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下周起,将有一部大片将在贵州各地区陆续上映,那就是——
开学的脚步临近,咱群里的家长们也更加活跃了,这不,最近就有不少家长咨询高中转学的事情。小编想说,大家问得正是时候呢!因为按照《贵州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高中在校生转学的话,必须在开学后1个月时间内完成~
今天,小编送上贵州转学的那些事儿,顺带给大家科普一下如何办理休学、复学、退学、转学手续,咱们一起涨知识!
学籍如何管理?
休学、复学、退学、转学手续为何如此重要?因为它涉及到孩子的学籍问题。
根据《贵州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普通高中学籍由省、市(州)、县(市、区、特区)和学校分级管理。
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是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的工作部门,负责建立“贵州省普通高中学籍和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对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实施电子化管理。
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区域内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建立本地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系统,验印、核发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和肄业证书。
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省、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管理所属普通高中学生学籍。
普通高中学校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学生的信息录入,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
转 学
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学。因特殊理由确需转学的,由学生及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填写《贵州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办理表》,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县(市、区、特区)、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可以转学。同时,学校填写《贵州省普通高中学生变动情况登记表》,上报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高中学生转学严格执行同级同类学校互转的原则: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入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学生不得转入省级示范性高中。
此外,高中学生入学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最后一学期,不予转学;休学期间不得转学;所有转学必须在开学后1个月内完成,逾期不再办理。
对转学申请者,必须坚持先办手续、后入学的程序,学校不得接收未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
跨省转学的学生需到省教育厅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认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休 学
学生患有严重疾病或传染病,应当休学。需要休学的学生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有关材料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填写《贵州省普通高中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学校同意后,报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发给休学证明。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的学生由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学生一学期内累计请假(包括病、事假)时间超过总课时数三分之一仍不能到校上课的,应当到学校办理休学手续。
复 学
鉴于学分要求,学生休学期限原则为一年。
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由本人和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因传染病或精神分裂症休学的学生,还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病愈证明),填写《贵州省普通高中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学校同意,报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安排到下一年级就读。复学的学生由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学生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应在休学期满前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延续休学的申请,经学校同意,报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方可继续休学。
凡休学期满,经学校通知后,在十个工作日内仍不到学校办理复学或继续休学手续的学生,作自动退学处理,由学校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家长或法定监护人。自动退学处理的学生由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退 学
学生一般不准申请退学,因特殊情况要求退学的,由本人和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贵州省普通高中学生退学申请表》,经学校同意,报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方可退学。申请退学的学生由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学生旷课,学校与其联系后仍继续不到校上课,当连续旷课时间达1个月时,学校作自动退学处理,报县(市、区、特区)、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一个学期内旷课时间累计达2个月时,学校在报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作勒令退学处理,并报县(市、区、特区)、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申请退学、自动退学、勒令退学的学生均要注销其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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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作者:小编夭夭
页面编辑:小编蝈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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