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海口来(返)三亚人员查验
及管控措施的通告
(通告2022年第193号)
根据综合研判,现将海口来(返)三亚人员查验及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10月6日6时起,有海口市旅居史人员进入三亚市前,在查验卡口经查验体温、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阴性证明无异常后,准予进入三亚市,并赋黄码、落实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实施核酸“3天3检”(每天1次)措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3次核酸阴性转绿码,参加三亚市常态化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二、10月4日(含)以来有海口市旅居史已进入三亚市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告,主动落实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实施核酸“3天3检”(每天1次)措施,管理期限自离开海口之日计算,填平补齐。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如瞒报、迟报、谎报旅居史,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三亚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6日
文昌发布关于调整省外来(返)文昌人员
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统筹好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做好来(返)文昌市人员的防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文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现对省外来(返)文昌市人员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
一、对10月4日18时前入琼的,7天内有内蒙古自治区旅居史的已来(返)文昌市人员,落实三天三检,结果未出前严格居家监测。对10月4日18时后入琼的,7天内有内蒙古自治区旅居史的来(返)文昌市人员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严重涉疫区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二、对7天内有高风险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新疆、西藏、宁夏等)旅居史的来(返)文昌市人员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严重涉疫区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三、对7天内有天津滨海新区、山西太原、云南西双版纳、贵州毕节、广东深圳、四川绵阳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文昌市人员,落实三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实施三天三检(不包括入琼落地检)。
四、相关要求:
(一)以上人员应主动向居住地村(居)委会、小区物业报备(学生向学校报备),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好防控措施。
(二)请广大市民继续增强疫情防范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出入公共场所配合落实测温、扫地点码工作,尽早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三)本通告自2022年10月6日1时起实施,并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如现行防控政策与之冲突,以此通告为准,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如有疑问,请拨打12345热线或文昌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电话63266823咨询。
文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6日
临高县关于调整来(返)临高人员
防疫措施的通告
(临通告2022年第110号)
根据疫情形势变化,经临高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研判,对来(返)临高人员的防疫措施做如下调整:
一、省内来(返)临高人员
1.三亚市来(返)临高人员,抵达临高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宾馆(酒店)报备,查验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
其中,9月30日(含)以来有三亚市海棠区旅居史人员,落实“三天三检”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严格居家健康监测。其余人员抵达临高后落实每三天一次核酸检测。
2.其他常态化疫情防控市县的人员,凭72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来(返)临高。抵达临高后,主动参加临高县常态化三天一检的区域核酸检测。
二、省外来(返)临高人员
1.对7日内有新疆、内蒙古、西藏、宁夏等旅居史的来(返)临高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宾馆(酒店)报备,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以上区域之日开始计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2.对7日内有天津滨海新区、山西太原、云南西双版纳、贵州毕节、广东深圳、四川绵阳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临高人员,抵达临高后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居)委会、宾馆(酒店)报备,落实三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实施三天三检(不含落地检)。
3.所有来(返)临高的人员,特别是有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解除隔离后返临高的入境人员,抵达后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社区、村(居)委会、小区物业、宾馆(酒店)主动报备,并主动提供身份证明、健康码、行程码及核酸检测结果查验登记,配合做好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主动参加临高县常态化县域内三天一检的区域核酸检测。
临高县的防疫措施根据各地区的疫情形势实时进行动态调整和发布。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的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疫情防控良好舆论氛围。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不聚集、保持安全距离等安全措施,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如实告知医生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对于因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而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遇到问题或政策咨询请拨打临高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值班电话:0898-28355880。
临高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5日
各镇疫情办公室电话
临城镇 0898-28280077
东英镇 0898-28380996
调楼镇 0898-28327169
波莲镇 0898-28511588
新盈镇 0898-28315886
博厚镇 0898-28540911
皇桐镇 0898-28492010
多文镇 0898-28458906
南宝镇 0898-28422011
和舍镇 0898-28432010
加来镇 0898-28413670
关于调整来(返)昌江人员防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国内,省内疫情形势研判,对来(返)昌江人员的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7日内有省内外中高风险区或参照中高风险管控区旅居史的人员,暂不进入昌江。已进入昌江的,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宾馆酒店、单位等报备,并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
一、7日内有高风险区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新疆、内蒙古、西藏、宁夏等)旅居史的人员: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严重涉疫区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二、7日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落实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防控措施,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不包括落地检,单人单管)。
三、7日内有疫情较严重地区(天津滨海新区、山西太原、云南西双版纳、贵州毕节、广东深圳、四川绵阳等)旅居史的人员:抵昌江后应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宾馆酒店、单位等报备,落实3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期间实施3天3检(不包括落地检,每次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单人单管)。
四、省内市县凭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正常通行,发生疫情时,参照中高风险区域名单进行管控。
五、上述涉疫地区名单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对因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而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如遇到问题请拨打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及各乡镇政府、村(居)委会疫情咨询电话(详见附表)。后续有关政策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昌江黎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5日
来源:各市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值班主任:张杰
值班总监:史雅洁
内容审核:林叶
责任编辑:唐咪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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