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世福 李志广

募兵

民国元年至民国25年(1912-1936)沿袭募兵制,开始较为正规,以地方行政乡为募兵点。应募青壮年多因家庭生活困难或其他情况而去“吃粮当兵”。由应募人填写“应募志愿书”一式两联,经本人和保甲长盖章,乡报区,经区审查合格,即送县转交部队。以12月1日为正规入营期,元月1日为辅助入营期。后来,在四川军阀割据的“防区制”时期,各地驻防军队为扩充自己的实力,多派出军官为募兵委员,四处张贴布告“插旗招兵”。募兵委员以当兵可升官发财来诱骗青壮年应募。对应募者不分良莠,来者不误,多多益善。应募后,如应募人中途逃跑或其家属不愿其应募者,都遭到勒索和迫害,有的甚至倾家荡产。募兵委员借募兵之名,胡作非为,扰害地方,屡见不鲜。民国12年某师营长来南充募兵,驻扎城外西桥,竟潜将监狱工厂习艺罪犯招去,厂长傅震川前往索人,反被捆缚凌辱,说他惊散其所募之兵数十人,逼他赔偿银元若干,作为募兵费用。后经郑知事出面交涉,才将厂长放回。某混成旅募兵委员,在李渡场估吃霸赊,强奸妇女,引起南充县地方各界人士的不满。

四川南充有哪些是参加解放战争的(南充文史资料民国时期南充的募兵与征兵)(1)

征兵令(来源于:网络)

南充县东路团总河东区张致和与西路团总联名发出拒绝募兵宣言,敬告全川父老兄弟和各县机关法团、报馆、学 校 以及驻军师、团、营长官。宣言首先指出:“吾川连年祸乱,由于拥兵者之争夺权利,各扩张其军队,遂使虎狼嗥于都市,鸡犬空于闾阎。兵愈多而民愈困,至今日已不堪矣。”接着列举募兵者扰害人民的事例,最后声称:“我等再四思维,欲减除地方之痛苦,唯有拒绝募兵。兹特联络一致,共下决心,自今以后,无论何师何旅,再有委员来南充募兵,我地方人民务必加以拒绝,如有恃强估募者,则视同匪徒拉人,吾人以不惮于武力从事。吾人饱受兵争之害,痛心已极,势必达到拒绝募兵之目的”。与此同时,全县各机关法团和学校的负责人,也积极声援,向全川发出停止募兵电,原文如下:

重庆刘督办、袁督办、赖省长、邓前省长、绥定刘督办、成都 杨督办、各师团营长官、各县机关法团、各报馆,钧鉴

天不祐蜀,兵祸连年,闾阎凋敝,民不聊生,溯厥由来,无非 兵多之害。盖今日募佣之兵,而充私人斗争之具,竭地方数年之 赋,不足驻军一年之需贻。当局以戢自焚之忧,使人民有载胥及溺之 惧。有识之士,欲弥祸源,运动裁兵,声泪俱竭。即各明达 将 领,体 念 时艰,靡不以裁兵相号召。而言者自言,行者自行。实则一兵未 裁,而募兵自出,图一己势力之扩张,置人民痛苦于不顾。募旗所至,闾 里骚然。名为招兵,实图拉搐。计诱威胁,无所不至。黠者诈以升 官,愚者骗以财货,一经报名,即同罪犯,非纳赎金,莫由解脱。苟 以私逃,全家系累,救一子弟,家产荡然。其他宵小应募,意在仗着护符,一经收录,如虎缚翼,无非是呼朋引类,为所欲为,估 霸奸淫,肆行无忌。乡民惮于威焰,受害不敢声张。于是招募机关,变为罪恶渊薮。即如南充地方,瘠苦乡民,素安耕种。近以各处募兵纷纷来境,月必数募,募必数百。青年壮丁,收罗殆尽。应募之兵日 多,力作之民日少,农工各业,愈形荒废。生寡食众,本 源 先戕,民 尽 财竭,何堪设想。此犹就其流弊之所及者言之也。至于募兵之骚扰,则更悉数难终语。其著者如同仁场之张某,因应募就食一餐,被揸银元二十元。竟有茅舍之穷民廖老二被搐,倾家难办,勒逼借债,以 供欲壑。回龙场之蒲某,仅一报名,被指银十元、李渡场之客栈范某,因讨店费,惨被毒殴,民团劝解,亦遭侮辱,至激公愤,大起冲突。又该场某氏之妇,被估奸不从,割断一指。以上数端,均有确证。又 如始称拉伕,至则列名兵册,苟一私 逃,按名勒揸。受害之家,比比皆是。类于此者,不知凡几。嗟我人 民,何以堪此。镇等心所为危,谊难以坐视,谨代表人民请命,合词呼吁,伏望全川将领,垂悯孑 遗。立启临岸勒马之心,共为曲突徒薪之计。严令所部一律停止招 募。嗣后无论如何,不得再增加一兵,以资苏息而顾地方。至于南充境 内营各场民团联络一致,郑重宣言,以后无论何方招募,均当严重拒 绝,万一发生冲突,不惜尽力周旋,地方靡烂,责有所归,合并陈 明,统希鉴察。

