公司另一位叫谢琦的男演员领证结婚。
她因长相美艳出道以来便争议不断,红毯照比剧照流传广,绯闻比作品更家喻户晓,更何况两年前她和一名叫顾晟的投资商闪婚又闪离。
顾晟之前有位相识于微时的未婚妻,她因此被骂第三者插足和利欲熏心。这次她又宣布结婚,果然引起了轩然大波,微博直接瘫痪了两个小时,也的确达到了他想压丑闻的目的。
分开这一年间他有四五位固定情人,结过不知多少段露水情缘。他很少想起那些被他抛弃的女人,甚至现在的情人,她们的名字和脸在他脑子里也是模糊的雾,他记不清。
可是当朱未希这三个字再度出现在他脑海中,他发现自己居然记得有关她的很多细节。
他们最后一次见面时他以命令性口吻要求她结婚,甚至没解释原因,她也不过沉默片刻,而后点头。一个字也没舍得多说。
他还记得她那天穿的是一条白裙子,离开时被夕阳和湖光涂抹成暖黄色。她走得不紧不慢,步态优雅,是他专门请人培训过的。她直到离开身上还留着他刻下的痕迹。
于是他忽然想去见她一面。助理很快查到她的行程,今晚她要出席一场慈善晚会。
他亲自开车过去,主办方受宠若惊,给他安排了最好的包间,清净,视野开阔。刚好能看到她挽着谢琦的手臂缓缓进入会场,酒红色晚礼服映得她肤白如雪,美不胜收。他皱着眉看她旁边的谢琦,有了一种自己的东西被别人侵占的感觉。
晚会结束后他站在VIP通道门口等她,她是独自出来的,看到他时有些惊讶:“董先生。”声音却相当平淡。
他想到自己有次心情不好折磨她,把她的头按进水里,她像只搁浅的鱼般挣扎,挣扎不动的时候他会适时把她捞出来。她气息奄奄,满是水珠的脸如花承晓露,美得惊心动魄,却仍笑意盈盈地与他对视,咬牙切齿地叫他董誉。
但董誉表面上仍是淡漠,漫不经心地对她说:“好久不见,挺巧的。”
他是看尽千帆的采花人,没有谁能入得了他的心,于是他将这次与朱未希的见面定义为偶尔的心血来潮。
2
董誉出生于一个传承百年的望族,祖上跟李中堂办过轮船招商局,几代后的子孙们走得路各不相同,主支最后搬去了美国和香港。
《红楼梦》里探春说过,大家族最怕内部分裂,经历了之前的动荡,董家每一代家主都将这句话奉为圭臬。董誉作为家里的小儿子自然成了被放弃的那个,在父亲的默许下,董太太将大儿子和大女儿培养成出类拔萃的精英,却用纨绔的路数纵容董誉。
董誉从小学便开始交女朋友,十四岁第一次将小女友带回家。他透过门缝看到跪在客厅中央的大哥,因为董太太发现自己最引以为傲的儿子居然在和一个家世普通的女子交往。
后来董誉大学毕业,父亲嫌弃他不学无术,给了他一笔吃喝玩乐的钱把他赶到内地。他以此为本金,开始涉足风投圈,董太太不止一次地向父亲抱怨他胡搞败家,但因他常年不回家,终究鞭长莫及。
他有着世家公子温文尔雅的表面,长得出挑,一口流利的英伦腔,很像个知识渊博的学者,又因为有钱,总有女人蝴蝶般扑上来。
但他骨子里却是董太太刻意培养的游戏人间,所以来者不拒。这么多年来,他身边无数情人来来去去,真正有印象的不过两位。
第一位是董家老宅仆人的女儿,董誉认识她的时候,两人都才十八。女孩经历与思想纯得像张白纸,董誉第一次见她便有了在上面作画的念头。
后来当女孩惊慌失措的告诉董誉自己怀孕的时候,他的确是有想娶她的念头,却遭到了平生以来父亲最严厉的责骂。
父亲可以接受他败絮其中,但必须金玉在外,仆人的女儿会辱没董家的门楣,父亲不允许。
董誉被关了禁闭,而出来时劈头盖脸迎来的却是恋人跳楼自杀的消息,像是一巴掌把他打懵在原地。
