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公女》:爱是生生世世

一面之缘,那个身着貂裘猎装,骑着绝尘良驹,眉宇间英气逼人,五官清秀如画的女子深深烙在张于旦的心上。

聊斋中的痴情男子 聊斋中的深情(1)

于千万人之中,电光火石的一刹那,他找到了梦里寻了千百度的她,可是她却是薄命红颜,过早地夭折了。

然而,思念无法因为生命的终结而终结。

鲁家把女儿的牌位供奉在寺院里,张于旦便每天一炷香,敬若神明,他对着她的牌位说:“自从那天匆匆见你一面,你就一直在我梦里出现。你不认识我,我却已经梦到你千百回了。真是没有缘分吗?为什么我还没来得及与你相识相爱,你就与我阴阳相隔?如今你我近在咫尺,却天涯永隔。我无数次憎恨这无情的命运,却仍在心里残留着一线希望。如果人死后真可以变成鬼,你泉下有知,可怜一下我这傻瓜的痴情,来见我一面吧!”言辞间的深情感人肺腑。

就这样,爱情令张于旦日日在死去女孩的牌位前祝祷乞求,持续了半年多,从不间断。

聊斋中的痴情男子 聊斋中的深情(2)

他的深切与执着感天动地,终于,在半年后的一个晚上,鲁公女的鬼魂微笑着出现在他眼前。有情人终成眷属。

此后,张于旦每晚为鲁公女念诵《金刚经》以超度她的亡灵。

然而,人鬼殊途,终究无法长久,鲁公女临走时对张于旦说:“我将投生去了。来世,我还是愿意侍奉在你身边,为奴为婢也甘愿。”

张于旦也同样恋恋不能忘情,于是,两人像杨过与小龙女那样,定下了十五年之约。

十五年后,张于旦是四十五岁的张于旦,而鲁公女是重新投胎的下一世。

《连琐》:爱能活死人肉白骨

连琐,是个“瘦怯凝寒,弱不胜衣。”的女孩子。不,女鬼。是个死去二十年,依旧十分害羞的女鬼。

她每天徘徊在荒园里,扶着小树,哀婉地吟着诗歌。哪怕一声轻微的咳嗽,也吓得她立即隐去。

杨于畏被她的诗深深吸引,几次出屋探寻,只拾到她掉落的衣带。

后来有一次,杨于畏听连琐吟诗,一时兴起,为她续了几句。从所续的诗句里,连琐知道这是个有才华有情趣的读书人,读懂了自己的诗亦能体会到自己的“幽情苦绪”。

或许,孤魂野鬼的日子太寂寞了,一遇上知音,一向羞怯的她,怎么也按捺不住了。她主动来到杨生身边,表达了自己的仰慕之情。杨生自然满心欢喜。两人便开始了缠绵的人鬼之恋。

杨生与连琐的爱情基于两人投契的心灵。两人喜欢同样的诗歌,在一起讨论时可以激起内心的共鸣。当杨生点灯夜读,连琐就伏在书桌上为他抄录诗歌。平时,一起下下棋,弹弹琵琶,文艺生活过得丰富多彩。

最有趣的一次,两人边弹边唱边演戏,乐而忘晓。的确,当相爱的两人在一起,总觉得时间怎么也不够用。

纵然杨生和连琐好得蜜里调油,时间一长,总有些问题暴露出来。前文交代了,连琐是个十分害羞胆小的女鬼,因此她并不希望被杨生以外的任何人看到。但是杨生的朋友们发现了杨生有女朋友这一事实,他们当然希望杨生可以把女朋友带出来和大家见见面。

为此,杨生向连琐提了这个要求,结果惹得连琐很不高兴。

杨生的朋友们不死心,赖在他家里不肯走。连琐躲着不见人,无奈心里郁闷,吟起凄婉的诗歌。这一下,杨生有个鲁莽的朋友不乐意了,大骂连琐是个惺惺作态、待客无礼的臭女人。连琐吓坏了,哭着来跟杨生分手,无论他怎么道歉都不管用。

两人分手几个月,杨生相思成疾,瘦得皮包骨头。而连琐其实也是一时负气,只是她性格内向,脸皮子薄,不肯低头。

恰好,地府的恶鬼来逼连琐为妻。一遇到外部矛盾,内部矛盾顷刻间就化解了,连琐立即来向杨生求助。

杨生一怒为红颜,就算自己是个孱弱书生,也誓死保护自己心爱的女子。

最后,在王生的帮助下,正义战胜邪恶,两个人的感情也更深了。这时,爱的奇迹发生了:连琐说自己因着杨生的爱,枯了二十多年的白骨竟然萌发了生气,只需活人的精血,便可重新活过来。于是,杨生面不改色地将利刃刺入手臂,殷红的鲜血滴入连琐的肚脐,亦完成了真爱的传递。

百日后,挖开连琐的坟墓,连棺材都腐朽了,可连琐的尸身鲜艳完好,栩栩如生。不多久,连琐活了过来,叹道:“二十馀年,如一梦耳。”

爱情的力量,活死人肉白骨,撼天动地,是生命的起始亦是生命所指向的最终奥义。

聊斋中的痴情男子 聊斋中的深情(3)

《白秋练》:思念是一种病

白秋练和连琐都是热爱诗歌的文艺女青年,并同样爱上了有才华识风雅的文艺男青年,区别之处是一个“痴”字。

连琐与杨生爱好诗歌的程度与白秋练和慕生相比简直小巫见大巫。

白秋练偶然窃听到慕生吟诗,回去后便一病不起。据秋练的母亲说,秋练“得听清吟,于今结想,至绝餐眠。”因为听到慕生吟诗,竟然日思夜想,废寝忘食,怎一个“痴”字了得?可以说,未见慕生,白秋练就对他的声音一听钟情。

