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的时候跟着朋友去了一次教会做礼拜,可在最后祷告的时候,一位老太太却忍不住嚎啕大哭。
大家纷纷询问 :“怎么回事啊大姐,遇上什么难事儿了?”
老太太伤心欲绝 :“我信仰着要上天堂,可是却身在地狱…”
原来在几个月前,老太太的儿子殒命于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而当时的儿媳却已经怀孕三个多月了。
一家人悲痛欲绝的同时,是否生下腹中的孩子也成了痛苦纠结的问题。
儿媳的娘家人坚持主张打胎,不仅因为她年纪尚轻,以后的路还很长,而孩子必将成为她日后再婚的阻碍;
况且,单身妈妈所要承受的艰难和痛苦,想想就让人心痛不已。
而对孩子来说,出世便成为孤儿,这对孩子来说未免也太过残酷了。
公婆痛哭流涕的下跪恳求儿媳留下这个孩子,并承诺孩子由他们抚养,不需要儿媳出钱出力,也不影响儿媳以后再嫁。
然而悲痛之余,儿媳最终选择放弃这个孩子,这一决定让老两口万念俱灰。
这大概是除了离异争夺孩子抚养权之外最让人难以抉择的情况了吧。
毕竟,这是应公婆要求而留下孩子,而非自己主观意愿,完全是把自己未来的主动权交到了别人手里,因此才会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网上的类似事件也屡见不鲜,选择留下孩子的,孩子生下来后,矛盾层出不穷,影响后半生。
选择放弃孩子的,除了承受丧偶之痛,还要被人骂狠心冷血。
我用这个问题去问了我身边的几个人:你觉得应该留吗?
他们基本是不假思索的回答:看夫妻感情,感情深的话,就留。
我觉得这回答很轻浮,很肤浅,有点不负责任。
是的,自己没有遇到这种状况,不是自己来养育这个孩子,真的有站着说话不腰疼之嫌。
可能世界上本就没有感同身受一说。
一个单身父亲或单身母亲养育一个孩子要比夫妻双方共同养育两个甚至三个孩子更难。
在孩子的去留问题上,女性是最有发言权的,除了那些胎龄较大的胎儿,像7个月孕龄以上的胎儿,如果不是医学理由,像胎儿重度残疾,或者影响孕妇生命安全的,法律上是禁止堕胎的。
那些月份较小的胎儿,女性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做决定,这样才能保证以后不后悔。
☞那些选择打掉“遗腹子”的女性,并不都是心狠
这种状况本身就起源于一个大不幸。
公婆希望留下孩子是想留下最后的念想,儿子骤然离世,对他们来说是整个世界的崩塌,而遗腹子的存在对他们来说就像黑暗中的小火苗,是最后一丝希望。但他们只顾着自己的悲痛和希望,却忘记了为儿媳着想,为孩子着想。
但这是残酷命运的安排,儿媳也没有义务拯救您!
而儿媳本身也承担了丧偶之痛的巨大打击!
那些选择生下“遗腹子”的女人,都是值得敬佩的,是伟大的母亲。
而那些选择放弃的,我们也不能说她们狠心,如果遗腹子出生,那就意味着单亲妈妈必须抚养这个孩子。
一个女人独自抚养孩子的辛酸无需多言,无论这个女人将来再婚或者有了新的孩子,都将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
有的老人可能只是想给家里留一个后代,先许诺一些条件让儿媳将孩子生下,然后再拒绝抚养,儿媳和孩子的未来又该何其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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