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福建高院”消息,2015年5月29日上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福州依法公开宣判黄兴、林立峰、陈夏影绑架、非法拘禁再审一案,依法撤销原判中关于绑架罪的部分,原审被告人黄兴、林立峰、陈夏影不构成绑架罪,不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依法维持原判中关于非法拘禁罪的部分。

福清黄兴林立峰绑架案(陈夏影黄兴林立峰三人不构成绑架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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