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托县交管大队关于驾驶人逾期未换证的通告)(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139号令关于《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截至目前,以下重点驾驶人的驾驶证已逾期未换证,逾期一年以上不办理将依法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望以下驾驶人尽快到车管所办理换证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的规定,超过换证时限一年以上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在登记资料中注明。因此,驾驶证换证最晚不超过换证时限一年以上。如逾期一年以上补换证的,系统自动将驾驶证状态变为“注销可恢复”。如在超过两年仍不换证的,系统自动将状态变为“注销”。

逾期未换证驾驶人名单:

驻马店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托县交管大队关于驾驶人逾期未换证的通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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