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节选自UCG454
在文学或者影视、动漫作品中,以现实中存在的人作为原型来创作角色是很常见的事情,作品很多时候会借鉴他们的外观、性格,也可能会以他们的事迹为灵感进行魔改,从而创作出角色。
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现实存在过的人或事情往往比单纯想象出来的更有说服力——虽然大多时候可能只是作者想偷懒,又或者单纯想把这样的人放进自己的故事中。
不少知名游戏角色的诞生也不例外,排除掉那些直接当脸模的角色,还有很多我们熟悉的游戏角色与现实的人或者其他影视作品中的角色有着密切的关系,这些角色诞生的背后也有不少有趣的故事,当然没少吃官司的。
本次推文就为大家来盘点一下那些借鉴了其他人物原型而诞生的游戏角色。本文更完整的内容请见UCG454。
马力欧
作品:《马力欧》系列
原型:马力欧·西加列(地产商人)
任天堂旗下的超人气角色马力欧在刚刚诞生时,是没有正式名字的,只是叫Jumpman(可以直译成国内民间对初代《超级马力欧兄弟》的俗称之一:跳人)。之所以名字被起得这么敷衍,是因为马大叔当初诞生时肩负着救急的重任。
刚进入20世纪80年代时的任天堂并没有像后来那么风光,也跟风出一些游戏,往美国销售的《雷达大作战》就是其中之一,结果滞销了。当时滞销积压的可不止是游戏,还有搭载这些游戏的街机,而替换游戏是降低损失的惟一方法。但负责游戏开发的第一开发部全员都在跟部长横井军平忙活做Game & Watch的游戏,根本没有多余的人手。情急之下,横井军平去找给街机筐体做设计的年轻人宫本茂来试试。
马大叔最早在被叫做Jumpman时的形象。
宫本茂最开始打算做《大力水手》,但因为和派拉蒙没谈成版权问题而计划终止。但这难不住美术科班出身的宫本茂,他很轻松地就将《大力水手》的三人组换成了Jumpman、女友和反派大猩猩,于是《森喜刚》诞生了。
虽然说起来很轻松,但度日如年的美国任天堂那边显然是如坐针毡的,因此当游戏做成之后,甚至还没容日本任天堂给角色们想出名字,游戏就已经装货运往美国了。接着在美国负责街机推广业务的荒川实带着员工们加班加点地忙了起来,而在这个节骨眼上偏偏房东马力欧·西加列(Mario Segale)来催房租。这种火上浇油的举动的结果,就是让焦头烂额的任天堂员工们带着几分恶作剧将Mario这个名字安在了尚没有正式名字的主角身上。
结果游戏一炮走红,宫本茂设计的马力欧也迅速崛起,成为了游戏业界的瞩目明星。从此以后,马力欧这个名字就和红色背带裤的大鼻头水管工联系起来了。至于这个名字的原型马力欧·西加列,则继续做他的地产商人。
马力欧和年轻时的马力欧·西加列,好像还真有些像……
和大多数逐利的商人不同,作为马力欧原型的这位地产商人,一直在回避他与游戏明星马力欧的联系,更没有利用这个关系来进行一丁点的炒作。低调的马力欧老先生和游戏里充满活力的马力欧完全相反,但据朋友说也会在生活中穿背带裤。而在不久前的10月27日去世后,他的讣告中还提到:他希望以他在现实生活中所取得的成就而闻名,而并非是那些外界所熟知的故事。
勇基拉
作品:《精灵宝可梦》系列
原型:尤里·盖勒(魔术师)
初代的勇基拉
“《精灵宝可梦》系列”有着数量的庞大宝可梦,这些被设计师创造的生物都有着现实的原型,而且不仅外形上有原型,名字上也有出处。不过因为名字的原型闹出麻烦的,却只有勇基拉这一只。
勇基拉的特点是能通过超能力弯曲金属勺子,而现实中也有一位以此特点闻名的超能力大师——尤里·盖勒。
犹太人尤里·盖勒在70年代是足以轰动世界的人物,在当时的冷战格局下,美苏两国在正常的军备竞赛之外还将超能力、特异功能一类提上日程,尤里·盖勒就是在这个时候用现场的意念弯曲汤勺表演征服了美国军方和白宫的高层,更通过了斯坦福研究所长达18个月的测试。但怀疑也随之而来,之后在五角大楼拨款前的评测中,他的超能力被鉴定为魔术。蒙头转向的军方干脆请魔术师来鉴定,结果以詹姆斯·兰迪为首的魔术师鉴定团当场将盖勒偷偷弯勺子的手腕抓住,真相大白于天下。