周围人的指指点点和亲生父亲冷冷的一句不要脸,女孩等不到董誉,在绝望中抱着他亲手雕刻的石膏像从天台一跃而下。这件事被董太太花了一笔钱了结,董誉第一次知道原来一张几十平的房产证就能换一条人命,血色呛得他泪流满面,像是流尽一生的泪。
从此他喜欢上了某些角度可以比作白纸的女人,会为每一位情人亲手雕刻石膏像。
3
另外一个便是朱未希。
董誉第一次见她是在湖心庭院,数位渴望捷径的娱乐圈小花等着他采撷,他只觉得那一双双眼里欲望的光太盛,不如他怀中的幼虎纯粹。
直至他被一道物理上的光闪到了眼睛,是她一丝不挂,只穿着白袜,正在木地板上跳芭蕾。
夕阳化作工笔勾勒出她的轮廓,她的皮肤莹白如玉,脚上的白色短袜都白得庸俗了,十指红色的丹蔻都红得寡淡了。室内盈满了她身上的光,所有的颜色都暗了。
她长得的确美,舞跳得也确实丑,这种割裂感令他想到白纸,他想做她的画家。
于是他走到她身后,环住她的腰,她本来就僵硬的身体变成了一块木头,这令他感到满意。手掌从腰际出发停在她的十指间,如同播放机唱针划过黑胶唱片的纹理,他牵着她的手在巴赫的注视下翩翩起舞。
伟大的艺术家似乎不愿看到自己的音乐沦为靡靡的背景,黑白琴键开始错乱,她随节拍抬起腿,被他按在玻璃墙上。她背后是湖面,半边霓虹半边残阳,光影荡漾,红的、瑟瑟的,就像接吻时她的睫毛在他脸上轻轻发颤。
她不是第一次,却依旧局促得像张白纸。她是他的作品,被他涂上了第一笔。
初时他对她很有耐心,人们总是对美丽的东西有非比寻常的宽容,更可况在某些方面她足够傻。
她原名叫朱亚男,连名字都像一张白纸,他便给她改名朱未希。
那时他正在教她练字,握住她细白的手指在宣纸上写:春阳始映,朱华未希。她仰头问他什么意思,眼睛黑白分明,看得他心神荡漾,含住她的耳垂轻声道:“就是我第一次见你,你身上的光。”
从十八岁那年恋人去世,董誉对女人便没了情感上的需求,只剩生理上的需求。他们这个圈子的人都很有共享精神,他有位姓杨的朋友对朱未希垂涎已久,经对方多次请求他在某个私人宴会上终于带上了她。
他不喜欢和这么多人犬马声色,独自一人站在二楼高台俯视,像个孤独的魂魄。
朱未希被杨总缠着喝酒,她的笑容无可挑剔,举杯时手臂弯曲的弧度都恰到好处。他亲手将她由莽撞粗鄙一点点教成现在这个样子。
杨总的手落在她的皓腕上,董誉忽然有了一种自己的作品被别人胡乱涂画的气恼。于是下楼走到了她身边,借着拿葡萄酒,不动声色地挡在她和杨总之间。
因为他是宴会常客,了解他习惯的东道主特地为他准备了一间房,里面陈列着各种刻刀与石膏材料。窗帘被拉得严严实实,房间都变成了玫瑰色,她坐在窗帘旁边,眉目斑驳在光影里。
房间里的颜色渐渐转深,他便打开暖黄的墙灯,她一动不动坐了一夜,等他雕刻完成。
但他雕的却是她身穿芭蕾裙跳舞的场景,动作笨拙,神情局促,依旧是美的。是他喜欢的白纸的样子。
他将石膏像送给了她,一手解开她裙子背后的珍珠纽扣:“你将会是我最好的作品。”
从此他再没带她参加过这种宴会。
4
从慈善晚宴回去的路上,董誉抽了一根烟。从前朱未希闻到汽油和烟草的混合味道便会恶心犯吐,他因此很长一段时间没在车上抽烟。这就是在这时,他忽然意识到朱未希在他身边已经待了五年。
这太不可思议了,连他自己都被震惊了。他的画家朋友帮他算过一道统计题,得出的结论是没有女人能在他身边待满三个月。朱未希是唯一的例外。
他隐约记得她跟着他两个月左右的时候,他在法国的朋友给他空运来两瓶葡萄酒,说是有百年历史,让他品鉴。
他叫来朱未希,因她某次约会她居然觉得用香精和甜味剂勾兑的酒水好过他收藏的红酒。
他亲自为她斟满两杯:“你尝尝有什么区别?”
