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意志是否存在呢(自由意志真的存在)(1)

利维坦按:有关此文“自由意志”的争论,里面包含了经典的“决定论”。这种思想并不是说我们能够知晓宇宙的一切定律,并能够通过它们来预测将要发生之事。它提出了一个假说,认为自然有一套定律,正如天文定律控制着行星之运行一样,它们控制着这个世界上所发生的一切——正是遵循这套定律,前面的环境决定了后面一定会发生的事情,并排除了其他任何可能。

不过很多科学家现在都相信,决定论对于物质的基本粒子是不适用的——在一定的情况下,电子的行为可以有很多可能。也许,决定论对于人类的行为也不适用,这样一来,自由意志和个人责任就有容身之处了。

文/George Musser

译/莎椤双鼠

校对/苦山

原文/nautil.us/issue/72/quandary/yes-determinists-there-is-free-will

本文基于创作共同协议(BY-NC),由莎椤双鼠在利维坦发布

文章仅为作者观点,未必代表利维坦立场

不光是平时聪明的人士一涉及政治领域就开始鸡同鸭讲,那些争论人类是否拥有自由意志的人群也开始出现这种趋势了。神经科学家、自由意志怀疑者萨姆·哈里斯(Sam Harris)已经和哲学家、自由意志捍卫者丹尼尔·丹尼特(Daniel Dennett)论战多年。哈里斯有一次邀请丹尼特到自己的播客上做节目,明确表达了希望双方坐下来作一番深入思想交流的愿望。结果,嗖地一下!他俩再一次擦肩而过,说好的面对面思想碰撞没能实现。

伦敦经济学院主攻人类决策方向的哲学家克里斯蒂安·李斯特(Christian List)出版了一本名为《自由意志为何真实存在》(Why Free Will Is Real)的图书,以图在两派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李斯特是年轻一代思想家之一,与他齐名的还有宇宙学家肖恩·卡罗尔(Sean Carroll)和哲学家杰南·伊斯梅尔(Jennan Ismael),他们打破了有关自由意志的旧二分法,并且认为细致入微的物理学解读并不会与自由意志有任何抵触。

怀疑论者对自由意志的定义是:我们的决策行为是完全开放的,并非事先就已注定。李斯特接受了这一点,并且他也同意这似乎与基础物理学和神经生物学的宇宙观(它们视其如时钟般精密而机械)有矛盾之处。不过,他辩称,基础物理学和神经生物学只能解释部分人类行为。从本质上说,你可能就是机械定律约束下的一大坨原子,但你就是和任何一坨原子都不一样。

你是一坨组织结构复杂的原子,而且你的行为也不仅取决于约束原子个体的物理定律,还取决于那些原子的组织方式。在更高层次的描述中,你的决策行为的确可能是开放的。当你步入商店,在安卓系统手机和苹果手机之间抉择时,其结果绝不是预先注定的,这的的确确取决于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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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丹尼尔·丹尼特的书时,发现里面的说法很有说服力,”克里斯蒂安·李斯特(上图)说。“但我看到他的理论有一些细微的漏洞和不精确之处。这让我觉得有必要更加彻底、更加系统化地捍卫自由意志,以应对某些怀疑论者的挑战。”图源: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李斯特认为,怀疑论者之所以忽略了这点,是因为他们仰仗对于因果关系的不严谨直觉。他们在物理学基本定律中寻找人类行为的起因,然而,根据计算机科学家朱迪亚·珀尔(Judea Pearl)等人发展起来的广义因果论,起因这个概念在那个级别的讨论上甚至根本就不存在。因果关系是一个更高层面上的概念。这个理论和认为人类及其他主体是这个世界中因果力量的理论完全一致。李斯特的书或许并不能解决这场争论——谁能做到呢?大概在几千、几万年之后?——但它至少能强迫怀疑论者们完善自己的说理过程。

这些问题并不抽象,它们构成了司法体系以及我们日常赏罚判断的基础。如果不以我们才是自己所作决定的主人为前提,那么就很难思考有关人类的一切了。

不过,假设自由意志存在的现实需要本身并不是支持其存在的论据。

这个月早些时候,李斯特从他的伦敦办公室打来电话,与我进行了一番交谈。谈话开始没多久,我就发现自己十分希望选修一门他任教的哲学课程。他逐步逐步地把问题清晰呈现出来,完全没有陷入许多哲学家会落入的堆砌术语、表达不清的陈述困境。以下是我们谈话内容的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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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Pinterest

这本书真正令人我震撼的地方在于,你对你将要反驳的观点作出了相当公正的陈述。我希望能做到这点的学者会越来越多。那么,反对自由意志的论点究竟是什么呢?