南充县自治筹备主任 王世镇

参议 任镜泉 曾葆诚 杨公避等十二位

教育会长 秦树风

商会会长 奚致和 王行先

农会会长 刘雨如 蒲子彰

财务局主任 刘集成

中学各部主任 杨俊明 任文白

通俗教育社社长 盛克勤

城区小学校长 谭秉璋

视学 陈箴

实业所所长 任筱庄

警察所长 冯自鹿

团练局 吴钟南

文山平民厂厂长 李播根

监狱工厂厂长 傅震川

贫民消费社社长 李治连

司法经费收支处经理 袁福安

上述宣言和电文发出后,在全川各地引起强烈反响,各 军募兵有所收敛,直到民国24年川政统一,“防区制”结 束,才全部停止募兵。

征兵

民国25年(1936年),国民政府颁布《兵役法》,将背 年壮丁服役方式分为国民兵役和常备兵役两种,并对年龄 服役期、征集、集训等方面作了规定,但应征者甚少。民国 26年抗战爆发后,实行“三丁抽一,五丁抽二,独子缓征 的国民义务兵役制,成立各级兵役机构,县设兵役科,专司 其职,征集大批壮丁出川抗日。青年们在“好铁要打钉,好 男要当兵”的抗日口号鼓舞下,激于爱国热情,跃应征。 出征将士受到热烈欢送,被誉为“义勇军”。民国27年,国 民政府公布“非常时期征集国民兵抽签实施办法”和“战时 兵制和征兵制”等政策,大量征兵。县上还设置兵役监察 委员会,督促县兵役的实施和策划县役政工作,考察役政人 员的勤惰和舞弊,调解因兵役发生的纠纷。各联保和保也设 置兵役监察委员会,监察兵役名册有无遗漏和免役、缓役、 迁出等工作是否恰当,督促抽签,考察监督役政人员。同 时,成立各级优待出征抗敌军人家属委员会(简称优委会),负 责抗日军人家属的优抚救济工作。民国29年以战时征兵为号召,提出“额征、特征、加征、提征”来扩大征兵范围和数 量,并将所有“适龄”壮丁,编入义勇军常备队,由国民兵 团按月拨交部队。民国33年,县政府奉令招收“青年远征 军”,成立“南充县知识青年志愿从军征集委员会”,从各 中等学校招收110名学生为青年远征军,披红戴花,热烈欢 送。南充县征兵最多年份为民国32年至34年,征兵额达2万 名,实送壮丁16700多名。

抗战胜利,国民政府宣布不征兵,为了打内战,又自食 其言,大量征兵。于民国35年采用“间接法”抽签征兵,即 由兵役协会代替壮丁抽签,抽签即为中签,无一不是应征 者。由于征兵数量大,加上役政人员和乡保长循私舞弊,借 征敛财,有钱有势者,多子不征,贫苦百姓,独子难逃。送 兵机构和接兵部队虐待新兵,克扣口粮、衣服、军饷,使壮 丁变成瘦丁,由瘦丁变成病丁,由病丁变成死丁,即幸而不 死,放下枪杆,脱下军装,形同乞丐。壮丁不堪其苦,常常 私自或集体逃跑:有些军官惨无人道,将抓获的逃兵,动辅 两腿打烂,或者剥光衣裤活理或者当众枪毙。人民耳闻目睹 当壮丁的各种惨状,视当兵为死路,有的宁可断指成残,有 的离乡背井,四处躲藏。乡保长完不成征兵任务,便以“抓 丁”代替“抽丁”。其抓丁办法为:在深夜,带上乡丁破门 抓丁,乘着节日、农忙、结婚之日”,前往抓丁,在交通要道 处拦截,强抓单身行人,夜晚到旅栈以“查号”为名,抓外 地客商;毒打或关押外逃壮丁的父母,限期找回儿子服役… …。不论采用哪种方式抓来的壮丁,都被捆绑押走,反抗者 即遭毒打。押到乡上关押在乡公所的黑屋子,如同坐牢。住 上几天,有钱者可以拿钱将人取回,其余送县检验。这种倒行逆施,搅得四乡鸡犬不宁,人心惶惶。更有甚者,役政人 员和接兵军官,将壮丁当作商品,暗地买卖壮丁,大发横 财。

