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发布了《高职本科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学科门类对应表》,详情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关于做好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会同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力量制订了本表,现予以发布。
统筹 | 朱荣玉
审核 | 杨晓谜
责编 | 黄发强、贾元格
来源 | 教育部、湖南职业教育。(声明:“河南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或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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