自由意志怀疑论者辩称,自由意志首先必须拥有下面这几项特性中的一个或多个:以目标为导向的意向性主体;其他选择的可能性——也就是我不那么做也确实可以对我们行为的因果控制然后,这些怀疑论者就声称,在我们这个世界的基础物理学特征中找不到这些性质。当然,不同怀疑论者各自关注的性质不同。

例如,就第一点(意向性主体)来说,以帕特丽夏·丘奇兰德(Patricia Churchland)和保罗·丘奇兰德(Paul Churchland)为代表的一些神经科学家和哲学家表示,我们不应该过多地从认知、心理层面理解人类行为(因为在这个层面上会唤起明确的精神状态、目标、意图和目的),而应该从较低一些的描述层面进行理解,也就是将其视作大脑生物物理过程的产物

人类有一种认为各类现象(如天气、自然灾害或者河海湖泊)具有意向性的强烈倾向。我们现在不那么做了。随着脑科学的愈发成熟,我们甚至可以不再抱持“人类具有意向性”这种看法。

“如果我们在基础物理学层面上搜寻自由意志,那我们肯定是找错了地方。”

就第二点(可能的替代方案)来说,如果宇宙是确定性的(至少人类某些最好的物理学理论是这么认为的),那么就没有什么可能的替代方案可供挑选了。决定论这个理论说的就是如果我们选定了宇宙在某个特定时间点的完整状态,那么只可能出现一种未来运行轨迹。

如果我们选定了整个世界在大爆炸发生时或发生之后不久某个时刻的完整状态,那么此后的所有事件序列也都不可逆转地确定下来了。当你步入咖啡馆问自己“我应该喝咖啡还是茶?”的时候,你所作的最终决定早已写入了世界的初始状态之中。

就第三条(对行为的因果控制)来说,当我举起玻璃杯准备喝水时,引起我这个行为的并不是我的意向性精神状态,而是一些大脑中潜在的、潜意识的、潜意向性的物理过程。本杰明·里贝特(Benjamin Libet)发现,按下按钮这个有意识的决定并不是开启整个过程的因果序列的开始,而是首先有一种特定的下意识或潜意识大脑活动模式里贝特将这点理解为对自由意志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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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的神经心理学家本杰明·里贝特曾将研究参与者与脑电图(EEG)连接在一起,并要求他们目视一个有圆点环绕移动的钟面。当参与者感觉想要移动手指时,他们须记下圆点所在的位置。里贝特记录到人们在表现出有意识的移动手指意图前数百毫秒的脑电活动。图源:Internet Monk

这些论点很有说服力。一种回应方式就是稀释自由意志的概念,从而让我刚才提到的一种或多种特性不再成为自由意志的必需。例如,也许对自由意志来说,我只要认同自己的行为就足够了,当时可能执行的另一种选择并无必要。又或者我们必须重新定义“可能的替代方案”的含义。或许我步入咖啡馆后总会选择喝咖啡而不是喝茶,但如果假设这个世界此前发生的事稍有不同,那我就可能作出不一样的选择。

然而,这种稀释策略对我没什么吸引力。我很乐意承认自由意志必然要求意向性主体、可供我们选择的可能替代方案,以及由精神状态引导行为的这种因果关系。我认为,这种针对自由意志的标准反驳模型的谬误之处就在于它没能区分不同层面上的描述。如果我们在基础物理学层面上搜寻自由意志,那我们肯定是找错了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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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Reddit

让我们逐条分析这些反驳论点吧。人类天生就带有目标和意图,而且我们就是靠着它们行动”——对于认为这种观点不符合科学的人,你会说点儿什么呢?

