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羊城晚报

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实施,深圳法院“破茧”个人破产综合应用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深圳法院全力打造出全国首个破产一体化办理平台,集合“深·破茧”微信小程序、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破产管理人工作平台,实现人民法院、破产事务管理部门、破产管理人、破产程序参与人全流程在线交互、无纸化办理,实现破产事务一网通办。

对接三大司法公开平台

深圳中院副院长胡志光介绍,“破茧”首创“小程序 PC端(电脑)”同步开发模式,实现法院裁判、管理人办理、机构保障、公众监督“四位一体”的信息化体系,具有统一门户、综合办理,构建“小程序大生态”协同模式,深度应用区块链技术三大技术特点,并实现了高起点的系统建设 “一体化”、破产业务办理“无纸化”、破产办理全流程“阳光化”的三方面功能。

“破茧”平台对接全国法院三大司法公开平台,依法对个人破产案件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听证庭审等重要司法信息予以公开,为有效推进个人破产信息登记公开制度提供支撑。具体来说,用户通过登录“深圳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点击“地方特色”选择“个人破产”,就可以进入“深·破茧”小程序平台。通过该平台,可以进行个人破产立案申请和财产申报、债权申报、材料提交。

记者了解到,一旦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需要遵守多项规定,其中包括不能出境、不能选择飞机商务舱、列车软卧以上舱位、不能在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消费、不能租赁高档写字楼以及进行其他高消费等。

豁免财产不超二十万元

据了解,深圳在全国率先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中明确,破产清算程序中,债务人的豁免财产不得超过二十万元,其中涉及债务人及其所扶养人的生活费用、个人物品保留等。豁免财产制度是个人破产法律的核心制度,关系到债务人及其家人的基本生存权利和生活保障,各国各地区的规则都受到其社会经济、文化和时代背景的影响,变动调整频繁,也一直是各国学术界、实务界争论的重难点。

深圳法院将如何认定豁免财产?深圳破产法庭庭长曹启选介绍,深圳法院在参与条例起草和实施筹备过程中,对豁免财产制度的认识也在逐步加深。在个人破产改革推进的初期将在具体个案中加强探索,在取得具体实践经验后再进行总结。“深圳破产法庭专业法官会议结合我国国情和国外一些国家的做法,经过认真研判,初步对具有共通性的技术问题形成了基本意见,比如,豁免财产应当是没有所有权争议或者未设立权利负担的财产;豁免财产的二十万元是指保留额度,而非财产本身;费用和物品两大项的各自保留上限一般为十万元;为债务人及其所扶养人预留的合理生活费用应当参照深圳市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认定年度标准来确定,合理期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子女基础教育、长期医疗等支出应当按照实际支出等等。”曹启选表示。

(作者单位:羊城晚报社)

智慧破产管理平台操作流程(深圳个人破产系统上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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