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有人咨询我,拆迁安置小区物业在出租、售卖车位,能买吗?

一般车位会有什么问题(这些问题要注意)(1)

能否购买、租赁,关键要看物业是否有权租售车位?物业在没有车位所有权的情况下,物业不能擅自租售车位。但是在物业接受车位所有权人委托的情况下,可以租售车位,车位所有权人可以分为以下四类:

一、业主个人所有的车位

业主向开发商购买车位或者开发商赠送车位取得车位所有权,业主自己不使用的情况下,可以委托物业公司进行租售给其他业主。

二、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

这类车位往往设置在全体业主共有部分,比如小区道路、公共绿地。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除非经过业主大会同意或者业主委员会委托,否则物业公司无权私自出租车位。这类车位不能出售,也无法办理产权证。

三、开发商所有的车位

这类车位一般位于地下车库,这部分面积没有计入业主公摊面积之内,开发商拥有车位的产权,所以出租还是出售由开发商自己决定。经开发商委托,物业公司可以代为出租或者出售,但是不可以私自出租出售。

四、地下人防车位

地下人防车位是指开发商根据《人民防空法》的规定,建设地下人防工程,然后改造为地下停车位。地下人防车位产权归国家所有,不可以出售。《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开发商可以委托物业公司出租车位获取收益。相应地,对于人防工程,全体业主也没有维护的义务。

购买、租赁车位的一些特别提示:

一般车位会有什么问题(这些问题要注意)(2)

一、购买、租赁车位时,首先要确定该车位是否归属物业公司所有或者是否得到所有权人的授权委托,要求对方出示所有权证书或者授权委托书。

二、购买车位后,应当尽快到所在区县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转让,以免发生其他状况。

三、业主在跟开发商签订《车位买卖合同》时要注意,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的车位才可以买卖,如果不能办理产权证书,车位的所有权不能归属于业主,业主只有使用权,相当于业主只是和开发商签订了一个长期租赁合同。

四、业主与开发商签订《车位租赁合同》时要注意,租赁的最长期限不可以超过2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因此单次租赁车位的最长时间也就是20年,超过20年后不受法律保护,凡是开发商的车位租赁合同超过20年并且未向业主声明20年后不受法律保护的行为都是欺诈行为,业主可以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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