水晶吊灯暖黄色的光经紫色的酒液折射,在她竹节似筋骨分明的手指上涂了层绮丽的影,她仰头看着他,唇色和脸都过于苍白:“我胃溃疡。”
他这才注意到她比初见时瘦了很多,锁骨凹陷,仰头时他似乎能听见脊椎咬合的吱吱声响。他的作品居然在违逆他,心中烦躁的怒气渐渐升起。她的脖颈纤细如苇管,让董誉有种把它折断的欲望。
他这样想了,也的确这样做了,一手掐住她脖子上的大动脉将她的下颌抬起。她因呼吸不畅而张开双唇,像尾濒死的鱼。
他便用另一手随便选了杯酒直接往她嘴里灌,慢条斯理的声音像极了循循善诱的老师:“这杯酸度不足,口感略显平淡。但是用的是德国产的雷司令葡萄,果味浓郁,所以回甜清冽绵长。你应该喜欢。”
她被迫吞咽两口便死死咬住牙关,两排糯米牙如同珍珠嵌入血水。酒液顺着她的嘴角一路向下,让她有种遍体鳞伤的惨烈。偏偏一双眼睛在狼藉和狼狈中愈显清明,纯黑的瞳孔将他映的分毫毕现。
他心中一惊,不由松开了手,她借机挣脱跑到卫生间,呕吐声伴随着冲水声哗哗地响。
后来他会在梦中看到这双眼睛,里面有熊熊烈火和冰山欲崩。明明她才是案板上的鱼肉,是他的猎物,可她看他的眼神却是讽刺和嘲弄。
他喜欢雕刻,雕刻的美源于毁灭。他会毁了每一位情人的自我人格,然后将她们的灵魂细细雕琢成他喜欢的样子。但朱未希不一样,倔强和野性撑起了她的灵魂,他无法摧毁,更无法征服。
他永远不可能驯化她,可他偏偏喜欢挑战不可能。
其实她还叫朱亚男的时候,经历很是坎坷。她出生于某个守旧地区的四口之家,父亲重男轻女且脾气暴躁,母亲是传统而懦弱的家庭妇女,弟弟不学无术,一家人将她视作人形提款机,蚂蟥一样死死叮在她身上。
董誉选情人没有做背调的习惯,毕竟数量太多,即使他想做客观条件也不允许。所以他并不知道朱未希的家庭状况,直到有次她的经纪人病急乱投医般给他打来电话,说朱未希有轻生的意向,让他过去劝劝。
她当时在拍一部古装戏,董誉到了片场才从周围人的语焉不详中了解到是她的父亲因为她生活费没给够而大闹剧组。父亲走了之后她便独自一人坐在天台上,不让任何人近身。
董誉被人带到天台,看到了坐在边缘围栏处的她,戏服还没换下来,白色的纱裙衣袂飘飘,大有临风欲飞之势。恍惚中他看到十多年前的恋人,带着回光返照般的笑一跃而下。
这个觉悟让他生理性地心口绞痛,于是他叫她的名字,“未希。”她缓缓回过头,有些意外地看着他,“有人说你要寻死,我来看看。”
他说得直白,把身后的经纪人吓得面色如灰,生怕朱未希头脑一热出事。但她只是轻轻眨了一下眼,金色的阳光掠过睫毛尾。
“我说过你是我的作品,所以在我厌烦你之前,没有人有资格毁了你,包括你自己。”
她终于笑了,侧脸沐浴在夕阳中,美得惊心动魄:“我没有想寻死,该死的人都还活得好好的,我为什么要死呢?”
