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第8.3.1条(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1)

5.3.1条说明了建筑基地场地设计相关的规定:

1 基地自然坡度小于5%,平坡式布置;大于8%,台阶式布置。

2 基地地面坡度不宜小于0.2%。

3 场地设计标高不应低于设计洪水位,内涝水位0.5m。

4 当基地外围有较大汇水汇入或穿越基地时,宜设置边沟或排(截)洪沟。

5 场地标高要比周围市政道路最低路段标高高0.2m,若低,则需采取措施。

6 场地设计标高应高于多年最高地下水位。

7 土石方与防护工程是竖向设计方案合理经济的重要指标,应尽量挖填方量接近平衡。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第8.3.1条(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2)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第8.3.1条(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3)

5.3.2条对建筑基地内道路设计坡度做了规定:

1 基地内机动车道的纵坡不应小于 0.3%,且不应大于 8%。

2 基地内非机动车道的纵坡不应小于 0.2%,最大纵坡不宜大于2.5%。

3 基地内步行道的纵坡不应小于 0.2%,且不应大于 8%。

其它读一遍,需要时查阅。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第8.3.1条(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4)

5.3.3条说明建筑基地地面排水规定:

1 基地内地面及路面雨水应结合城市规划的城市排水系统进行设计,有条件对雨水进行回收。

2 采用车行道排泄地面雨水时,雨水口形式及数量应根据汇水面积、流量、道路纵坡等确定。

3 排雨水时不影响交通和路面清洁。

读一遍有印象即可。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第8.3.1条(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

5.3.4条下沉庭院周边和车库坡道出入口处,应设置截水沟。读一遍记住。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第8.3.1条(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6)

5.3.5条建筑物底层出入口处应采取措施防止室外地面雨水回流。读一遍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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