如果你试图理解人类行为——不仅是日常生活中的人类行为,而且还是科学意义上的——那么你必须认为人类具有意向性。从天文数字般庞大复杂的大脑神经放电模式这个层面上解释人类行为并不可行,得出的结果也缺乏启示性。

假设我请一位出租车司机载我去帕丁顿火车站。25分钟后,我到了那里。第二天,我请这位司机载我去圣潘克拉斯火车站。好了,现在他也把我带到了这个地方。

如果我在此刻观察潜藏的微观物理活动,很难查明这两个事件的共同之处。如果转而使用意向性来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就可以很容易地解释为什么出租车司机第一天带我去帕丁顿火车站,以及第二天发生了何种变化导致他把我载去了圣潘克拉斯火车站。司机理解我们的交流信息,形成了载我去某个特定火车站的意图并且他明显有动力这么做,毕竟这是他赚钱谋生的方式。

在基础物理学领域,没有以目标为导向的意向性主体,这一点上,那些神经科学领域的怀疑论者没犯任何错误。他们的错误之处在于声称根本没有这种东西。意向性主体是一种涌现而出的高层次属性,但它同样真实存在。

无论何时,当我们对某个特定现象的最佳科学解释要求我们假定某些特定实体或属性存在,那么把这些假定存在的实体或属性按照真实存在之物看待就是非常优秀的科学实践。我们在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中观察到了各种模式和规律,那么理解它们的最好方式就是将参与其中的人们设定为意向性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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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Her World

那么第二条反驳论点,来自决定论的挑战,也就是在我步入咖啡馆之前,我会要茶还是要咖啡早已注定,又该如何解答呢?

这个世界在本质上是不是确定的,这个问题尚无定论——它取决于我们如何诠释量子力学——但在这里,我们先假设它是确定的这并不意味着在某些更高层面的描述上,这个世界也是确定的。自由意志和可能的替代方案需要心理层面上的非决定论。这和基础物理学层面上的决定论是完全相容的。

想想天气预报的例子。气象学家感兴趣的是更高层面上的模式和规律。实际上,天气这个概念就是一种更高层面上的概念。在空气分子这个层面上,根本没有天气这种东西。或许,在那种精细颗粒层面的描述上,这种系统确实会按照经典物理定律描述的那样表现出确定行为,但当你转向更宏观层面的描述上时,就会从这些微观物理细节上抽象出来。驱动这种现象的并不是我们的无知,而是重点关注最显著规律的解释性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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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The Weather Channel

“从大脑中的复杂神经放电模式这个层面上解释人类行为并不可行。”

当你思考宏观天气状态时,这个系统并不是确定的,而是随机的。我们可以给出不同状态的可能性,但这并不意味着现时现刻的天气状态就能完全决定未来几天的天气状态。完全有可能出现多种不同结果。

类似地,要想描述人类主体的完整状态,我们要做的并不是完全描述大脑和身体上每一个元素粒子的微观物理状态。从这个层面上描述显然是不正确的。如果我们最好的人类主体理论要求我们假设道路上存在可供主体选择的分叉口,那么我们就有了很好的科学理由接受、相信可能的替代方案的存在。如果你询问心理学家、认知科学家以及经济学家人类是怎么作抉择的,他们会给出不同理论。然而,他们都会把人类看作在不同选项间作抉择的主体。因此,所有这些理论都假定了可能的替代方案存在。

等等,我并不确定自己是否真的想要人类层面上的不确定性。我希望自己的决定是在深思熟虑后自然产生的,而非概率的产物。

这点很微妙。不确定性有各种形式。在统计物理中,不确定性往往与随机性联系在一起。然而,在社会科学中,我们使用的是另一种基于选项可能性的不确定性。

在决策理论中,我们根据期望效用最大化或者其他一些标准区分主体可以选择的选项和主体实际选择的选项。如果我很理性,那么我就会努力系统性地做出符合我的信仰、偏好以及目标的决定。然而,其他选项也没有消失。在我真正作出抉择之前,它们都是可供选择的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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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Science

我发现您的论点有一个共同主题,那就是我们应该认真对待科学理论为我们提供的经验教训——而且是我们拥有的所有理论。如果物理学告诉我们微观世界是确定性的,我们就应该接受这点,至少在更好的理论出现之前暂时接受这点。同样地,如果心理学告诉我们人类真的可以自主作选择,那我们也应该接受这点。

没错。如果你根据我们现有最好的基础物理学理论得出了基础物理学是确定性的,那么你也得承认(举个例子)根据我们现有最好的气象学理论可以得出天气系统是不确定性的。如果你只承认前者并拒绝接受后者,那就是没有原则的表现。鉴于现有的高层级科学中的最佳理论都很好地得到了证实,那我们就有充分理由像对待基础物理学理论那样严肃对待它们。