70年代尤里·盖勒的电视表演。
自此以后,盖勒走下了“超能力者”的神坛,但围绕他的超能力热潮也还在延续,意念弯曲汤勺更影响了文化作品的创作,比如《红色警戒2》的“尤里的复仇”任务,《黑客帝国2》的扭曲汤勺等等。宝可梦勇基拉的名字和特点无疑也是向他致敬。而尤里·盖勒本人,也继续凭借出色的魔术表演继续在世界巡演。
尤里·盖勒与勇基拉的碰撞发生在2000年,当时盖勒在东京表演之余,在玩具店看到了勇基拉,之后就起诉了任天堂:除了名字和标志性特征涉嫌剽窃,勇基拉腹部的竖波纹条图案容易让人和纳粹党卫军联系起来,将他的名字和纳粹联系起来,这是他作为一个犹太人非常不能容忍的。他要求任天堂公开道歉,停止使用勇基拉形象及名称,并支付1亿美元的赔偿金。
如果仅仅是过气名人打算借着风头正劲的《精灵宝可梦》在公众刷刷存在感,并索赔点小钱,任天堂可能真的就掏钱买个平安,毕竟勇基拉的名字和特征在那呢。但尤里·盖勒的要求显然不是任天堂能接受的,尤其是被扣上暗示纳粹的大帽子,以后《宝可梦》乃至任天堂都将在强烈抵制纳粹主义的西方国家中步履维艰。
勇基拉与现在的尤里·盖勒。
于是,任天堂首先阐明了三条波动纹与纳粹党卫军闪电符号的区别。然后以重名为由否定了名字剽窃。至于弯汤勺,则让盖勒当场用超能力给折弯看看。现场弯曲汤勺等于直接戳了盖勒的软肋,最终盖勒放弃了赔偿,而任天堂也没继续为难这个过气名人,官司最终不了了之。但游戏厂商与原型人物闹到撕破脸皮,还真不多见。
星之卡比
作品:《星之卡比》系列
原型:约翰·卡比(任天堂御用律师)
粉红色圆滚滚可爱的星之卡比是任天堂旗下的知名角色之一,不过大家可能不知道它最早的名字并不叫卡比。樱井政博设计出卡比的形象之后,给它起了个临时名字叫POPOPO,而以它为主角的GB游戏原本名字也叫《Twinkle Popo》,后来重新决定名字的时候才变成了卡比。
卡比这个名字是来自任天堂的律师兼法律顾问约翰·卡比,这位律师曾经帮任天堂打赢了不少知名大案,其中包括环球影业就《森喜刚》的形象涉嫌侵权《金刚》而提出的诉讼案,以及前文提到尤里·盖勒关于宝可梦勇基拉形象诉讼案。
据宫本茂本人在采访中所说,其实并不是一开始就决定要用这位律师的名字来给角色命名的,只是在几个候选名称中偶然看到了卡比这个名字,他觉得跟这位律师的名字相同会挺有意思,而且想选一个读音听上去不觉得可爱的名字,所以才决定使用。
而角色定名之后,正在制作的GB游戏《Twinkle Popo》也改名成了《星之卡比》。不过虽然卡比改名了,但是故事中的舞台噗噗噗乐园(プププランド)以及主要反派帝帝帝大王(デデデ大王)等角色还保留了最早时的命名风格。
斯内克/Big Boss
作品:《潜龙谍影》系列
原型:斯内克·普利斯金(出自《纽约大逃亡》)
小岛秀夫的代表作“《潜龙谍影》系列”中,我们熟悉的角色斯内克(Big Boss)同样有着原型。他就是来自1981年的电影《纽约大逃亡》中的主角斯内克·普利斯金(Snake Plissken)。这部电影由约翰·卡本特执导,而主角由库尔特·拉塞尔主演。电影的故事讲述在1997年已经沦为废墟和重犯监狱的纽约,美国总统因为飞机事故而在纽约被绑架,曾经是退伍军人现在沦为重犯的主角被要求在24小时内救出总统将功赎罪,否则身体内的微型炸弹就会爆炸。
从下方对比图就能看出两部作品的角色相似度极高,甚至名字都叫Snake。除此之外《MGS2》中Snake伪装成海豹部队成员时使用的名字为Iroquios Pliskin,这个姓氏与电影主角的姓氏“Plissken”读音非常接近(写成日语假名是一样的),而且军阶都是中尉。
两位主角不仅外形相似,连名字都一样。
当然这种相似并未引起法律纠纷,原因是电影的导演卡本特极力阻止。毕竟除了角色相似之外,两者的故事完全不同,卡本特本人甚至对“《MGS》系列”予以了肯定的评价。
