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圣叹与哭庙案
张玉虎
说起金圣叹这样一个名字,喜欢读古典小说的人不会陌生,虽然古典名著中没有一部出自此公笔下,但作为文学批评家,他在对古典小说的评点、批注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如他在批改《水浒传》时,将71回以后梁山义军受招安、打方腊等情节统统删去,而改为用梁山泊头领被官兵捕杀来结束全书,虽然受到了一些人的指责,但冷静想来,这样做是更符合当时的历史真实和人物性格的发展逻辑的。他在对古典小说的评点中,往往有神来之笔,惊人之句,表达了很多真知灼见,对阅读者有极大的帮助和启迪。但可惜的是这样一位才名素著的学者,却未能善终其身,最后落了个身首异处。
金圣叹(1608-1661),原名采,字若采,江苏吴县人。明未亡之前已有才名,清入关后改名人瑞,字圣叹。大清立朝之初,内地未被清廷逻至的知识分子们多以大清遗民自居,特别是南方江浙一带学有所成的知识分子纷纷自立门户,招收弟子,讲学立社,传道授业。而这些所谓的书院、学社之类的团体又多有鲜明的反清倾向,对满族统治者巩固政权形成了潜在的威胁。金圣叹由于才华出众,成就不俗,在当时影响最大,“所至倾倒一时”。再加上他性情狂狷,恃才傲物,遇达官贵人嘻笑怒骂以为快,更成为当地官僚的眼中钉肉中刺,早就想除掉他了。
机会终于来了。
1661年(顺治庚午年),皇贵妃董鄂氏薨,顺治皇帝不但决定辍朝五日,还下诏举行“国丧”。就象候保林先生在相声中说的那样,“国丧”期间,全国停止一节娱乐活动,不准嫁娶,不准在街市上高声说话等等,不仅如此,各省的巡抚和按察史还得率领当地的官员和士绅们设位哭灵。江苏当然也不例外,例外的是江苏出了个金圣叹,把哭灵的场面给“搅黄”了。正当江苏巡抚带领当地的士绅们在太庙里“泣血稽颡”地进行“哭灵大典”时,金圣叹在未经“邀请”和允许的情况下也带着一邦儒生们以“哭灵”为名闯进了太庙,向江苏巡抚进“揭贴”告发吴县县令“预征课税”盘剥百姓,法外施刑,草菅人命等恶行,为民请命。因吴县县令民忿过大,人们知情后纷纷响应,千余人涌到太庙里喊冤,一时群声雷动。当时主持哭灵仪式的江苏巡抚不但没有动吴县县令的一根毫毛,反而马上下令把为首的金圣叹等18人抓起来,并向皇帝上“密疏”说:“(金圣叹等人)敢于哀诏初临之下,集众百千,上惊先帝之灵,似此目无法纪,深恐摇动人心”。当时清廷也对江南名士们的“清议”恨之入骨,正苦于没有收拾他们的口实,这下好,自己送上门来了。于是命大臣讯狱于江宁,判了个诸人不分首从,统统斩首。贪官污吏无人过问,为民请命的人却判了死刑。这“杀鸡给猴看”的高招果然管用,于是,吴下讲学立社之风,一时绝迹,再也没有人出来议论朝廷的事事非非了。
好个金圣叹,不愧是文采飞扬卓尔不群的大才子,面对死刑判决还有舞文弄墨的兴致,还不忘来段“黑色幽默”。临刑前一日天降大雪,他还赋诗一首:“天公丧母地丁忧,万里江山尽白头;明日太阳来相吊,家家檐下泪珠流。”上了法场单等午时一到就要开刀之时,他不但毫无惧色地把被清廷杀头说成是自己“快哉快哉”的人生幸事,还开了个大大的玩笑:送给刽子手一个分量重重的小“红包”,请求刽子手把刀磨锋利些,以使自己少受罪。“完工”后,刽子手以为纸内必有银两,急着打开看。结果包内是一块重重的小石头和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好快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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