她的脖颈纤长,仰头时如同枝梗托举出艳丽无双的玫瑰花。可她本人却不是养在温室里的花朵,她是雪莲,风剑霜刀严相逼,根系深深扎入岩石与土壤,有种破碎的美感,实则不屈而顽强。
她就是以这样的坚韧,扎根在他身边足足五年。
5
再次见到朱未希这晚,董誉做了一个梦。梦里是富丽堂皇的酒店大堂,人群熙攘热闹,红色的玫瑰花见缝插针地挤进视线,花瓣与彩绸纷纷扬扬落下,携手前行的一对新人面目不清。
他被头顶水晶吊灯的光刺得睁开了眼,醒来才看到窗外天幕深蓝,依旧是黑夜。茶几上的透明高脚杯中残留着他睡前没喝完的冷炙,于是他下床拿起酒杯坐到落地窗前,又点燃一根烟。
窗外车水马龙,繁杂的霓虹灯光从下浸入,映得室内亮堂堂的,他在烟味中后知后觉地恍然大悟,原来他梦到的是朱未希和顾晟的婚礼。
他认识顾晟远比朱未希早很多,算是亲自见证了顾晟从名门公子跌入尘埃又东山再起的传奇。但他并不喜欢顾晟。
顾晟谦逊温和、理智清醒、洁身自好。世界上所有美好的词似乎都可以用来形容他,这总让董誉想到自己的大哥——被家族百年积累和近乎严苛的家教磨砺和沉淀出来的芝兰玉树。
董誉曾怀疑自己存在的最大价值就是衬托出大哥如何优秀。他嫉妒自己的大哥,所以他恨顾晟。
尤其是某次股东年会,他在二楼居高临下,看到顾晟挽着未婚妻的手,文质彬彬地躲开某位女明星别有用心的敬酒。董誉将一切尽收眼底,不动声色地微笑,手中酒杯蓦然生出冰霜般细碎的裂纹。
他这时便在心中发誓,一定要毁了顾晟。就像春节家族聚会,他总想一拳打碎大哥脸上从容得体的神情。
恰巧不久后朱未希和顾晟有了些纠葛,于是他和朱未希打赌,让她去引诱顾晟。
他自认为自己了解男人,也了解朱未希的美丽。尤其在被他开发描摹以后,她就像支开在烂沼泽里的罂粟花,蛊惑而致命,踏出一步便是万劫不复。
刚开始并不顺利,用朱未希的话来说就是顾晟是真正的当代柳下惠。董誉没有着急,也不生气,他有的是时间和精力玩弄自己的猎物。
后来她不知道用什么手段让顾晟的未婚妻误会他俩发生了一夜情,董誉非常嘉许地等待后续,她却主动放弃。
他很早就明白自己掌控不了朱未希,但他并不喜欢这种节外生枝的感觉。恰好当时杨总因吃不到葡萄联合一位导演为难她,两人撞在枪口上,他眯着眼看低垂的乌云,台风即将吞噬这座城市,他对助理说话时声音有种暴风雨前的宁静:“我不想再看到这两个人。”
而朱未希作为始作俑者,被他折磨到昏迷送入医院。她的睡颜总是沉静,呼吸清浅,皮肤莹白如玉,很像他的雕像,是他亲手打磨出来的作品。
她出院那天正值顾晟和自己的未婚妻彻底决裂,他带她去看好戏。
最终顾晟的未婚妻绝尘而去,顾晟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风雨中,董誉前所未有的心情舒畅,侧头去看朱未希,她很专注地隔着玻璃看向马路中央的顾晟,眸中升起一场云雾。
她在同情顾晟,身为被人养在笼中的金丝雀,她居然在同情别人。董誉觉得好笑,而她紧接着又问了一个更可笑的问题。
她回头看着他,眼中的雾似乎凝结成滴,第一次用如此认真的语气和他说话:“董誉,你爱我吗?”
