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年金个人缴费是什么(职业年金是什么)(1)

1、职业年金是什么?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

2、参保对象是什么?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同步参加职业年金。2014年10月1日前已退休的职工,不再参加。

3、如何缴纳职业年金?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共同按月缴纳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缴费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基数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个人缴费由单位代扣代缴。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个人缴费实行实账方式缴纳,单位缴费采取记账方式缴纳。非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均采取实账方式缴纳。

4、什么是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社保部门为每个参保职工建立一个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对于财政全额供款单位的单位应缴纳资金,采取记账方式计入个人账户,在参保人员转移或退休时由同级财政拨付资金一次性缴纳到位。

5、个人账户是怎么管理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采取份额计量方式进行账户核算,每月缴费资金(包括记账部分)按最新职业年金基金单位净值(首次基金单位净值为1)换算成份额计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领取的职业年金按最新基金单位净值换算成份额从个人账户中扣减。

6、职业年金基金是怎么管理的?全省职业年金基金采取集中委托投资运营的的方式管理,获取市场化的投资收益。具体方式是通过建立多个职业年金计划,委托多个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投资,多个计划实行统一的计划收益率。职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以基金单位净值变化的方式来呈现,在个人账户总份额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基金单位净值变化体现投资收益。

7、个人账户资金能转移吗?参保人员在省内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时,只转移参保关系,不转移个人账户资金;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或流动到本省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时,转移参保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参保人员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标注为保留账户,由省级社保经办机构继续管理运营。

8、如何办理转移手续?需要转出职业年金的,参保人员可将参保缴费凭证交给新参保地的社保部门(或企业年金管理部门),由两地社保部门(企业年金管理部门)进行对接,并完成个人账户资金的转移。需要转入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的,程序基本一致,具体可咨询属地社保经办机构。

9、退役军人职业年金如何接续?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随同安置单位在属地参加职业年金后,应及时将部队开具的《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和银行受理回执交给接收安置单位,由安置单位到社保部门办理职业年金转入业务。对于前期部队将职业年金补助资金交由退役军人本人暂时保管的,退役军人应按照属地社保经办机构要求,及时将补助资金缴至指定账户,由社保部门计入个人职业年金账户并进行投资。

10、领取职业年金的条件是什么?参保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发完为止。月待遇标准计算方法是,本人退休当月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的累计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相同。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的,可将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参保人员死亡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11、职业年金待遇是怎么发放的?职业年金待遇由省级统一发放,省级社保经办机构按月将发放所需资金从投资市场赎回后由托管银行进行发放。参保人员在办理领取待遇手续时务必要准确、完整提供个人银行账号信息,以便及时领取待遇。目前,我省暂定每月15号统一发放职业年金,遇节假日适当提前或顺延。

12、职业年金补记是什么?参保人员办理了调动或辞职、辞退手续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根据 2014 年 10 月 1 日前本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限长短补记职业年金,以实账方式划转至个人账户,所需资金由原所在单位按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符合补记条件的,职工应向原单位提出补记申请,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13、补记的职业年金可以一次性领取吗?按照政策规定,补记的职业年金需要先记入职工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符合转移条件的,随同个人账户资金一并转移。不符合转移条件的,由省级社保经办机构继续管理运营,待职工退休后按月领取(出国、境定居或死亡的,随同个人账户资金一次性领取或继承)。但如果已享受补记职业年金的参保人员再次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并退休的,原补记的职业年金及其投资收益在其退休时划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不再属于个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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