让我们把话题转向反对自由意志的第三条论点,也就是我们对自己的行为拥有因果关系上的控制。

如果我们接受我对第一条挑战(也即我们人类是以目标为导向的意向性主体)的回应,我们可能仍然会担心自己的目标在因果关系中并不起作用。我们首先需要对“因果关系”这四个字做个定义。反对自由意志的神经学质疑论点总是会谈到因果关系的概念,但他们常常不能准确说出这四个字背后的含义。

在科学领域,我们通过寻找系统相关性来检验因果关系——即便我们控制了其他因素,这种系统相关性也仍旧存在。因果模型建立者现在常常用于思考因果关系的方式——在统计学、计算机科学、概率论以及心灵哲学等领域——抓住了科学方法论的这个方面。这个方法叫作因果关系干涉理论。当我们说某个特定变量导致了另一个变量时,其实就是在说如果我们要通过改变第一个变量值的方式干涉它的时候,也会引起第二个变量值的变化。

“从概念角度上说,复杂人工智能系统没有理由不能成为自由意志的承载者。”

举个例子,我现在形成了移动手臂举起玻璃杯喝水的意图。我们应该用什么来解释这种手臂运动的起因呢?我的意向精神状态——也就是我想要喝水的意图——非常系统地与我的行为联系在一起。如果我的精神状态改变了,作为结果的行为也会相应改变。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并不是所有潜在物理状态的改变或变化都会引起相应结果的变化。

金在权(Jaegwon Kim)是一位顶尖哲学家,我很欣赏他的工作。金在权向精神因果性提出了一个重大挑战,也就是所谓的因果排除论。也即,如果你想到了某种特定效果并且发现某种起因能够完全解释这种效果,那你就不应该同时再要求另一种起因也能解释这种效果。

这是一种过度归因的行为。我们再一次以我移动手臂想要喝水的事为例。用我大脑的物理状态就能完全解释这个动作,因此,我们就没有理由再去假设一个可能的起因了——也就是不用再去假设另一种精神起因了。

我对这个问题的回应是——这是彼得·孟席斯(Peter Menzies)和我一起得出的——如果我们接受因果干涉理论,那么一般情况下,因果排除论就不成立了。对于任何给定系统,最系统的因果关系不一定涉及最低层次变量,但可能涉及高级变量,又或者高低两种层面上都有系统因果关系。

让我用出租车的类比来检验一下自己是不是跟上了您的思路。您有两个开关。一个就是非帕丁顿火车站即圣潘克拉斯火车站的简易二向开关。另一个则是一个模拟拨号开关,你必须精确调适才能设置好目的地。它可能把目的地设定为帕丁顿火车站,但稍微推过一点就会把目的地改变为圣潘克拉斯火车站,再稍微推一下,目的地可能就又变回了帕丁顿火车站——总之,这个开关很敏感。通过二向开关控制结果更加高效。类似地,寻找某种行为的精神状态起因要比寻找原子层面起因更加高效,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在前面这个层次上讨论自由意志的问题。

没错。

自由意志是否存在呢(自由意志真的存在)(9)

图源:Kialo

您在自由意志问题上的观点意味着什么呢?机器甚至企业都会有自由意志吗?

在我和菲利普·佩蒂特(Philip Petit)共同完成的作品中,我提出了这个观点:有组织的集体可以凌驾于其个体成员之上,自身成为意向性主体。组织得当的商业公司就是一个例子。这种群体性主体没有你我一样的认知能力,但我们得承认它们拥有某种形式的自由意志。

人工智能系统的情况与之类似。“当前的人工智能系统是否已经足够先进了”这个问题还会有很长时间的争论,但从概念角度上说,复杂人工智能系统没有理由不能成为自由意志的承载者。与企业主体(我们认为它们同样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很类似,人工智能系统在理想情况下应该展现出某种形式的道德主体性,而不仅仅只是为了寻求利润或者实现其他任何设计功能的僵化的目标完成机器。随着我们越来越多地在高风险项目中应用人工智能系统,我们会逐渐希望这些系统自主作出为人类道德所接受的决定。

乔治·马瑟(George Musser)是一位屡获殊荣的科学作家,著有《鬼魅般的超距作用》(Spooky Action at a Distance)、《零基础弦理论入门手册》(The Compete Idiot’s Guide to String Theory)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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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意志是否存在呢(自由意志真的存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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