他被她逗笑了,回答得不假思索:“不爱。”
她听过之后转身跑下楼,过了一会,他便看到她与顾晟面对面地站在狂风暴雨中。她似乎问了一句什么,而后两人紧紧相拥。
目睹一切的董誉忽然觉得烦躁,将怀中的孟加拉幼虎随手扔在地上。小老虎被摔蒙了,琥珀似的眼睛骨碌碌地看着他,小心翼翼地用爪子蹭他的裤脚,被他一脚踢飞。
宠物还是不要那么听话才有趣,就像朱未希。
6
朱未希和顾晟的婚礼董誉不曾出席,他站在酒店顶层冷眼旁观水流般的车队。朱未希放下车窗微笑,引得一众娱记咔咔乱拍照。
他看不清她的脸,却能想象到她光洁的额头,细细长长的眉,含笑的双眼,秀丽的鼻和唇,在纯白婚纱的衬托下近乎圣洁。
董誉再次觉得烦躁,就像有人在他未完成的雕塑上胡乱刻上一刀,他不喜欢自己的东西被别人染指的感觉,可明明是他随手丢弃了她。
倒是他的助理提醒了他:“先生,您是不是喜欢朱小姐。”
他看着她提着裙角被人搀扶进大厅,忽然笑了起来:“我当然喜欢她啊,她是我最好的作品。”
体会到这个喜欢还有另一种含义,是在朱未希与顾晟离婚当天。这场源于利用和算计的婚姻只维持了两个月,狗仔拍到他们站在民政局门口的照片。
他仍是朱未希的金主,有关她的消息媒体报道前总会先请示董誉。照片上她身穿卡其色风衣,踩着棕色麂皮细高跟,妆容精致,黑色的卷发每个波浪都一丝不苟,垂着眉,对刚从车中走出的顾晟微笑。
董誉拿着这张照片翻来覆去地看,不时地小口啜饮意式咖啡,助理知道这代表他心情愉悦。
一杯咖啡喝完,他终于放下照片:“这么轰动的新闻,当然要好好报道。”
助理得了他的吩咐,命令数个营销号联动,不过一个中午朱未希离婚的事便闹得沸沸扬扬。这时她刚好来见董誉。
她还是照片里的装束,面带微笑。仿佛只会这一种表情,面具带上去便再也取不下来了。眼角却有胭脂色,应该是刚刚哭过。
他忍不住抬手触碰她的脸,动作很轻,她立刻对上他的目光,像是被惊醒的野猫,浑身每一个细胞都写满警惕。他觉得没意思,便放下手,下颌转过一个弧度,示意她吃午饭。
她拿刀叉的动作是他手把手教的,纤细的手指按在刀叉上,干净而优雅。但这次她显然心不在焉,牛排切得大小不一,银刀多次碰到陶瓷盘,叉起一小块肉愣愣地看。
刀叉与餐盘相撞发出的清脆声响将沉默切断,她这才注意到董誉已经放下餐具,在她发呆的时候,他也看了她许久。
“你爱顾晟?”他要来一杯清茶漱口,问道。
她放下银叉,回答得坦率,也的确没有隐瞒的必要:“当然。”
他掩口将茶水吐进痰盂,从中看到了自己不断晃动的脸,也像他此刻的心:“为什么?”
她想了很久才说:“大概因为怜悯,当你可怜一个人的时候,你很可能会爱上他。”
他听完之后哈哈大笑,又忽然沉默,将手轻轻覆在她的手背上,她下意识地想要抽走,被他按住。阳光迎面射来,两人落在墙面上的影子如同热恋中的情人般亲密无间。
“未希,你愿意听听我的故事吗?”