值得一提的是,据导演卡本特所说《纽约大逃亡》的主角Snake Plissken原型是他中学时期的同学,不仅同名同姓,体型、性格等方面也几乎一模一样(除了独眼)。
拜森
作品:《街头霸王Ⅱ》
原型:麦克·泰森
在《街头霸王Ⅱ》风靡中国的年代,各地玩家给里面的角色起的名字真可谓是多姿多彩,不过有一个角色的名字在全国都很统一,他就是拜森。大家给他起的名字,不是拳王就是泰森,至于原因,自然是因为两者太像了。游戏中的拜森不仅和泰森同为拳王,而且名字相仿,就连样子都十分相似。事实上Capcom在设计拜森的时候,参考的人物原型正是迈克·泰森。
30多年前,日本游戏界的版权意识并不高,很多游戏都会若无其事地借用欧美流行文化中的元素。作为20世纪最出名的拳手之一,当时泰森可谓是闻名世界,因此在设计一位游戏中的拳手时,Capcom也是第一时间就想到了他。拜森的全名是M·Bison,这个M,正是迈克的缩写。负责人设的安田朗曾明确表示,拜森的形象的确是从泰森形象的延长线上延伸出来的。
不过Capcom也意识到这种搞法在日本玩玩还行,真要到了美国是肯定要吃官司的。于是Capcom将美版拳王的名字改为了巴洛克(Balrog),至于日版原来叫巴洛克的西班牙人改叫维加(Vega),M·Bison这个名字则给了日版最终BOSS维加,真是不知道让人说什么才好。(注:这并不是三大BOSS美版改名的惟一原因,其他原因还有维加这个名字过于女性化等等,不过这绝对是主要原因。)
Lacey Jonas
作品:《横行霸道Ⅴ》
原型:林赛·罗韩(美国女星)
我们如今的流行语里,喜欢用“角度刁钻”来形容一个段子在某个出人意料的地方找到笑点(或黑点),从这个角度来看,多年前《横行霸道Ⅴ》和女星林赛·罗韩(Lindsay Lohan)之间闹出的那场官司纠纷,也算得上是角度刁钻。
事情起因说来也搞笑,《横行霸道Ⅴ》早期公布的时候,有一张非常有代表性的宣传画,里面不但展现了洛圣都的海滩景观和一些城市的剪影,还有一位穿着红色比基尼的金发女郎正在用iFruit手机(映射iPhone)进行自拍。这图片原本并没什么值得一提的地方,毕竟这个系列很早之前就有画类似主题的宣传画。
除了这张宣传画,游戏里面玩家还会遇到一个驾驶任务,需要把一位名叫Lacey Jonas的女星送到目的地,途中还得躲避狗仔队的骚扰和追踪,显然是映射了现实当中的女明星碰到的类似情况。
就是这么两个无关紧要的细节,却成为了林赛·罗韩在2014年控告Rockstar的证据。这位早年因为参与迪士尼旗下影视作品而声名迭起,随后又因为电影《贱女孩》而人气飙升的女星,声称上文提到的这两个角色形象,都是盗用了她的外表,所以侵犯了她的个人肖像权。其中那张标题女郎图片的造型和她的某张照片非常相似,而Lacey Jonas的名字和外表,也和她非常相似。
游戏中的Lacey Jonas,光看脸部造型,的确是很像林赛·罗韩。
这项诉讼一打就是4年,首次宣判是在2016年,罗韩被判定为败诉,她继续在律师的建议下上诉,第二次判决则是在今年的3月,仍然是败诉。原因说来也简单,用游戏中的元素映射现实当中存在的事物一直是“《GTA》系列”的特色,但也正因为是映射,实际上这些元素在游戏当中都不会是对现实事物的直接引用,以其为控诉点想要证明游戏本身在盗用肖像是很难站得住脚的。
不过林赛·罗韩打这个官司,或许也是有其他的打算。和她同年出演《贱女孩》的瑞秋·麦亚当斯和阿曼达·西耶弗里德如今都还是风华正茂,作为女主角的罗韩却已经呈现出了容貌早衰的问题。这场官司或许并不光彩,却也能够蹭上《GTA 5》的人气,每次宣判时还能在新闻上曝光一下,也算是一种“刷存在感”的方法吧。
本文选自UCG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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