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一个具有4000年历史的文明古国,早在2000多年前,亚圣孟子就说过:“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意即学校要用孝顺父母、敬爱兄长的道理去教育学生。这样,头发斑白的老人行路,自会有年轻人帮忙,不必自己背负重物了。我国古代的崇尚年齿、尊老敬老不只形诸如风如臭的礼俗,更有如石如铁的法制规定。为了使敬老、养老落到实处,历代封建王朝对尊敬和赡养老人作了许多具体规定。
据史书记载,周朝每年举行一次“乡饮酒礼”,每次都是大规模地隆重举行,其目的是“正齿位、序人伦、敬老重贤、息事端、敦睦乡里”。
春秋战国时期,诸侯纷争,民无宁日,但仍对老人有所关照。当时规定70岁以上老人免一子赋役,80岁以上老人免二子赋役,90岁以上老人全家免赋役。
汉代尊敬老人,更是蔚然成风。据《汉书·武帝纪》载,汉武帝十分注重养老尚齿之事,曾颁诏倡导养老,诏文中还提及“民年九十以上,已有受鬻(育)法”,“受鬻法”显然是当时的养老法。又有人考证说甘肃出土的西汉竹简《王杖诏书令》是我国最早的尊敬和赡养老人的法令。这项法令规定,对70岁以上的老人,由朝廷授予一种顶端雕有斑鸠形象的特制手杖—“王杖” 。持“王杖”的人享受各种社会优待,如社会地位相当于年俸“六百石”的地方小官:侮辱或殴打这些老年的人要以大逆不道的罪论斩,等等。汉文帝明确规定,80岁以上老人每月供给一定量的大米、肉和酒。同时规定:凡孝于亲者人帛5匹。”由于汉代统治者大力提倡敬老,因而敬老之俗,屡见于史书。
唐朝规定:“男人七十、妇人七十五以上者,皆给一了侍。”明朝对老人有三种优待,一是“尊高年”,二是“设里正”三是“优致仕”。清朝的“千叟宴”更为人津津乐道。康熙帝69岁(1772)生日时,曾邀请全国70岁以上老人赴京会宴,参加者有2417人。
总而言之,家庭、乡社、国家,风俗、礼仪、法制,这一切都将尊敬、崇尚、礼遇献给了老年人,由此,我们国家形成了世界公认的敬老传统,同时也造就了二千年的老年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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