五岁之前的董誉生活在香港郊区的一个小渔村,脏乱差,是纸醉金迷背后的黑洞,盛世下的贫民窟。
他每天最开心的事就是赶海,多多少少总会有收获,意味着他当晚不必挨饿。而回家是他最害怕的事,家中有位疯疯癫癫面目狰狞的女人,在暗中窥视时如同鬼魅,对他要么不闻不问,要么拳打脚踢。他靠着好心邻居的百家饭长大,他们说这位疯子是他的母亲。
五岁的董誉某天回到家第一次没看到那个疯女人,董太太坐在破旧的沙发上笑吟吟地看着他,纤白的脖颈上绕了一圈珍珠,莹莹光似乎照亮了凌乱的客厅。让他想到隔壁哥哥教他的成语,蓬荜生辉。从此他对珠光情有独钟。
她声音和气慈爱,牵着他的手要说要带他回家,他懵懵懂懂地挣脱:“我妈妈呢?”董太太的笑又美又温柔:“我就是你妈妈啊。”
他被带回了董家,被人指引着叫一个陌生的男人爸爸,男人问他的母亲在哪,他有些疑惑,犹豫了一会指着书房门口的董太太:“她不是我的妈妈吗?”
男人神色复杂摸他的头,而后董太太领着他到餐厅吃晚饭。他如同刘姥姥进大观园,用惊奇的目光看哥哥姐姐驾轻就熟地执刀叉,将牛排切成极具几何美感的小块。他模仿不成,干脆直接用手拿着吃。
仆人们以目光相互交流,纷纷露出鄙夷的神色。被他叫做父亲的男人放下刀叉,眼神在他和哥哥姐姐间几度徘徊,最终看向他时只剩失望。
哥哥姐姐们目不斜视,只有董太太神色自若,偶尔和蔼地对他笑。
他从此拥有了新的姓氏和父母,并从仆人们的风言风语中拼凑出自己的身世。
他的亲生母亲是渔民的女儿,因天生丽质成为他父亲的情人之一,可惜她太天真,不想谋财偏偏想图情,董先生被她纠缠到厌烦,将她交给了一贯贤良淑德的董太太处理。
比起其他动则买凶杀人的富家夫人董太太实在是心慈手软得如同菩萨在世,他的母亲居然还好好活着,并生下养大了董誉。
某一天董先生在某位情人要豪车的温言软语中,想到了那个眼神纯粹一腔孤勇的傻女人,又隐隐约约想到这个女人离开的时候似乎还怀着孕,终于有了那么一点愧疚,让秘书去查她的近况。
但董太太先出手带回了董誉,她是真的宽宏大量不计前嫌,对董誉也是真的好。她为董誉请礼仪老师,又告诉他在家不要拘束,怎么舒服怎么来。
最后经过董先生几次摔盘子拂袖离去,董誉最终还是学会了餐桌礼仪。她给董誉报最好的国际私立学校,哪怕董誉次次考倒数第一她也不生气,温柔地在考卷上签字,告诉他成绩不重要,开心就好。
董誉十岁左右沉迷电子游戏,董太太托国外的朋友给他买配置最好的电脑和最舒服的键盘鼠标。
一次他通宵的动静太大,惊动了不知从哪位情人的藏娇金屋里回来的董先生,后者一推门先看到书桌上董誉只有个位数的英语试卷。他面色不虞地砸掉董誉的电脑,告诉董太太自己打算放弃这个私生子:“他跟他的亲生母亲一样,又蠢又贱,烂泥扶不上墙。”
好心的老管家忍不住提点董誉,在被彻底放弃之后,董誉终于学会了如何不动声色地努力和用功。在哥哥姐姐进入名校拿双学位的同时,董誉靠金钱开道,从贵族小学到贵族中学,最终在英国混了个还过得去的文凭,成了远近闻名的败家纨绔。
因他在相亲宴上捉弄了一位名门闺秀,董先生被气到心脏病复发,听从董太太的建议让董誉离开香港,眼不见心不烦,董誉也得了自由。
“她现在应该后悔死了,我就算再吊儿郎当地胡闹,论投资还是比她那个眼珠子一样的宝贝的儿子强得多,老爷子现在对我也和颜悦色,甚至想把一部分家族生意交给我,她估计气得不轻。可他们的东西,我嫌脏。”
朱未希没立刻说话,用白色的餐巾细细擦拭餐具,她似乎明白了董誉对刀叉的执着从何而来:“你……恨她?”
