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这样说,在古代狗是人类最早驯化动物,而且这种动物数量又非常之多,所以古人们和狗相处的时间非常长,他们观察狗的一举一动,并且从这种动物身上联想映射出来很多和人们生活相关的东西和事物。

犬字旁所有汉字(有没有发现反犬旁)(1)

 “獄yu”,金文的写法,形如两犬相遇而嘶鸣争斗;中间是一个“言”字,在此表示两狗相啮争斗时的叫声。小篆和隶书可谓一脉相承,楷书中的简体仅将双犬之中的“言”字做了简化。

 “狱”的发音,大概从相遇的“遇”而来。“狱”的本义为双犬撕咬狂叫。由狗的厮咬引申,可以表示人与人之间的吵骂。又因为那些争斗者在法庭上颇似二犬相斗,因而引申指争讼、诉讼。如《诗·召南·行露》:“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狱?”这里的“速我狱”,即让我吃官司,与人争讼的意思。以二犬比喻诉讼之人,表示古人对诉讼争斗者的一种憎恶之情。汉代以后,人们把监牢也称.“狱”。这是由吃官司必有人败诉坐牢引申而来。《释名·释官室》“狱,又谓之牢,言所在坚牢也,又谓之囹圄。”

  从字形上讲,“狱”字用两犬守护,也算误打误撞十分形象地揭示了牢狱这一概念。不仅监狱要用犬来看守,旧时,无论大户人家,还是寻常百姓家,都用狗来看家护院,就连木刻的灶王爷画像上,在灶王爷的神案前,也站着一只金鸡和一只玉犬——据说鸡司展,狗守夜,鸡犬辅佐灶王爷,保佑全家安康。

犬字旁所有汉字(有没有发现反犬旁)(2)

  《诗·小雅·巧言》中有“跃跃毚兔,遇犬获之”的描述。由此可知,很早以前,狗已经是人们打猎的帮手,为人们“效犬马之劳”了。

  兽shou”是“獸”的简体字。甲骨文的“兽”字,右半旁是一只犬,左半部是一个“单”(即猎杈)的形象。“单”字上部的小圆圈表示“猎杈“的尖锐之端,下部的大圆圈表示人手持“猎杈”(干)时的四处挥舞。上古先民在打猎时,先是让狗迅速赶到滞留野兽,直到手持“单”和猎网的猎人赶来。“獸”字正是古代狩猎活动的真实写照。小篆的“獸”字中间增添了一横,表示手的持拿;下部的“口”则表示驱赶猎物时特意挖掘的陷阱,完整地再现了古代狩猎必备的三要素:单、陷阱、犬。

 “兽”的本义,既表示狩猎这种行为,也表示狩猎追逐的对象,即野兽。因而,早期的“獸”字,在语句中既可做名词,表示狩猎的对象,即野兽;也可做动词,表示特猎这项活动。这种一字多义的现象,在古文字学发展的初级阶段是很多的。在汉字的发展过程中,“獸”字的打猎义,则被后起的形声字“狩”所代替。“獸”字的动物义简省后写作“兽”,引申泛指所有野生动物,与人类驯养的家畜相对,即“野兽、禽兽”等。

犬字旁所有汉字(有没有发现反犬旁)(3)

“猎lie四声”是“獵”字借来的简化字。金文的“猎”字,左边为犬的象形,右边下部是一个老鼠的象形图绘:鼠形的上边增添了四道竖线,表示鼠的逃窜(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将此错释为:象发在囟上及毛发鬣鬣之形)。古代社会,狗除了被当作看家护院的帮手,另一用途,便是帮助猎人搜寻、捕捉兔、鼠、獾之类的小动物。“猎”恰是对这一用途的写实描述。小篆的“猎”字承接金文,形体上更为圆润美观。楷书改犬形为反犬旁,缘此写作“獵”

“猎”(读为xi一声),原本指古代传说中一种像熊的野兽,汉字简化时,借“猎”为“獵”的简体字。“獵”,《说文解字》释为:“猎,放猎逐禽也。”即狩猎时的搜寻驱赶。如《诗·魏风·伐檀》:“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悬狟(huan二声)兮。”由此又引申指一般意义上的搜取、追寻,如现代汉语中的“猎奇、猎艳”等。“涉猎”一词则表示粗略地阅读和研究。

犬字旁所有汉字(有没有发现反犬旁)(4)

 ” 犹you”是“猶”的简体字。在甲骨文中,“猶”字的构形源自狗喝醉酒后的滑稽丑态,这就是古文字中的“犹”字,不论甲骨文、金文或小篆,在“犬”旁总有一个酒(酉)坛的原因。上古时代的酒,如同今日的米酒或醪糟,连喝带吃(酒糟),甜而微酸,酒精度很低,但喝多了一样会醉。狩猎大获后,人们狂饮之余,也会让狗加入会餐之列。这样,在人们的眼前便出现了醉狗之态“犹”,正是对这一情形的真实描述。

  醉狗会东晃西倒,不知应该到何处去,因此,“犹”的本义为摇晃,引申为犹豫不决。醉狗之态的根源,是喝得太多,因此,犹在作为副词时有“已”、“太”的意思,也可表示某种状况的持续不变,相当于“仍然”。如毛泽东《卜算子咏梅》词中的“已是悬崖百丈冰,犹有花枝俏”,以及成语中的“虽死犹生”、“过犹不及”等。这里的“犹”均表示”同、和....一样”的意思。

  狗喝醉后,不听人的吆喝和使唤,这是一种真实的变态。当人们以酒盖脸,假装喝醉时,乃是一种预谋的行为。因此,“犹”字在左右结构对换后,写作“猷”,表示欺诈、谋略。又引申为计划,如陈毅《示儿女》:“科学重实践,理论启新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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