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房山法院执行法官
来到房山区窦店镇某商场
查封位于商场四层的XX健身公司
这是房山法院首次启用
电子封条查封的执行案件
具体是怎么回事?
和方方一起去了解下吧~
(执行法官使用电子封条查封涉案健身公司)
“面对查封器械数量较多、搬运及仓储成本较高的执行现状,就地查封为双方当事人节约了很大成本,同时尽快启动司法拍卖程序,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房山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仲健说。
还未消费就遭停业
预付费讨要一拖再拖
谢女士于2019年6月2日在被执行人北京窦店某健身服务公司处办理了一张游泳健身年卡,支付金额1380元,内容包括游泳、洗浴、桑拿及健身等服务内容。
谢女士月初刚办完卡,月中旬就发现游泳池关了,听其他会员说是因为装修整顿所以暂停使用,出于信任,谢女士又等了三个月,发现游泳池还没营业。
随后,谢女士找到健身公司要求退还预付费。
公司承诺30个工作日内解决,后来一拖再拖,从9月拖到了10月,最后公司负责人干脆不回信息了。
去年11月,谢女士等18名会员将健身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卡内余款。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健身公司于2020年3月1日前退还谢女士等人预付费。
经查,XX健身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一共有21起,涉及金额共14.67万元。
其中18起涉及预付费服务合同纠纷,拖欠会员预付费600元至3000元不等;另3起涉及劳动仲裁裁决案,拖欠健身教练工资、未支付解除合同补偿金等10.9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北京窦店XX健身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多次传唤公司法人,但未有相关负责人出面解决,未主动上报公司财产,且不积极履行相关义务。
据了解,该公司经营游泳馆和健身俱乐部两个场馆。
(健身公司内的健身器材)
受疫情影响,该公司经营的健身俱乐部自今年春节后未正常经营,但在北京5月下调防控等级后一周时间,也曾开门营业,后因防控要求关门停业。
登记造册依法查封
连线公司法人有回音
在经过多次现场调查、送达传票、张贴公告之后,执行法官在商场物业服务部门的配合下,顺利进入位于商场四楼的健身公司。门前的吧台上摆放着几张今年6月12日的健康码签到表和消毒记录表,表格最早的日期是5月19日。
(健身公司内的健身器材)
执行法官依次将场内跑步机、力量器械、动感单车等健身器材进行编号、造册、登记,同时注明执行案号。
(执行法官对场内健身器材编号、登记并贴封条)
在执行过程中,一名自称是值班教练的白衣男子出现在门口,他表示可以联系到公司负责人,随后他用微信拨通了公司负责人的电话。
“喂?你们是哪个法院的?什么案子啊?”
一名自称是公司老板的刘女士接通了电话,她完全不承认法官之前打过电话、发过短信的事实,对于张贴在门上的公告,她也表示“没见过”。
(健身公司门口张贴的公告)
“我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欠了他们多少钱。”刘女士说。
“不知道?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显示,您一共欠了18名会员和3名员工工资共计是10多万元。”
承办法官刘威表示,该健身公司最早拖欠员工工资的劳动仲裁案件是2019年3月立案执行的,直到2019年底陆续有预付费服务合同案件立案执行,法官多次来到现场进行调查,向她送过执行通知书、送达传票,包括张贴拍卖公告,被执行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相关负责人一直规避执行。
(执行法官刘威与健身公司负责人电话沟通)
“十多万?不可能啊,我一共就欠他们2万多,哪来的十多万啊?”
刘女士从先前的不知情,改口称自己曾去过法院解决。
在法官要求她来执行现场解决问题时,她却表示今天到不了,现在人在外地,刚解除隔离。
“其中一些健身器材不是我的,有一些是我租的,有一些是我个人购买的,你们也要查封吗?”刘女士问。
(健身公司内的健身器材)
“现在这些健身器材摆放在健身公司里,从权利表征上看我们认定这些器材属于健身公司。如果是你租的,请你到法院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承办法官刘威在电话中要求刘女士主动履行义务,以免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为了方便评估拍卖,执行法官还叫来了两家健身器材回收公司,对现场设备进行估价建议。
法官也表示,建议价只是作为一个简单的了解,为后续处置提供基本参考。
(健身公司内的健身器材)
虽然两家健身器材回收公司均有意愿对现场的健身器材进行回收,但标的物的取得还是需要通过司法拍卖程序进行竞买。
“我们保证申请人权益得到保障的同时,也要保护被执行公司的利益,不能让他们的财产做贬值处理。”
最后,执行法官启用电子封条对该健身公司三处进出口均进行了查封。
电子封条锁控现场
影音图像将实时传到法院
“科技引领执行。电子封条在对涉案场所的视频资料采集、信息实时上传以及云端存储等方面,有着传统纸质封条无法实现的优点。”
北京房山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仲健这样评价,电子封条更适用于房产、库房等不动产的查封。
虽然不同厂家研制的电子封条不尽相同,但最小的也有十五六寸笔记本电脑的显示屏那么大;大一些的,甚至能挡住普通居民房门的三分之一。
而现场使用的电子封条,就是最大的一种,足有一台小电视那么大。
(健身公司出入口的电子封条)
副局长张仲健介绍,此前一些被查封的不动产房门,如自动玻璃门或者铁栅栏式推拉门,传统纸质封条很难封住,一撕就破,而电子封条一旦安装上,除非使用专门的工具,否则很难撬动。
而且除了醒目的“封”字,以及“损坏封条,依法追究”“法院查封,严禁破坏”等字样外,在电子封条上,通常有专门位置张贴执行裁定书以及二维码,方便案件相关人员、案外人了解查封原因及现状。
(张仲健接受记者采访)
他介绍,电子封条的核心功能,是由其内置的摄像头实现的。所有电子封条都设有专门的摄像头,且多为广角镜头,可以无死角地监控被查封不动产周围的情况。
一旦通过测距装置感应到有人靠近,或者通过震动感应装置发现暴力破坏,电子封条不仅会迅速发出光电报警声,让附近的人听到,还能通过内设的4G设备,迅速将现场的监控录像上传至云端存储,并向案件承办人、申请执行人的手机发送警示通知,同时醒目的标识,能对“老赖”形成震慑作用。
科技引领执行
电子封条有着传统纸质封条
无法实现的优点
对“老赖”形成更好的震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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