“谁?董太太?她对我这么好,我为什么要恨她呢?”他似笑非笑地看着她,半真半假的话语让人最难分辨。
“那你恨你的父亲吗?”
这次他没回答,阳光由明黄渐渐变成暖黄,他的半张脸被绿植的阴影遮住,意味不明。于是她又问:“你的亲生母亲吗?”
“她呀,死了。”他语调轻松,像是谈论一件事不关己的闲事,“在我被董太太带回去当晚,从小长在海边的她,在一条小河里淹死了。”
他来到内地才敢着手调查亲生母亲的死因,然而所有人都一口咬定是她发疯病跳河淹死了。
他十岁时以为捧杀就是天底下最大的阴谋,十八岁时觉得最残忍的莫过于人命原来可以拿金钱交易。后来他回到自己长大的渔村查母亲的旧事,她的尸身是董太太花钱让邻居收敛的,墓修得很体面,当年参与的人都对他夸赞董太太的大方和贤惠。
是啊,双手大方地沾满鲜血,贤惠地帮罪魁祸首收拾残局。大方贤惠的是董太太,英明神武的是董先生。
从这一刻起,董誉便想,世界上没有什么人什么事值得他同情和可怜。但他会是个善人,因为金钱永远是可以和善良划等号的。
他看向朱未希:“你不想对我说什么吗?”
对方与他目光相接,垂下眼:“那你的确挺可怜的。”他看不清她的眼神,刀叉反射出的冷光搁浅在她的眉间。
在那一瞬间他觉得讽刺,他将自己刨开来,把残缺的、血淋淋的灵魂给她看,却只是换来她不咸不淡的一句:“那你的确挺可怜的。”
她同情将她照亮的顾晟,却不会同情将她拽入黑暗的他。
她永远不可能爱他。
7
董誉是在朱未希离婚后察觉到自己的失控的,他试图驯化朱未希,到头来却被她驯化,这太危险了。
父亲曾身体力行地告诉他,掌控不了的东西最好毁掉,如果他自己舍不得,父亲会亲手帮他。
那段时间他经常梦到十八岁那年想娶姑娘,抱着雕像从高楼一跃而下。也会梦到亲生母亲,在黑暗的角落里盯着他,审视他。
她们的灵魂总会在他即将堕入深渊时拉他一把,他思索了很久,还是没有下定毁掉朱未希的决心,于是他决定远离她。
刚好公司身陷造假逃税丑闻,追查下去法人会有牢狱之灾,CEO暗示他用娱乐新闻转移视线,他叫来了朱未希。
离婚后她总爱穿素,亭亭如一支白荷,仿佛在祭奠自己的爱情。他对她说:“和谢琦结婚,我给你自由。”
她木然地点头,神色平静,眼神淡漠。
一周后她和谢琦在微博上晒了戒指和结婚证,两人的名字霸占十数条热搜。当晚董誉去了一家私人会所,秀外慧中的女招待热热闹闹地簇拥着他,他轻轻晃动酒杯,酒液被内壁刮成透明薄膜,汇成股缓缓流下,酒面上泛起微小的涟漪,像是他的灵魂浮在上面。
女招待和他谈论天文和历史,巧笑倩兮地吻去他嘴角的酒渍。这让他想起朱未希,他曾带她去沙漠,夜晚通过天文镜看距离地球五千光年的玫瑰星云,他感叹恒星星风与辐射的神奇,她扬起头很认真地看着他:“那是什么?我没有看到。”
想到这里他忽然环住女招待的腰,低声唤了句什么,如镜中水月般虚幻,女招待的红唇像极了玫瑰星云,往他口中喂的酒是星风与辐射,真美啊,他却有了和当初朱未希一样的疑问。他看不到。
也没有人听清那声喟叹:“未希啊。”
之后一直到慈善晚宴,他再没想起过她。心血来潮见她那晚他原本早约好了一位情人,对方在第二天抱怨他的失信,声音又甜又腻,小钩子一样:“你又去见哪位美人了。”
