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段宏刚

莫泊桑(1850年——1893年)是法国19世纪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也是享誉世界的短篇小说大师。他在43年的创作生涯里,几乎是在用生命来写作,最终积劳成疾,早早离开了人世。

莫泊桑一生总共创作了近400篇中短篇小说,以及6部长篇小说,其短篇小说代表了法国文学史上的最高成就。

在这些短篇里,最著名的无疑是《羊脂球》、《项链》、《我的叔叔于勒》、《漂亮朋友》等,这几个短篇诞生100多年以来,在世界各国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至今被许多国家的教科书收录其中。

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人物性格(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1)

我国初中语文课本虽然改版了多次,但每次都保留了以上几个经典短篇,它们的艺术价值早已穿越了时空,慰藉着当代读者的精神。

优秀的小说因为艺术手法丰富,人物形象生动,语言活泼,结构严谨,思想深刻,向来能剖析出多种解读方式,《我的叔叔于勒》和《羊脂球》等小说,恰恰就是如此。

《羊脂球》描写了10个人乘坐一辆马车逃往港口的故事,讽刺了人性的劣根。《我的叔叔于勒》堪称《羊脂球》的姊妹篇,同样鞭挞了人性之恶。

因为意识形态的缘故,对于《我的叔叔于勒》,主流的解读方式无非就是把它看作是一篇经典的批判小说,似乎对西方社会“金钱至上”的价值观讽刺得越辛辣、尖刻,才能凸显自己的优越和美好。

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人物性格(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2)

抛开主流观点不谈,如果用“以人为本”的角度去解读《我的叔叔于勒》,就会发现不一样的风景。

莫泊桑以悲天悯人的情怀,刻画了一群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普通大众的本相,因为贫穷,所以,他们很世俗,每天勒紧裤腰带过日子,买东西会斤斤计较,做人很小气,总是做着天下掉馅饼、一夜暴富的美梦……

小说的叙述手法很独特,以“我”作为见证者的角色展开叙述,“我”是于勒的侄子若瑟夫。若瑟夫是未成年人,无法看清错综复杂的成人世界,只能采取仰视的姿态来打量,用自己的童心,客观地把自己的所见所闻陈述出来。

于勒曾经是一个浪子,他跟若瑟夫的父亲菲利普是亲兄弟,不但败光了父母留给他的财产,还把哥哥的私人财产挥霍掉一部分,让菲利普一家人对他深恶痛绝。

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人物性格(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3)

后来,菲利普找了一个机会,把于勒送上去美洲的商船,期望他去那里淘金。从此,于勒变成了一个漂泊不定的游子。

以世俗的眼光来看,家乡是一个人的根,背井离乡在外打拼的游子,都有一个想法,那就是飞黄腾达以后,带着成功的荣耀衣锦还乡,落叶归根,为自己,为家族争光,同时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如果活得不好,宁愿在外边漂着,也不愿回到家乡给自己和家人丢脸,因为“人言可畏”。

于勒恰恰就是这样的人。

漂泊在外,他跟家里联络的唯一方式就是家书。

他先后给菲利普写了两份家书,写两封家书的目的截然不同。

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人物性格(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4)

第一封家书写于他刚到美洲不久之际,遵循了游子们“报喜不报忧”的规则。内容很短,大概说:我在美洲已经安顿下来,并且赚了点钱,希望能够赔偿你(菲利普)的损失。

菲利普收到这封短信后,一下子对弟弟于勒刮目相看,认为弟弟长大了,有了出息,晓得知恩图报,懂得给家里排忧解难了,并开始喜欢他。

第二年,于勒又给菲利普写了一封家书,信中原文为:亲爱的菲利普,我给你写这封信,免得你担心我的健康。我身体很好。买卖也好。明天我就动身到南美去作长期旅行。也许要好几年不给你写信。如果真不给你写信,你也不必担心。我发了财就会回哈佛尔的。我希望为期不远,那时我们就可以一起快活地过日子了。

这封信的信息量很大,字里行间透露出于勒距离飞黄腾达已经不远,很快接近成功人士,很快就能荣归故里,给菲利普一家人一个大大的惊喜。

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人物性格(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5)

第二封家书被看作是“福音书”,被菲利普一家人到处向人显摆。

可以说,这两封家书都是“报喜不报忧”,只有那些常年在外打拼的游子,才能真正体会到自己对家乡和亲人的复杂情感,也更能明白家书的作用。

因为世俗的社会都喜欢赞美成功者,确切地说,喜欢赞美善于挣钱的人。只要一个人能挣来大钱,就能“一俊遮百丑”。哪怕他身上有一些恶习,也会被看作是个性。哪怕他长相很丑,也会被看作是天生异相。哪怕他曾经不务正业,也会被看作是浪子回头。

金钱在世俗社会里的作用非常大,完全可以让一个人改头换面,有尊严地活着。

于勒本来在家里是一无是处的人,家人见了他如同见到瘟疫一样躲避。然而,当他说自己发了财,家人对他的态度立马来了180度的大转弯。

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人物性格(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6)

正所谓“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这个处世观念不分国家和种族。

这就是真实的人性,没有善恶对错,只有立场不同。

于勒看清了人性的弱点,因此,他用两份家书安慰哥哥一家对自己保留希望。与其说是安慰菲利普一家,还不如说于勒是在为自己的飞黄腾达争取时间。

他受够了别人,乃至亲人的白眼和挖苦,他只有成为有钱人,带着成功人士的喜悦感回到家乡,才能堵住所有人的嘴,为自己赢得尊严。

于勒几乎做到了这些,在第一封家书里他就告诉了菲利普。

小说借助一名船长之口,证实了于勒来信并非谎言。刚到美洲时,于勒做生意确实赚了一些钱,过了一阵体面的生活。

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人物性格(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7)

也许是受够了他人的冷嘲热讽,于勒决定再赚一些钱再回到家乡勒阿弗尔。因为他知道,他的成败与否不仅关系着自己的尊严,也关系着整个菲利普家族的荣辱。他必须为他们争光。

于勒带着沉重的使命砥砺前行,也许是他本身就是一个不善于做生意的人,也许是他之前花钱大手大脚的老毛病又犯了,他很快破产,又回到了一贫如洗的境况。

从第二封家书寄给菲利普之后,10年之内再也没有听到于勒的消息。

后来,又是借助一名船长的嘴,说出了于勒的现状:他是我去年在美洲遇见的一个流浪汉,我把他带回了国。他好像在勒阿弗尔有些亲戚,但他不想去找他们,因为他欠他们钱。

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人物性格(莫泊桑我的叔叔于勒)(8)

在外漂泊的游子,总有一个执念:如果不能衣锦还乡,是没有脸面回去面对江东父老的,宁愿在外边忍饥挨饿,孤独终老,也不愿回家。

菲利普一家人再次见到于勒时,是10年后的事情了。

他们在一艘船上见到了卖牡蛎的于勒,此时的于勒落魄潦倒,脸上布满被岁月和生活侵蚀的皱纹,身上脏兮兮的,完全就是一个乞丐的模样。

而菲利普一家人又一次像见到了瘟神一样,担心于勒再次缠上他们,又一次远远地躲开了他。

只留下“我”对这个复杂的成人世界打量又打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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