民国时期的征兵政策,开始严格,情况正常。嗣后逐渐 阳奉阴违,弊端丛生。有良知的政府官员和部队军官,也敢 于揭露,要求改善。早在民国27年(1938)6月21日,张 澜先生参加第一届第一次国民参政会后,与参政员梁漱溟在 川北实地调查征调壮丁情况。为及时纠正弊端,张先生还直 接致函张群、王瓒绪,大意有三点.“..…一、滥送当地游民者 有之,强拉过往劳力者有之,甚至独子之家以及家庭主要生 产分子依法在免役缓列者,无势力,亦不免于羁势。一般 贫苦人民,感认为大祸,辄思逃避……,二、严禁保甲人 员,借抽丁敲钱.….…力除以往义勇军验编处克扣虐待之恶 弊:三、县长应经常来往乡村,直接为民众解释并解决一切 困难。”同年10月28日——11月6日,在重庆参政会举行一 届二次会议时,张澜、梁漱溟等22名参政员在会上联名提出 《改善兵役实施办法案》,要求政府制止流弊,改善征兵, 以顺民意。当年,南充县长鲜英以民字第130号训令各联保 指出:“本年5月1日,第三区区长冯孝先送来壮丁172名,检 验合格者仅25名。5月3日,第四区区长赵灼送来壮丁77名, 检验合格者40名。4日,该区又送来74名,合格者仅5名,多 系老弱残废之人,且系保长强拉充数,更有轮流辗转将退回 的人又送来,多的达四五次。”当年6月,南充行政督察专员 公署转发军政部驻顺壮丁验编处吴处长5月3日报称:“近查 各县抽调壮丁,多不尽责,所送之壮丁有七八系老弱,其精 壮者又非真正土著,大半由各联保买来之游勇散兵,此种游勇散兵,今日验收,明日潜逃,下次又来,俗称兵贩子,以 南充县为最多,请严令禁止。

民国29年,南充督察专员兼南充县长陈开泗,以役复字 第2586号训令,转发战地党政委员会视察员杨遇春给国民政 府军政部兵役署的报告:“一、办理役政人员,藉征兵敏 财,因之民众不愿应征,至征拨孤子者有之,卖放壮丁者有 之,或者压制保甲长,或则勾结保甲长,无故牟利敲诈,一 般群众愿作游击队,不愿入伍当新兵。二、师团管区及征兵 处,黑幕重重,因之民众自愿入正规军,不愿入师团管区及 征兵处,各该队主管人员,剥削金钱,减发口粮,欺侮士 兵,有病不为治疗,听其死亡,每每腹从军且苛责虐待, 逃兵激增,而不能自善其后。于是师团管区卖放壮丁,吃其 缺额,追至验编队到时,竞觅人顶替,否则路拉行人,提拿 壮丁。师团管区威信扫地,其直接间接影响兵源补充问题甚 巨。事关办理役政,请查照参考。”

四川南充有哪些是参加解放战争的(南充文史资料民国时期南充的募兵与征兵)(2)

国民党台湾征兵现场(来源于:网络)

至于优待出征抗敌军人家属方面,更是空谈,虽有优抚 委员会,形同虚设,《优抚办法》并未彻底执行,甚而有侵 吞军人家属优待谷和抚恤金的事件出现,军人家属反映强 烈。民国28年,第五十军军长郭勋祺为此给四川省主席王瓒 绪发了电文:“...…顷据职军各师、旅长转据各级官座家属 报告,均谓各县(市)政府对出征军人家属,多未遵照优待 办法,如负担正税外,仍一律摊派临时捐款,应免劳役,仍 强行征派。其他照例可以救济之处,更属无望。似此显违法 令,有背于我公平日拥护抗战鼓励从征之意,影响所及,不 仅前方战士灰心,即后方征募壮丁,亦必感受困难。当此抗 战紧要关头,亟应设法补救,以安军心。拟恳重申前令,严饬各县(市)当局遵照院令颁布《优待出征抗战军人家属办 法》,即日付诸实行。抗战前途,利赖之多。如何?伏乞电 示祗遵。”从此文得知,出征抗敌的军官家属,尚未享受优 待,出征抗敌的壮丁家属,更不堪言了。

来源于《南充文史资料 第七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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