他吻对方的眼睛,一直置于她唇边。他忽然发现,她这个样子很像初见时的朱未希,眼睛微闭,双唇紧绷。
他曾被董太太项链的光迷住了眼,多年后被朱未希身上的光晃住了心。
但鬼迷心窍应该也是一瞬,他这样想着,回答女伴:“去见一个无关要紧的人。”应该是吧。
再次见到朱未希是半年后,偶遇。他坐在咖啡馆看报,被一道熟悉光晃住了眼,她身穿白色运动服,带着口罩和帽子,和谢琦手牵手从咖啡厅门口经过。
身体先于思想做出行动,他放下报纸追了出去:“未希。”
做总裁五年女友不被公开,我转身找别人领证,他吃醋倒追来
她和谢琦同时回头,眼神中略带惊讶:“董先生。”
他不说话,只是在人流中看着她,谢琦大概怕节外生枝,侧头对她说:“男男,你和董先生先聊,我去停车场等你。”
待谢琦走了之后,她才走到他面前:“董先生是有什么事吗?”
“你之前只会叫我董誉。”
她的大半张脸被口罩遮住,情绪藏在帽檐的阴影里,听声音大概是笑了:“那是以前。”
“他叫你男男。”
他的话题转换之快让她惊讶,怔松片刻才回:“我身份证上的名字,叫朱亚男啊。”
而后便是能扼死人的沉默,她大概怕被路人认出,又重复一遍最初的问题:“董先生是有什么事吗?”
他终于也笑了笑:“我最初送你的那套房子还没卖吧,明天我会去一趟,取一件东西。”
她没多问,只是点头。两人背向离开,汇入四散的人流,董誉忽然想到幼时听偶尔清醒的母亲读过的一句词。
也难绾系也难羁,一任东西南北各分离。
原来应该是这个意思啊。
8
第二天午饭后,董誉去了那套临江的平层。朱未希早便在里面等着他,房子刚刚被打扫过,出于待客的礼节。
正对大门的木质橱窗里是她的几个奖杯,角落处安放着他送的雕塑,眼睫和裙子褶皱处藏了未被清理干净的灰尘。
他径直走过去打开唱片机,巴赫的圆舞曲淙淙流出,他朝朱未希伸出手:“我能邀请你跳一曲吗?”
两人在初见的歌中彼此无声地舞着,音乐高潮处他将她摁在落地窗玻璃上,远处的景色随着她的呼吸雾了晴,晴了雾。她回头时眼中也有一场大雾。
“未希啊,”他说,”我真想毁了你。”
“董誉,”她终于叫他的名字,“你爱我吗?”
曾经不假思索的问题这次他想了很久,可终究还是回答:“不爱。”
他的确从头到尾都不爱她,最接近爱情的那刻,他对她说:“和谢琦结婚,我给你自由。”
如果他爱她,他会毫不犹豫地毁了她。
所以多幸运,他不爱她。
他不爱她,多幸运啊。
他最终带走了那尊石膏像,在初见的湖中居室,用工具细细将灰尘清理干净。黑胶唱片不停旋转,循环播放着初见的圆舞曲。
他靠在沙发上端详雕像,室内灯光聚在上面模糊了轮廓,他看到她抬起腿,浑身都是珠光,局促、紧张,是未经用笔的白纸。
很久之后他才意识到自己好像落泪了,每次呼吸都好似钝刀凌迟心脏,不是理智或者情感,而是纯粹的生理上的疼,像是有什么生生从血肉中剥离。
他永远失去了自己最好的作品,他捂住胸口喃喃自语:“多可惜!”(原标题:《光影人生:斯德哥尔摩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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