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

在职场,不管是员工自愿、非自愿离职,企业都必须进行一系列合法且合理化的专业流程操作;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雇其员工,只能基于法定事由而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比如,具有代表性的法定解除理由有员工不胜任和员工严重违纪。

来看看今天的案例。

采购员收受礼品怎么办 收受客户2000元礼品卡(1)

今日,互联网坊间八卦从企查查获悉,原告齐某与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相关劳动争议一审判决结果日前公开,该案经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立案审理后,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齐某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京东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38764元;2021年度年终奖62418元;618奖金10000元;

据齐某自诉:

自己是2016年4月25日入职京东,从事运营经理岗位,月平均工资21706元左右。

2021年8月,因疫情防控的要求自己居家办公,原计划于8月23日解除隔离返回公司上班。8月19日,因被投诉受贿10万元,被监察部冯某通知回公司配合调查,监察员搜查了自己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自己从未收到10万元,受贿的投诉不成立。监察员调取了自己名下京东账号没有发现问题;监察员又调取了收件人是自己的京东订单,发现收货地址为京东世纪公司、收件人是我的两张1000元面额的E卡且订单已完成。我向监察员解释其没有收取上述E卡。

但长达近四个小时的调查中,京东的监察员采取辱骂威胁利诱等手段要求其自证清白。自己一直积极配合调查,但公司突然于2021年8月25日向其出具《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以自己在职期间出现受贿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辞退。

采购员收受礼品怎么办 收受客户2000元礼品卡(2)

辞退的具体理由:

一、根据京东世纪公司提交的2021年8月31日购买人的《情况说明》,两张京东E卡均在京东平台下单购买。但京东世纪公司作为京东E卡的发行人,既未提供京东E卡绑定的账户是齐**的证据,也没有提供使用人是齐**的相关证据;

二、2021年8月19日的谈话持续了近四个小时,监察员没有如实记录,谈话记录存在多处矛盾,与事实不符。

齐某认为京东无故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系违法解除,需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查明:

2021年8月19日,齐某在与京东监察部的谈话中承认:

其在2019年9月和2020年1月分别收到京东世纪公司合作商谢某送的京东礼品卡2张,每张1000元。齐某称其在第一时间将这两张卡寄回,当时用的就是京东快递或顺丰快递,但没有单据证明予以退回,快递客服答复其48小时予以回复,如果齐某收到回复将在第一时间同步给公司。该谈话记录的落款处有齐某签字确认及其书写的“以上内容我已全部看过,和我所说的一致。”齐某称谈话时受到对方威胁、诱导,谈话记录中有多处与事实不符的情形。上述谈话结束后两天内,齐某未向京东世纪公司提交有关已退回礼品卡的证据。

庭审中,齐某推翻其与监察部的谈话记录内容,主张谢某在2019年9月、2020年1月向其邮寄了两张礼品卡,但齐某并非“收到两张礼品卡后予以寄回”而是“快递均予拒收,未拆开快递”,并提交2019年9月、2020年1月、2021年8月其与谢某的微信聊天记录、自行整理的回忆版谈话内容予以证明。

聊天记录显示,2019年9月17日:

谢某:“xx,前两天有个文件用京东快递寄给你了”,齐某并未就此进行回复。

2020年1月14日,

谢某:“鹏礼,有个京东快递文件查收下”,

齐某:“谢老板你留着吧,心意完全收到”

谢某回复:“2020年规划”

齐某:“谢老板,真心谢谢,我就不拿了,原路退回吧,我拿了还要交上去,浪费了,你留着用”,

谢某:“真是方案,年后找你再当面过一遍。”

2021年8月26日,谢某向齐某转发两张其与京东礼品卡客服就两张礼品卡使用情况的查询截图。京东世纪公司对上述聊天记录的真实性认可,称无法核实双方聊天身份,不认可齐某自行整理的回忆版谈话内容,对证明目的均不认可,主张2019年9月聊天记录并未提到京东E卡;2020年1月聊天记录显示文件已查收,且谢某强调是方案,与京东E卡没有关联性;京东E卡是否使用是员工个人行为,与收卡行为没有关联性。经询问,京东物流客服电话答复仅能查询一年以内的订单对应的物流信息。

法院认为:

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问题。齐某与监察部的谈话记录每一页均由其本人签字确认,现齐某主张谈话过程中受到胁迫、诱导,但未提交证据予以证明,故法院对齐某的上述主张不予采信;另一方面,其主张“寄有礼品卡的两次快递均予拒收”,该主张与谈话记录内容相矛盾,齐某所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亦不足以证明“寄有礼品卡的两次快递均予拒收”。

根据2021年8月19日齐某与京东监察部的谈话可知,齐某认可在职期间收到由合作商赠送的两张礼品卡(每张面值1000元),其主张上述两张礼品卡已邮寄退回,但未在限定期限内向公司提交相关证据,京东世纪公司以上述行为属于《京东集团奖惩管理制度》规定的“存在受贿”之辞退情形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于法有据,系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法院对齐**的主张不予采信。

采购员收受礼品怎么办 收受客户2000元礼品卡(3)

裁判结果

京东支付齐某工龄积分奖金1046.1元;电话费100元;驳回齐某其余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例看完了,笔者有话说:

《劳动法》中有这么一条,劳动者在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的过程中要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也就是说,遵章守纪、遵守职业道德这是每一个劳动者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京东集团奖惩管理制度》载明,“存在受贿、索贿、盗窃、挪用资金或违反《京东商城腐败条例》中任何条款的违法违纪行为,以及违反职业道德、失职或渎职、实施关联交易或以其他任何方式造成公司利益、公司形象和声誉损失的行为,是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予以辞退。”而这类合约在你入职的第一天,都会有签收单签字确认。

如今,齐某的行为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都已经违背了职业道德,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京东都有权作辞退处理,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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