后来,秋练在母亲的支持下嫁给了慕生,她见到慕生后的第一句话就是:“为郎憔悴却羞郎。”是诗歌中的一句,恰好表达了她爱慕慕生乃至容颜憔悴,如今相见却腼腆害羞的小女子情怀。

接着,秋练说:“君为妾三吟王建‘罗衣叶叶’之作,病当愈。”因诗成病,又因诗痊愈。事实上,“痴”的未必是诗,是深蕴其中的爱情。

爱情,本就是一首动人的诗歌。

同样,慕生也是个“痴人”。当慕生相思成疾的时候,白秋练前去与他相见,流着眼泪吟诵当年慕生为她吟诵的王建“罗衣叶叶”之作。慕生听到秋练的声音,精神为之一振。听完接下来的两三首,便一跃而起,叫道:“我哪有什么病啊?”伸手将秋练揽入怀中,什么病都无影无踪。

这两个“痴人”,各自生着相思的病,是病人,又各自医治着对方的病,是医生,不,是解药。也许在别人看来,这根本是一对不可理喻的神经病,没有关系,爱情就是要“病”才爱得彻底。

《阿宝》:情到深处,魂魄相随

孙子楚,号称《聊斋》第一情痴。

他有两个显著特点:一、先天畸形。其中一只手掌上长着六根手指。二、后天不足。老实、迂腐、木讷、傻气、轻信……是被人嘲笑欺侮的对象。

孙生的老婆去世后,有人故意寻他开心,说大富翁某某有女儿叫阿宝,长得天仙一样,你怎么不去求亲呢?前面说了,孙生很单纯,因而想法也很直接。“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有何不可呢?便真的委托媒人上门求亲去了。别人都笑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也不揣揣自己的分量。

求婚当然遭到了拒绝。但是孙生容易被耍的名气实在太大,连阿宝小姐也忍不住要戏弄他一番,便叫人传话:“如果孙子楚去掉多出来的那根手指头,我就嫁给他!”

孙生不幸又信了,拿起斧头一砍,指断血流,痛彻心肺,差一点一命归西。

这股子傻劲把媒婆吓住了,立即奔过去告诉阿宝。阿宝惊讶极了,一个素未谋面的男人竟然愿意为了她砍掉自己的手指,为什么呢?阿宝自然不打算为这个玩笑买单,转念又想出一个玩笑——要求孙子楚去掉自己的傻气,她才愿意下嫁。如果孙子楚承认自己有傻气的话恐怕他会很容易上第三次当,可惜他不承认。

在孙子楚还没见到阿宝之前,他就差点为她送了命,邂逅之后呢?

清明节,女子出游,在一棵大树下围着一圈儿不良少年,在树下休息的女子就是传说中的阿宝。从围观者的数量——“环如墙堵”和众人的反应——“众情颠倒,品头论足,纷纷若狂”上我们可以推出,阿宝的美丽是名不虚传的。

以至于一睹芳容的刹那,孙子楚顿时像失了魂,不说话也听不到别人跟他说话,躺在床上不睡也不吃饭。

其实孙子楚确实失了魂魄。众人看到阿宝尚且可以“品头论足”,他却是被更深层次地打动了。宛如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看不见摸不着,却十分巨大的冲击力迎面扑来,一下子震飞了他的魂灵。

他飘飘忽忽、朦朦胧胧地跟随着阿宝来到她的闺房,每每在梦中与她相会。此段故事,可以参看《天龙八部》:童姥掳来西夏公主与虚竹私会,公主迷迷糊糊爱上面目不清的陌生人,称呼他为:“梦郎!”传奇得叫人不敢相信。

原本对孙子楚没有好感并两度戏弄他的阿宝居然很快爱上了孙子楚的离魂。这是孙子楚第一次灵魂出窍的经过。

很快,有了第二次。

孙子楚的离魂被召回后,一直对阿宝念念不忘。直到浴佛节那天,阿宝到水月寺烧香,孙子楚见到阿宝乘的轿子在自己面前经过,而阿宝拉开轿帘,用复杂地眼神望着自己。

这一面后,他苦苦相思,夜夜在梦里呼唤阿宝的名字。看到死去的鹦鹉便心想:“我要是变成鹦鹉就好了,可以飞到阿宝身边,时时看到她。”他心念一动,再一次脱离肉身,附在鹦鹉身上,振翅朝心爱的姑娘飞去。变成鹦鹉的孙子楚得偿所愿,与阿宝朝夕相处。两人交换信物,私定终身。这是孙子楚第二次离魂的经过。

还有第三次。第三次却不是为爱而离魂,是因爱而归魂。阿宝与孙子楚成婚后三年,孙子楚突然暴病身亡,事实上是魂魄被勾魂使者勾出,押到了地府。本来是其阳寿已尽,将被任命为鬼吏。但是阎王爷一查,发现阿宝在孙子楚去世后不吃不喝以求同死。这份生死与共、魂魄相随的深情甚至打动了一贯铁面无私的阎王爷,赐他还阳再生。

三个玩笑,铺垫了他们的开始;三次离魂,每一次都推动着他们进一步向对方靠拢,最后,身体、心灵,甚至灵魂都紧紧相依。

聊斋中的痴情男子 聊斋中的深情(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