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驾驶人认为
“小孩子个头小、体重轻,
多一个两个不能算超员吧。”
实际上,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交警:即便是怀抱的婴儿
也一个都不能多
据清远交警部门透露,日前清远高速二大队在许广高速石潭出口开展夜查工作,执勤民警在短时间内连续查处了4起小车超员违法行为,均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而且都存在着一个共同点——车上都有一到两个婴儿或者小孩子。
执勤民警分别对4位司机依法作出了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并对司机进行口头教育,责令司机将超出的人员另外安排车辆转运后,才可继续上路行驶。
注意!
交警透露,到目前为止,仍有司机有一个误区,以为婴儿或者小孩子不在实载人数内,或者明知是超载行为,但觉得婴儿体重很轻,对驾驶影响不大,仍然违法上路。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认知错误。
针对这种错误想法,交警作出解释,车内人数要以车辆行驶证上标明的核载人数为准,超员仅与车内人员数量有关,与乘车人员的高矮、胖瘦、年龄均无关系,只要车内实际人数大于行驶证核载人数,就属于超员,即便是一个抱在怀里、连座位都不占的婴儿,也同样是一个都不能多。
交警同时指出,
当汽车以50公里/小时的速度
发生撞击时,
10公斤重的小孩产生的冲击力
可超过400公斤。
如果在高速公路上遇到紧急情况,即使是抱在怀中的婴儿也无法受到周全保护,甚至会在巨大的冲击力下像"炮弹"一样向前飞出去,光靠成人双手的力量完全不可能抱得住。
因此特别提醒驾驶人和孩子家长,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条例规定,4周岁以下的孩子需要乘坐儿童安全座椅,12岁以下的孩子不能坐在副驾驶位置。
孩子的安全是家长的最大责任,
切不可以孩子小为借口超员行驶,
务必谨记:
儿童也是乘客,
超员也属违法。
希望广大驾驶人和家长们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陈遥
核稿:路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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