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读特
自2021年9月1日
《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实施以来
在深圳营运的部分网约车平台
存在派单给无证司机、无证车辆的违法行为
同时,部分网约车平台还试图通过
地面强制推销、线下揽客等手段
泛滥开展无序营销竞争
这些网约车的违法行为
不仅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还威胁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严重损害了其它从业群体和市民的合法权益
针对上述情况
执法支队坚持常态化的
专项整治与说理、普法教育相结合的做法
与行业主管部门对平台企业开展执法警示约谈
严格落实2021年9月新修订的
《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严查严管
网约车平台、车辆及驾驶员无证营运
以及线下揽客违法行为
督促平台企业规范管理、守法经营
坚决维护我市网约车行业规范、健康的营运环境
01
司机还没考完试就开网约车接单?
日前,执法支队宝安大队执法人员在宝安区宝民一路开展执法行动,对一辆粤B号牌的白色小轿车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车上载着一名乘客。
经询问,这名乘客在T3出行平台预约到这辆网约车,从流塘派出所前往新华书店建安一路店。由于这名乘客是孕妇比较着急,询问调查完毕后,执法人员主动提出将她护送至目的地。
随后,执法人员对该车司机陈某进行询问调查。司机陈某声称本次行程是乘客通过T3出行平台叫车,自己手续齐全,没有任何问题。
然而执法人员查询相关证件时却发现,该车所有人为丁香(深圳)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该车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但司机陈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证》。
司机陈某表示,他已多次提交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申请,但始终未通过。为此,执法人员耐心对司机陈某进行劝导,提醒他必须要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证》,才能从事网约车营运,并向他提供了市交通运输局咨询电话以及报考点。
处理结果
经调查取证,司机陈某涉嫌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提供营运服务。执法人员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对司机陈某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处1000元罚款。同时,执法人员向T3出行网约车平台邮寄了《协助调查通知书》,进一步调查取证后,将对平台进行处罚。
02
还在给无证司机派单、线下地推?
联合约谈平台!
4月7日下午,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联合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约谈了T3出行网约车平台。
约谈会上通报了2021年9月1日以来T3出行违法违规情况,听取T3出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下一步整改措施。
约谈会要求
一是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分析所属车辆违法违规行为特点,找出问题关键,采取更加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有效减少企业违法违章行为发生。
三是立即停止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地推”行为,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行业法律法规要求,依法经营,遵守行业市场经营秩序,切实维护我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是要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维护消费者权益,对交通主管部门转交的投诉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及时处理、及时反馈。
会后,T3出行代表按要求签订了守法经营《承诺书》。
下一步,执法支队将对
网约车各类违法经营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整治
严格执法,倒逼平台企业守法经营
执法支队在此提醒大家,乘坐网约车时
如果发现车辆、司机、平台未取得资质
司机线下揽客,收取额外费用等违规行为
可以拨打☎️12328进行举报
(原标题《给无证司机派单,还玩地推揽客!网约车平台被联合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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