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感人故事(天作孽犹可违人作孽)(1)

又到年底了,不禁想起一位我中学的同桌,想起他那不作不死的短暂人生。现在你读来只是把他当作一个故事中的人物,但他却是在某一方土地上真实存在过的人,一个至今让人谈起还摇头的人物,就如你的记忆中存在的某些已逝的人物那样,有血有肉有情感。

大金牙,原名叫什么已经不重要了。在他生前,绝大多数人已经不知道他原名叫什么了,只知道他的绰号叫“大金牙”。为什么他被人们叫成大金牙呢?这既与他的原名有关,又与他幼年的顽劣有关。

大金牙的原名中有个“金”字,读书时,他特别调皮,在班里最爱闹腾,还经常和同学打架,甚至和老师顶撞,所以同学们都喊他“大金条”,意思是大金很调皮。他倒也无所谓,大家喊他,他也应答着。也不知什么原因,老师把他安排成我的同桌,上课下课捣蛋是免不了的,但他倒是从来没有和我打过架,也没有欺负过我,反倒是处处维护我。也许别人觉得不可思议,但他自己很清楚,要是他打了我的话,绝对没有好下场,因为我兄弟五人,我有四个哥哥,不要说动手了,就是往那儿一站,他也要魂飞魄散了。不和我打架,还维护我又是为什么呢?因为他每天都要抄我的作业本。

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感人故事(天作孽犹可违人作孽)(2)

我们都知道,孩子的成长受家庭教育的影响很大。大金牙之所以喜欢打架,与他父母的教育有莫大的关系。他的父亲倒还算是老实本分的农民,因而也容易受人欺负,但他的母亲忍不了,就撕破脸皮与人争斗,要打就打,要骂就骂,即便和男人对阵,也是死缠烂打绝不让步,最后村子里没人敢招惹她了,所以人送外号“无人惹” 。

无人惹养了两个儿子,她不希望儿子跟她丈夫一样懦弱,就教育孩子要敢打敢拼,不要被人欺负。大金条在母亲的教导下,从小也养成了敢打敢斗的性格,随着岁数的增长,他不是反抗欺负,而是养成了欺负别人的习性,但这却让他母亲很高兴,认为儿子有本领。当一个母亲鼓励孩子作恶的时候,孩子的恶就会越做越大了。

大金条和我只做了一个学期的同桌,然后就被老师重新分配新同桌了。初中很快就毕业了,我读了高中,而他则和绝大多数同学一样回家务农了。后来偶尔遇到过几次,但只是打打招呼便各忙各地去了。高中快毕业的时候,我从县城学校骑着自行车回家,远远看见他骑着摩托车迎面飞驰而来,到了我跟前,猛地一刹车,停下来笑嘻嘻地和我打招呼。由于他迎着阳光,嘴一张开,从他的上牙处闪出了几道耀眼的金光。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他上面的两颗门牙镶成了金牙。 我问他怎么包金牙了?他得意洋洋地说:“打架打掉了两颗门牙,我就去镶金牙了,你看酷不酷?”

人和人确实不一样,一般人打架绝对会认为是件丢人的事,但对他而言就如家常便饭,不仅不觉得丢人,反倒认为自己很厉害。原本被打掉两颗牙齿是难以启齿的事情,但他却把它当作贴金的事了,也正是因为这两颗大金牙,他也被人送绰号“大金牙”。

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感人故事(天作孽犹可违人作孽)(3)

后来我考上大学,大学毕业到外乡工作,几乎就没有再遇到过他。但没过几年,就听说他把自己作死了。

大金牙初中毕业后,虽然务农,但经常和当地的混混们吃喝玩乐,而他的母亲认为这也是混社会的资本,与当地的混混们称兄道弟可以让人高看一等,别人也不敢欺负自己了。大金牙由于自己顽劣的品行慢慢成为“后起之秀”,打架斗狠算一个,二十来岁就成为周边人人尽知的“人物”了,也招惹一批小年轻围在他的身边,四处惹是生非,特别是喝了酒之后,遇到人可能会无理由地打别人一巴掌,很多人敢怒不敢言。

有一次,一个外地的杂耍班来表演,搭起来搭帐篷售票卖艺。但大金牙票也不买就硬闯进帐篷,挤到观众的最前面,当一个表演的小姑娘骑着独轮车挥着手经过他时,他竟然用手一拉小姑娘。小姑娘没有防备,一下子被拽倒在地,他开心地哈哈大笑。从那时,当地的老百姓就开始私底下说:“大金牙要作死了。”

其实,大金牙作死的节奏早就开始了,他不仅在外面胡作非为,在家中也乱来。他不到二十岁就娶了一个漂亮的媳妇,并给他生了一个儿子,但他却和邻村的一个女子勾搭成奸,不仅不隐瞒老婆,还时常将那女子带回家要老婆给他们做饭,如果不从就暴打老婆,甚至连自己的儿子也不放过,大骂儿子是“野种”。老婆最后实在忍不了了,就逃回娘家,但他追到丈母娘家,叫嚣着如果敢离婚,就把老婆一家全杀光。老婆害怕,也只能乖乖地跟着他回家,继续忍受他的恶行。

古人云“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按照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不作不死。当一个人已经成为众人唾弃的对象,并认为他是作死了,如果他不改变,定然会引起天怒人怨,肯定会活不长了。

大金牙每天趾高气昂地骑着摩托车四处游荡,但在一个晚上,他酒后骑车撞向了路边的大树上,当场毙命,年仅26岁。他死后,“无人惹”也像一个憋了气的气球,一蹶不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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