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味精的谷氨酸钠含量最多达到多少?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味精的谷氨酸钠含量最多达到多少(作为味精的主要成分)

味精的谷氨酸钠含量最多达到多少

近日,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

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等

5类食品344批次样品,

其中合格样品34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整体合格率99.1%

总体情况

糖果制品22批次,全部合格;

糕点123批次,全部合格;

食用农产品16批次,全部合格;

水果制品6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调味品116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不合格样品情况

1.标称北京旺御果佳商贸中心委托北京京味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北京新发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中心北京金诺星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苹果脯,不合格项目为霉菌,经检测实测值为940 cfu/g,标准值规定为50 cfu/g。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2.标称重庆天厨味精厂生产,北京市口福居火锅城有限责任公司德外分店经营的味精,不合格项目为谷氨酸钠,经检测实测值为37.0%,标准值规定为≥99.0%。检验机构为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3.北京宏味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拌菜汁,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经检测实测值为<0.3 MPN/g;24 MPN/g;24 MPN/g;15 MPN/g;<0.3 MPN/g,标准值规定为n=5,c=2;m=0.3 MPN/g,M=1.5 MPN/g。检验机构为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处置情况

针对在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相关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对标称生产企业在外省的,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不合格食品情况通报了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此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上述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风险解读和提示

整体风险:不合格样品对人体健康风险较小

霉菌

霉菌属于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影响霉菌在食品中生长繁殖及产毒的因素有很多,主要有水分、温度、基质、通风等条件。因此,造成霉菌超标的原因有很多,如生产企业的卫生水平参差不齐,车间管理不够规范,食品从业人员相关卫生知识素养不高等。霉菌超标的食品,其感官品质明显下降,造成经济损失与浪费。霉菌超标的食品主要是通过其产生的霉菌毒素对人体产生危害。本次抽检的水果制品中,未发现霉菌毒素不合格的情况。

谷氨酸钠

谷氨酸钠是味精的主要成分,它具有特殊的鲜味,主要用于食品、菜肴的增鲜,主要反映了味精的品质质量。《谷氨酸钠(味精)》(GB/T 8967-2007)中规定产品中谷氨酸钠含量≥99.0%。谷氨酸钠不达标主要影响味精的品质,表明产品鲜味不足、质量不过关,但是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危害。

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本次检出大肠菌群超标的肉制品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0.3MPN/100g、24 MPN/100g、24 MPN/100g、15 MPN/100g、<0.3 MPN/100g,且均未检出致病菌。结合居民膳食结构、抽检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不合格样品对人体的健康风险较低,但反映该食品卫生状况不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